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導讀

你有制定目標的習慣嗎

?在實現目標時會遇到哪些挑戰呢?通常你都會超額完成還是會以失敗告終?

人們制定的目標越宏大、完成周期越長,人們越是會對目標完成情況的預判過於樂觀,認為時間還久,總會完成的。或者被宏大的目標催生出巨大的壓力,頂著壓力強迫自己堅持。

總之,目標的實現在大部分眼中都無法輕易完成,不過也總是有少數的個體看似沒做什麼,但他們的確在持續地重複性行動中實現了一個又一個目標。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因此,今天的話題是:我們有沒有可能使“實現目標”變得容易一點呢?

比如把計劃週期縮短,這樣你面對的壓力就會小一點;再比如令目標變得容易執行,或者想辦法提升行動的持續性

01 那些習慣年初定目標的人,都實現了嗎?

人們習慣了在年初制定目標,卻很少有人在年底進行復盤。其原因多為:

1、太忙了,忙得沒有時間去實現目標,在真實狀況中,人們並非真的忙到無法實現目標,而是他們對於實現目標所需的時間應該如何合理利用,沒有概念罷了;

2、目標太多,以致於到年底看著“雞飛蛋打”的局面,讓人實在不忍直視。一些職場人身邊如果有做生意的朋友,那麼他們很自然地就會想通過接觸一些小生意來為自己謀得一份副業。怎麼說呢,求財心切,會讓人做出很多後悔的決策,比如參與一些自己完全不瞭解的項目;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3、或是目標太過宏大,導致人們在對自己的行動力及耐力的評估出現了誤判,以為自己可以順利達成目標,沒想到現實是,他們根本做不到。

以上這些行為都被視為“制定了不夠具象或不可執行了目標”。那麼你有沒有過類似的行為呢?

02 你的目標是否足夠具象或可執行?

我們制定目標需要以自己現有的能力、擅長的領域、可持續的行動力為基礎,圍繞著激發自身更大的潛能及動力,使人們原本擅長的技能在目標達成的某段時間內能夠得到持續開發。

換言之,因為你制定的目標較為合理,所以你有強烈的實現目標的動力及意願,因此,你能夠為了實現目標而持續付諸行動。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原本對於你制定的目標,就不感興趣,沒有想要完成目標的意願,那麼這種不情願的心理感受將成為接下來阻礙你行動的最大障礙。

這也是為什麼人們制定目標時個個都處於亢奮的狀態,而當他們進入到需要持續行動的環節時,總會有一部分人不自覺地為自己的不作為尋找各式各樣的藉口。

03 你是否讓自己承擔了過度的壓力?

我們都知道人的潛能是可以不斷開發的,而願意進行自我開發的人們通常都在持續精進、躍遷的路上了,他們會靠完成一個個小目標來提升自己的成就感及滿足感,並以此來激勵自己在自我實現的旅途中越走越遠。

相反,那些整日喊口號的人,在需要持續行動時總是一邊打退堂鼓,一邊靠口號來麻痺自己,告訴自己“我一定要堅持”。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這種強迫自己堅持的行為有時確實能夠助力他們完成一些目標,但同時他們從中獲得的喜悅及內心的滿足感卻不及壓力來得真實。

過度的壓力水平會使人長期處於心神俱疲的狀態中,有時甚至會出現身體上的種種不適,如背痛、頭痛或乏力等。

也就是說當過度的壓力與行動力並存時,行動力的可持續性就很難得到保障了,因為持續行動說到底還是需要意願和動力做支撐的。

04 實現目標需要持續行動

前文中,我們提到有人“利用”壓力來刺激行動力,也有人靠意願來激發行動力。二者的區別就在於其行動力的可持續性上。

不過一時間讓人找到迅速緩解壓力的方法,的確不太容易,但你可以通過調整目標及計劃的合理性來平衡自身的狀態與壓力之間的關係。

毫不費力就能實現的目標不叫目標,目標是一種需要持續專注、持續為之行動的靶向性的活動,同時也具備一定的挑戰性,這種事務或是活動本身一定會給人帶來壓力,這是正常現象。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不過如果你的目標制定的太過宏大,或是沒有對計劃進行詳細地拆解,就很有可能導致你無法面對“不能按時完成目標”所帶來的壓力。

而這種壓力水平過高的狀態會直接消耗你的體能及精力,令你無法持續行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心有餘,力不足”,能力、體力、精力都在包括在內了。

05 用小目標代替大目標,即可達到持續行動的目的

縮減完成目標的週期,調整目標方向,使實現目標所需的行為更貼近自己的真實能力,這樣會讓你的計劃變得可執行。

人們常常對自己的能力無法做出準確的評估,要麼過高、要麼過低,這兩者都會令目標及計劃相對偏離現實。要想調整目標感,就需要以現有的能力為基礎,稍作休整。

舉個例子,你每天早晨都會跑2km,而你為自己制定的目標是5km。以你目前的體能狀況無法令你快速達到5km的目標,不過你可以以每週增加500m為階段性的計劃,這樣算下來,完成5km的目標也只需要6周時間。

實現目標的意義不在於“目標”本身,而是持續行動

每週都有全新的小目標在等著你去完成,它既不會造成你過大的壓力,又不會令你感到無望而停滯不前或半途而廢。同時,行動的持續性也得到了保障。

簡單來說,你只需要逐步、階段性地完成可實現的小目標即可,細微的調整不會剝奪你大量的時間,也無需對宏大的目標望而生畏。

每一次完成一個小目標,又能在自我實現中得到滿足感與成就感。你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嘗試呢?

如果你不清楚如何制定目標及計劃,那麼就可以按照現有的能力去制定一個可以快速實現的小目標,用小目標代替大目標,讓目標“實現”起來更容易。

在持續地自我實現中,你將體會到持續且重複的滿足感及成就感,同時你也將在持續行動中得到長足的進步,最關鍵的是:當你能夠持續實現小目標時,你還為了某個宏大的目標而駐足或沾沾自喜嗎?

06 小結

● 目標要夠具象及可執行,才有意義;

● 不要讓自己承擔過度的壓力,否則壓力會阻礙你持續行動;

● 持續行動,將讓你持續體會自我實現的滿足感及成就感;

● 目標的實現不是終點,而是將小目標的實現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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