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公共負擔新規生效,新移民最容易踩到哪些雷

2019年,川普政府宣佈公共負擔新規,將公共負擔重新定義:

在36個月內總計接受福利超過12個月(一個月內收到兩項福利算為兩個月),領取一項或多項特定公共福利的非公民,其中公共福利包括:任何現金收入福利,補充社安收入(SSI),有需要的家庭臨時協助(TANF),糧食券(SNAP),Section 8住房補助等。

隨後,紐約州,佛蒙特州,康州和紐約市等多地就公共負擔新規,對川普政府提出起訴。

聯邦法官簽發命令,規定公共負擔新規在訴訟期間不可在紐約州、伊利諾伊州等地生效。

2020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為川普政府執行這項新規則開綠燈,9名大法官以5比4的票數,駁回紐約的聯邦法官的命令。


美國移民:公共負擔新規生效,新移民最容易踩到哪些雷


2月24日起,美國“公共負擔”新規正式實施。

全美除伊利諾州外,基於公共負擔理由不予受理的最終規則已生效。新移民面籤登陸美國,必須填寫一張I-944表,證明自己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

新規影響人群

新規則下,持有合法身份證件的移民,經常使用醫療補助“白卡”,糧食券或住房補助等公共福利,在一定條件下被判別為公共福利依賴對象,則有可能被列為公共負擔,將被禁止獲得永久居留權即綠卡。

同時移民局將根據法律的要求,調查非公民的年齡,健康,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以確定這些非公民是否可能在任何時候成為公共負擔,決定是否通過綠卡申請。

據悉,該規則不僅適用於判斷綠卡申請者,也適用於身份轉換申請者;若想延期或轉換非移民身份,要證明自己自獲得非移民身份起,未接

收過公共福利。

公共負擔的具體範圍

  • 《社會保障法》第十六章下的補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 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現金援助(《社會保障法》第IV篇A部分-AFDC計劃的繼任者)
  • 為收入維持提供利益的州和地方現金援助計劃(又稱General Assistance“一般援助計劃)
  • 支持長期護理(Long-term Care)機構的人員的計劃,如在療養院或精神病院中

*以上不包括所有的公共負擔清單,任何其他依靠美國政府為生的福利,需要使用納稅人的錢來支付的,都屬於公共負擔。

哪些不屬於公共負擔?

  • 非現金福利(Non-cash benefits)(除長期護理機構)
  • 特殊用途的現金福利(Special-purpose cash assistance)
  • 醫療補助及其他健康保險和服務(Medicaid and other health insurance and health services)
  • 兒童健康保險計劃(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 營養計劃( Nutrition Program)
  • 住房福利(Housing Benefits)
  • 育兒服務 (Child Care Services)
  • 能源援助、緊急救災、兒童寄養和收養援助、教育援助、在職培訓課程、社區援助等

新移民最容易踩雷的點

1、覺得美國稅表複雜,不申報資產,成為三無人員,被移民局認為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2、利用美國稅法“海外贈與”的便利轉換資產,稅表上沒有資產卻生活奢侈,會被認為可能使用到政府福利。

3、I-944表格的填寫。I-944表格是一個新的規定,不僅影響到綠卡身份的獲得,還會牽扯到新移民的稅務責任。I-944表格的填寫和向美國國稅局申報的資產和收入不能有衝突的信息。

最後的建議

公共負擔新規推出的本意,是特朗普政府希望通過新規減少外國申請人給美國納稅人造成社會公共負擔。對經濟能力欠佳可能依賴美國公共福利的申請人,不太友好;對高收入、高學歷、高技術的申請人,持歡迎態度。

新規雖然很嚴苛,但也規定了一些可以豁免的人群,包括現役美國軍人、懷孕和分娩後60天接受福利的婦女、難民和政治庇護申請者等。

另外,“公共負擔”新規沒有追溯性,僅適用於2020年2月24日之後提交的公共福利申請,在此之前已在移民局提交等待處理的申請,或在規則生效日期前加蓋郵戳寄走的申請,並不受新規的約束。

對於美國投資移民申請人而言,最麻煩的一點在於該新規與稅務的牽扯。建議申請人在移民美國前儘量諮詢專業人士,做好相關財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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