農村蓋房子是包給建築工頭的,建房期間出了安全問題誰來負責?

與你同行2233507


蓋房子包給了建築工頭,蓋房子期間出現問題,首先看你們雙方開工之前是否有什麼約定,最好是雙手簽訂的蓋房協議,否則雙方都有責任理賠。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為了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蓋房子是農村農民生活中最大的一項大事。

由於建房工期長,農村承包建房的工頭以及工人,很少有跟隨正規施工隊伍的經驗,無論安全意識和保護意識相對較差,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雙方利益,開工之前必須簽訂一份協議。

協議中,安全問題是主要部分,因為現在賠償額度都比較大,所以要明確安全責任,千萬不要因為私人關係而遷就,否則出現安全問題,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什麼事情必須君子在前,小人在後,不要到最後走上法庭,鬧個兩敗俱傷。

如今的社會,大家的法制意識都強了,無論做什麼事要三思而後行,把法放在首位,不但保護了自己,同時也保護了大家。








鴻運當頭hydt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們家就是農村的,而且我家去年就蓋了房子,也是包給建築工頭的。

我們在動工開始蓋房子前就和建築工頭口頭說好了具體這個房子怎麼蓋,結構是什麼樣的,並且附上了平面圖形。然後就是談價格,只有底梁沒有樓上的圈樑,就是算135元一平方,每層是150個平方,一共三層。然後就是窗戶留多大從多高開始留。

這些問題討論好後,我老公就是請大學生擬訂了一分合同,裡面的條條款款都是之前和建築工頭討論好的,後面就是又加幾條,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建築工頭承擔所有責任。建築工頭看了合同後也是猶豫了下,就直接簽訂了合同。

我們這裡有好幾家蓋房子都會簽訂這些勞動合同,責任方就是建築工頭,一旦出現安全問題,都是由他負責的。

我也是這樣認為的,本身出事的肯定是勞動工人,作為建築工頭老闆,一定要為自己的工人負責人,和房子主人沒有關係。但是房子東家也會出於慰問,拿出點錢,這就沒有一定的了。

所以,農村蓋房子出現安全問題,由建築工頭來負責人,前提是得有合同。受法律保護。有不同觀點下方留言哦





鄉村小印


講述下本人親身經歷,我的姑丈,在老家是做水泥施工的,在2015年的時候幫一個承包別人蓋房子的老闆施工,在施工第三層時因為機器卡殼緣故,發生意外摔下地面導致身亡,但是包工頭陪了些安葬費給我們,後來我們家去打官司找了律師,律師說這跟業主沒有關係,已經承包給包工頭了,應該要起訴包工頭,最後法院判決賠了45萬多。


鄉野小葉哥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個問題,農村蓋房子是包治建築工頭的,建房期間出了安全問題誰來負責?

如果你在包給工頭的候,有過口頭協議,說明白任何問題由工頭承擔那麼,一但真的出現安全問題了,就由工頭全部承擔責任,沒有書面合同,也沒有口頭協議,那麼可能就要承擔一小部分責任。

兩者都有的活,給你建房子,在你家出了安全問題,就是從良心來說,也得多少出一點,以上是我個人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70後農民宗哥


對這個問題,在實際處理中,一般由三個責任方負責:

一、建築包工頭方負責。雙方在房屋建築(協議)合同中,明確簽有安全事故,完全有房屋建築包工方負責的,應按該條款履行責任賠償,若承建方不履行安全事責任賠償的,受害人和房主共同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二、“君子”口頭協議方負責。雙方未有籤房屋建築(協議)合同,只是“君子”口頭協議的,出了安全事故,應按“君子”口頭協議履行責任負責賠償,或房主全負責,或房主與包工頭各負半責賠償,或經調和,按雙商定比例履行負責賠償,若雙方互推扯,受害方可直接到當人民法院對房主和建築包工方提起訴訟判決。

三、多方負責。雙方雖簽有房屋建築安全(協議)合條款,但建築承包工頭,又將工程分轉包給甲、乙,在承建期出了安全事故的有幾方几方負責。不予負責賠償的,房主和受害方共同將建築包工頭(協議合同)及甲、乙分包方,一同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判決。

一旦出現安全事故,絕大部分房主都會積極與各方協調和解,共同接受蓋房子是好事,不惹官司為佳,再之,房主心裡也明白自己,建房的審批手續如何,建築包工頭是否具備建築資等因素。房主都會積極與涉事多方協調,主動分擔些責任,息事寧人。


手機用戶華夏日月


農村蓋房子是包給建築工頭的,建房期間出了安全問題誰來負責?

