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大族人家裡,假如長子去世了,長孫和次子誰的權利更大?

一雙趕腳


在當今社會是一夫一妻制,所以沒有所謂的嫡庶之分,但也有隱蔽的外室情況出現,她的孩子也會被稱為私生子。

而在古代一夫多妾制社會,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制度,宗法制度中嫡長子繼承製就是其中一條。

在古代社會里,很多朝代都會遵照嚴格的宗法繼承製度,在繼承時就要以嫡長子為先,如無嫡長子,則在直系子孫中依次來確立繼承人。


對於嫡長子的身份確定的標準為:如果只有一個妻子而無其他妾室,則以長子為嫡;如一妻多妾,則妻之子為嫡,妾的兒子為庶,妻所生的年齡最長的兒子就是嫡長子。

在古代大戶人家和王公貴族之家,男子一般都是一妻多妾,所以他們的孩子也非常多,但是正妻地位肯定會比妾的高,她所生的第一個孩子不管年齡是否比其他妾所生的孩子長幼,都稱之為嫡長子。嫡長子的地位高於其他的兄弟姐妹們,嫡長子是一個家庭爵位財產土地的主要繼承人,況且根據嫡長子繼承製,不管嫡長子是否是一個賢能之人,家族的權利都應該嫡長子所繼承,這就是所謂的“立長不立賢”。

大戶人家的名位一般就是祖宗牌位和族長,祖宗牌位應該都交給嫡長子供奉,那麼族長之位也應由嫡長子繼承。


但是如果嫡長子先於他父親去世,那長孫和次子誰將會繼承家族的爵位和權利呢?

如果嫡長子先於父親去世,並且沒有被指定為繼承人。那就要看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是否成家立業。如果嫡長孫也已經成家立業,那理應由嫡長孫繼承嫡長子來供奉祖宗牌位,並且繼承嫡長子的所有權利和爵位。

如果嫡長孫太過於年幼,而嫡次子已經成家,則可能由嫡次子來供奉祖宗牌位和繼承爵位。但是如果次子不是嫡出而是庶出,並且還有其他嫡出的孩子存在,那人選一定是嫡出者,庶出的孩子不管年長與否,都沒有被選為繼承人的資格,其地位是不如長孫的。

長子為嫡出,已經被指定繼承人。在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宗法制度進行,即由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來繼承。那麼,在此情況下不管你次子是嫡出還是庶出,都沒有任何的資格來繼承,作為繼承人的長孫的繼承權利自然要大於次子。


這種宗法繼承製在皇室家族也尤為重要,並且每位權利主都以此方法來挑選繼承人。明太祖朱元璋在挑選皇位繼承人時就嚴格遵照嫡長子繼承製來挑選的繼承者。

朱元璋的兒子朱標是嫡長子,而且還是朱元璋一心栽培和重視的繼承者,但是作為皇太子的朱標英年早逝。備受打擊的朱元璋只能面對現實,重新在朱標的兒子裡面選擇繼承人。當時,朱標的長子已經早故,所以就立其次子朱允炆為皇長孫,也就是朱元璋皇位的繼承者。


由此看來,嫡長子繼承製是非常重要的,在嚴格執行中也有多種變化,很多時候都視情況而定。

用最嚴謹的方法指定,能夠更好維護家族穩定的繼承人。這就是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歷來現實


嫡,在普通人眼裡沒啥印象。說個真實的事,我當兵的時候有個老班長當兵12年要轉業回四川老家,家裡來了幾個人接他,有一個還是副鎮長,他們是彝族,穿戴都是民族風格,晚上跟他們一起吃飯的時候有個明顯比他大的人叫他大哥,我就納悶了,年齡小輩分大的我見過,年齡小當哥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問過以後才知道,我這個老班長是長子長孫,他叔叔的孩子比他大也得叫他哥。


駱之剛


先確定長孫的概念。這裡有現兩個看法:

第一個觀點:所謂的長孫指的就是老大的兒子!也就是說老大不管多晚結婚,只要是他生的第一個男孩,那就是長孫! 老二的長子不管是比老大的長子大或是小,通通不能算是長孫!

