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有啥區別?

上善若水


首先立案了不代表著就會判刑,立案有個標準,量刑有個標準。


在受賄案中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中規定:

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應予立案,不滿5000元,但有下列情節的,應予立案: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而在受賄案中的量刑標準是3w元,也就是說受賄達3w以上就能以受賄罪判刑了。

數額在1w以上不滿3w的,有上面"黑體粗字"情節的,也可以以受賄罪判刑。

因此,受賄罪的量刑標準也可以說是1w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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