時下,農村興起了建房熱,農村新房子像雨後春筍一樣的起來,新房子看起來就是漂亮,現在房子設計也比較新穎,二層半,小別墅等等,門前羅馬柱很敞亮。


題主說到的,農村建房子出了安全事故,這是誰都不想看到的,如果真的出了這事,主家也算是倒大黴的。不管自己有沒有責任,新房還沒有蓋起來就有血光之災,都是被認為是不好的,是凶宅。

在農村,農民蓋房子包給包工頭一般是口頭協議,根本就沒有簽署什麼正式合同,這樣出現事故責任劃分很難說清楚。所以,農民要蓋房子的時候,不要怕麻煩,要簽署正式的承包合同,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安全事故責任,這樣,可以保護好雙方的權益。


我村有戶人家蓋房子,包工頭半包,材料主家購買,雙方就是口頭達成共識,就開始開工了。在中途,有一名操作工被吊板砸到,頭部受傷,還好不是很大問題,最後住醫院花了七八千,最後主家和包工頭就是雙方扯皮,誰都不想出錢,最後還是去法院協商解決的。

關注農民,一起學三農。


三農小黃鴨


農村建房子最怕的就是安全問題了,不管是在農村建房子,還是在城市幹建築,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是重中之重。如果出現了安全問題應該怎樣處理呢?

在出現問題後,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在討論是誰的責任,而是及時救治,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說明情況。

在建設的過程中,出現摔傷,砸傷等情況後,沒有醫生在場的情況下,不要去碰觸傷者。傷者得到及時處理後,責任的事在事後是可以解決的。但是防範於未然,在出現這樣事故之前,我們應該怎樣做呢?

房子包給工頭了,但還存在著僱傭關係,必須給工人買商業保險。

在建築行業,預防事故的發生。我們除了做好自我防護,以及安全措施到位外。必須要有的就是保險。

自建房子,所需要的工人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但是必要的安全保障是必須要有的。每個工人一份意外險,價格也不會太高。但是在關鍵的時候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可能很多農民會想到,這樣增加了成本,會給自己增加負擔。如果有這樣的心態是非常不對的,僥倖心理永遠都沒有好的下場。

在承包給工頭的時候,可以給這筆必要的開支增加在承包工程款上面。沒有出現事故的時候,工頭,農民各出50%。出現事故後,保險費用由農民出。

這些在建房之前就應該談好,有一個比較正式的合同,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在律師,或者是相關法律人士見證下,簽訂合同。

在建設的過程中,一定要加強防範。避免安全問題的出現,而且工人也要時刻注意安全問題。杜絕安全問題的出現。


無吳五


農村蓋房子是包給建築隊的,中間出了安全問題由誰來負責,這個問題肖為華談一下我的看法。

農村蓋房子,都包給搞建築的小型建築隊,一般都是口頭協議,建房者跟包工頭談好價格後,建築隊就開始幹活,當時都不給現錢,房子蓋完後結賬。大多數沒有籤安全合同,如果簽了安全合同,蓋房者就不願意用你了,就會把房包給別人蓋,農村都這樣。

建築時難免出現安全問題,如果真出現安全問題了,那就得雙方協商,大家都給受傷的人治療,在農村遇到這樣的事基本沒有打官司的,都是和平解決,都不願意的事,互相都商量著辦。

不知道其它地方是怎樣解決的,歡迎探討。


肖為華


這個問題是這樣,既然你是僱傭關係,你出錢僱的包工頭,包工頭又僱的工人出了事故就是包工頭負責了,跟個人沒有太大關係,既然你出錢給包工頭了,那麼安全問題就得包工頭負責了,畢竟包工頭乾的工程比較多,出了安全問題他得負責醫藥費等相關問題。畢竟人家是專業的,我們是外行。


閒庭月下人


農村蓋房子是包給建築工頭的,建房期間出了安全問題誰來負責?

農村建房沒有籤合同,又是包工頭找的人出現安全事故誰負責

農村建房沒有籤合同,又是包工頭找的人出現安全事故誰負責

我來答共1條回答

架構工程師LV.132019-05-25

這個問題需要看雙方在合作之前所訂下的條款和合作方式來認定法律關係。

一、如果是工程全價承包(包工包料),就是多少錢發給承包方完全負責,在法律上屬於合同關係,出了這種工傷事故,發包方可以不承擔責任,應當由包工頭負完全責任。

二、如果是隻包工不包料,那麼,在法律上就屬於僱傭關係。這樣子的責任認定比較複雜。若按勞動合同法,凡是在發包方工作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原則上由發包方負責。通過以往法院判決案例,一般都是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各承擔50%的費用或者賠償。

可能在農村的建築慣例中,大多數都是口頭約定,那麼,按照資方舉證原則,這對發包方是相當不利的。如果沒有合法的證明文件如:工程承包合同,安全事故免責協議,往往由發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當然,在農村出現這種情況,大多是協商解決。不過,到了法院法官也會考慮到實際情況,做出合適的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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