第二個觀點:長孫和長子長孫是兩個概念,大哥的兒子叫長子長孫,兒子不管大小,其年齡大的的孫子為長孫。以前大哥不結婚,二弟是不敢結婚的,但是大哥未生兒子二弟確可以先生兒子。

中國法律長孫的定義是長孫是年齡最大的孫子,不一定是長子的兒子.長孫在法律中沒有特別的權利和義務,和其他同輩孫一樣。

古代對長孫的定義嫡長子是正房所生第一個兒子(一定是正房)地位很高,嫡長子是一個家庭爵位財產土地的主要繼承人,尤其是在中國古代社會。如周朝,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皇位,而其他兒子則封為下一極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諸侯的爵位,其他兒子則封為士,依此類推,很嚴格的等級制度,直至平民。 嫡長孫是嫡長子的嫡長子,最大的兒子的最大的兒子不一定是嫡長孫,因為在封建社會,嫡系和庶系是有完全不同的地位的,他們是兄弟關係,但是更是君臣關係。


泰山木32140178


古代大戶人家可以娶三妻四妾,子嗣眾多,雖然都是親兄弟但不一定是一母所生,古人講究長幼有序,也講究嫡庶之分,無論是繼承還是當家都要按照順序來。


古代是嫡長子繼承製,家族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一定是嫡長子,嫡長子也就是正妻生的第一個孩子。


正妻就是明媒正娶的第一個合法妻子,正妻所生的孩子是法統以及血緣上最純正、最合乎規範的接班人,在之後進門的都是側室,側室所生的孩子為庶出,較嫡子的身份就差了一層。



長子不一定嫡子,這種情況下長子的死對於家族權利影響不大。


表面上家產分配嫡子和庶子是一樣的均等分配,但實際上嫡長子還是擁有很多優勢特權的,在名位繼承上也是嫡長子優先。


古代大家族的當家人一般都是由嫡長子繼承,祖宗祠堂也是由嫡長子供奉,如果嫡長子早亡,那就要看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是否成年,如果嫡長孫也已成年,那理應繼承嫡長子的所有權利。


至於族長人選可以讓給年紀稍長一點的叔叔來當,畢竟家族事物錯綜複雜,有的大家族還有生意打理,年長一些的人處理起來更加方便。


如果嫡長孫未成年,那麼繼承家業的就由晉升的嫡次子來繼承,所以無論是大家族還是皇室江山,繼承人都必須是長子長孫。


皇室繼承最有名的案例是明太祖朱元璋,長子不幸去世,當長子去世,別人都以為會傳位給第二個兒子,可朱元璋並沒有將皇位傳給兒子,卻給了長子的兒子。


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王室嚴格遵循嫡長子的繼承製度,當長子去世時,孫子取得了巨大的優勢。



根據明代《大明律》記載,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官員享受世襲罔替有規定:


文武官員如果享受世襲爵位,必須按照繼承順序,首先是嫡長子孫、其次是嫡次子孫、接下來是庶長子孫、最後是弟侄。


也即這裡的承襲順序是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人們對於權利的嚮往都是趨之若鶩不擇手段,每一個英年早逝的嫡長子都會引起一波爭奪權利的暗流,有些人會在這變化中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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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挺有意思,首先長孫自然也要看是不是嫡長孫,如果不是嫡長孫的話,那麼其順位繼承的資本根本就高不到哪裡去。

所以說嫡長孫和次子之間的爭奪才能勉強算是勢均力敵的,畢竟這一套宗親制度的理念對於古代華夏和周邊民族的浸染太深了。

不過相對而言女真,契丹,蒙古等遊牧或漁獵民族對這套概念是不如漢人那麼看重的,尤其是在政權建立的早期進程中。

第一個例子,作為金太祖完顏阿骨打嫡長孫的金熙宗完顏亶和金太祖之弟金太宗完顏晟的爭奪。

金太宗本來是想讓自己的兒子完顏宗磐繼位的,但他畢竟只是個鎮守後方會寧府的皇帝,威望不如自己的哥哥,而且諸如粘罕和完顏宗乾等將領也聲威頗盛,作為一個還殘留著大量宗族社會傳統習俗的新生王朝,金帝國的內部對於皇位繼承的順位資格並不是很在意,他們更加註重皇位繼承者個人的資質,他們都崇尚英雄。


