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从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了解到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正在进行,详情请看下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投资:约 3882.39 万元;

2.2建设地点:贵溪市黄坑村

2.3工程规模: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日处理量20000 m3/d,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排放,提标20000 m3/d,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排放,新建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集水池、消毒池、配电间、维修车间、厂区工艺管道工程、动力电气及照明、信息化系统、道路、围墙绿化等,增设和改造相关设备和材料,出水标准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出厂含水率需低于60%,并满足到稳定化、无害化要求。

严格执行贵发改字【2019】474号的批复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材料采购(含所有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及施工等。

2.6 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

①设计工期:15日历天;

②采购及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②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施工单位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一项设计资质和一项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投标人”,既指单独投标的单位,也指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施工方担任),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提供该负责人的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该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提供上述等八大员的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6、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应在 “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8、(1)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 。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11、为保证公平、公正,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禁止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经发现取消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03日 9:30 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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