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人入宅打人且沒持刀,被打者可以“無限防衛”嗎?為什麼?

你那裡下雨了吧


法律脫胎於道德,也具有規範人們行為的功能和必要性,而如果類似這類反殺案,考慮到有人死亡,反殺的弱者,受害人都被防衛過當或不正當防衛處理,那麼是鼓勵施暴還是要求受害人被施暴不要反抗。或有人會說,都是正當防衛後,是不是鼓勵殺人,不尊重生命,恰好相反,只有這樣,才能告訴許多人以及他們的家長,只有你自己尊重了別人,愛惜了自己和別人的尊嚴和生命,你才有可能保住你的尊嚴和性命,這樣被反殺的情況才會減少。一句話,許多的案件,都是不尊重別人,不愛惜別人和自己的生命產生的。許多有錢有權有勢的家長更應注意,可能你好多次可以救子女,免於處罰,但一次就可能使失去辛辛苦苦一,二十年養大的子女,所以,要教育他們尊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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