所以完顏亶的上位其嫡長孫的身份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忘了正是女真貴族派系之間相互鬥爭制衡所產生的一個結果。這麼說吧,如果完顏亶小小年紀就展現出雄才大略的一面,或許就沒有人願意扶持他上臺了,他爺爺金太祖死了,父親也死了,那些叔叔們支不支持他還真沒有像大宋那些儒士文官敢吱個聲。畢竟女真統治者可不管你是不是士大夫,惹惱了就往死裡打。大家都是更多為了利益。

完顏亶上臺以後起初日子也不好過,在打倒粘罕派系後。前皇帝的兒子完顏宗磐勢力愈發強大,甚至敢在朝堂之上用刀威逼身兼熙宗養父和太傅身份的完顏宗幹。

相比而言,遼朝人就更不符合規範了,因為作為嫡長子的耶律倍由於老媽的偏愛而不得不讓國給了弟弟耶律德光。


不過,後來耶律倍的兒子耶律阮倒是成了遼朝第三位皇帝。

而元朝人也不是很在意這些說法,所以忽必烈是傳位給了真金的第三個兒子鐵穆爾。

綜上所述,遊牧民族而言,相對更看重個人能力,以及各自支持者所擁有的勢力。漢族而言嫡長孫優勢始終在。

而漢族傳統則更加註重宗法制的規範,所以像宋朝太祖和太宗這樣的例子是鮮有的,最多是像朱棣這樣篡位。但我們也知道,朱棣雖然篡位成功,還是被方孝孺這樣的儒生罵了個狗血噴頭。傳統宗法理念和儒家忠君思想還是非常根深蒂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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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家族制度中核心有兩點:嫡庶有別、長幼有序。

嫡出即是原配夫人所生,庶出為其他姨太太(妾)生的。假若原配去世了,還有新娶的、或扶正的大夫人,稱為繼室。他們的孩子的出身排序,應該是:原配>繼室>妾。

在繼承中,理論上排在第一位的是嫡長子,將繼承家產的大部分,也是族長。假如嫡長子早死,制度上是由嫡長子的嫡長子直接繼承爺爺。

比較典型的是曲阜孔家的衍聖公繼承。假如這一代衍聖公死了,其嫡長子也死了,則由嫡長孫繼承衍聖公。假如無子,則由其年長的弟弟繼承。明代宗室及勳臣的爵位繼承也是如此。

對於大戶人家,一般娶媳婦是先娶正房,然後再納妾。不會像皇帝諸侯一樣,一下子很多女人。所以大夫人所生一般都是長子。

另外大戶人家也有分家一說,雖然嫡長子優先,但也要看老爹的偏愛程度。

如今即使不計劃生育,也沒有了這些規矩。相對來說,都是獨自謀生,誰有錢或有權,誰的話語權大,不論哥哥弟弟。


幾葦渡


古代社會是宗法制社會,其中有一條最為關鍵那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是由嫡妻所生,其他妾室所生的兒子就算比嫡長子大,在財產和爵位繼承上嫡長子依舊擁有優先權。


題主提問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太模糊了,沒有標明長子,次子,長孫是否嫡出,如果他們都不是嫡出,那麼在家族權力上面,他們都沒有發言權,一切都是嫡子一脈說了算。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劉邦的長子劉肥和次子劉盈,按照嫡長子繼承製,次子劉盈是嫡出,也就是嫡長子,所以在後來的皇位繼承方面,劉盈擁有優先權。

至於再牽扯到其他方面,題主的提問就更加的模糊了,不過有一條誰是嫡出,誰就擁有更大的權利。

當然若是理想條件,題主提問的次子和長孫都是嫡出的話,按照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孫依舊擁有優先繼承權。這個在歷史上也有明顯的例子,朱元璋本來立嫡長子朱標為太子,誰知白髮人送黑髮人,朱標先朱元璋去世,這時皇位傳承,朱元璋按照嫡長子繼承製選擇立皇長孫朱允炆為繼承人。

另外再說一下古代的繼承順序,有一個原則立嫡立長不以賢,立子立貴不以長,其順序為嫡長子最先,嫡長孫次之,嫡長孫同母弟第三,嫡長子同母弟第四,若是父親續絃的話,接著往下排,沒有嫡子之後再考慮庶子的繼承問題。


歷史這點兒小細節


俗話說母憑子貴,可母親都不貴,作為孩子又如何能貴的起來呢?

以皇室等級劃分來說:皇后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他的第一個孩子無論大小“太子”名號永遠跑不掉。以下貴妃、嬪妃等與民間妾室等同,說難聽點都是皇后的丫鬟,一旦老皇帝昇天,有孩子的還好,孬好佔個皇子、公子等名號,大小都能封個王侯將相,皇宮不留人還能跟著孩子去封地享福。沒有孩子的那就呵呵了,分分鐘要被老佛爺丟盡下水道,還是流不到太平洋的下水道。

那麼要是太子掛逼了這位置又是誰的呢?次子,這沒得說,因為次子也是皇后的所出,其他妃子照樣不敢多放一個屁。

那麼要是皇后沒有次子呢?這時候可就不同了,無論其他妃子生了多少個孩子,這些孩子都已經不算她們自己的了,最多給她們掛個奶媽身份,所有孩子都算皇后的了。也就是說太子大位終於有機會想了,終於輪到他們庶出爭奪了。

那麼這時候如果皇后發現自己居然還有個親孫子又當如何呢?還是沒話說,只能為那些皇子、公子等默哀三分鐘,因為他們的願望又泡湯了,或者背地裡抱怨幾句該死的太子,死就死唄!幹嘛還留下個皇長孫?逗我們開心呢?

那麼為何要說子要貴也得靠母親爭取呢?這就得提到扶正一說了。皇室和民間規矩其實都是一樣的,比如皇后還沒生孩子就直接掛逼了,那麼這正位不可能空著,肯定需要從三千佳麗當中選一個出來統領後宮。宮鬥之所以比戰場還殘酷原因全在此處,奪正成功者就是日後的老佛爺,而失敗者註定填井。那麼成功上位者她以前所生的孩子又如何呢?有沒有繼承太子的資格?三個字“絕對有”,不只是有,而且還是名正言順的去做他的太子,其他皇子全部得老老實實帶著親媽去封地守國門。

那麼如果上任皇后死前有個小皇孫留下了又如何呢?國不可一日無君,但也不可能多一個君吧?其實都有繼承權,只是小皇孫佔了便宜,因為他老爹是太子,所以他的繼承權早被他老爹幫他提前搶到手了。不過這種皇帝往往都坐不穩,因為年輕,沒勢力也沒實權,跟那幫老油條皇叔鬥基本都是被吃的連骨頭都不剩下。

總結:正位(嫡長子),正位(嫡長孫),次位(次子),庶位(庶子)

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太過森嚴,民間與皇室等同。可能有人要說封建社會不知道埋沒了多少人才,但我可以明目張膽的告訴你並沒有埋沒多少,真正的人才他會搶不過嫡長子?繼承不了家族大權證明他不是真人才,或者說嫡長子與他半斤八兩,甚至比他更強。

李世民倒是次子,可他照樣砍了自己親大哥開創盛世唐朝,朱老四倒是庶子,可他同樣掀了親侄子的皇位把明朝頂出了個唯一不丟人的時代。



東亞第一噴王


針對長孫和次子誰的權利更大這個問題,我們不妨用繼承權來說明。

題主說的這個問題中包含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這個家族中的長子為嫡出;第二種是這個家族中的長子為庶出。在第一種情況中又有兩種可能,一是長子去世前家族還沒有指定繼承人;二是長子去世前已被確定為繼承人。下面就分別討論一下這幾種情況。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古代社會家族的繼承製度。

在古代社會里,遵照宗法繼承製度,繼承時以嫡長子為先,如無嫡長子,則在直系子孫中依次確立繼承人。嫡長子的身份確定準則為:如只有一妻而無妾,則以長子為嫡;如一妻多妾,則妻之子為嫡,妾之子為庶,是否為嫡長子看年齡。

由此看來,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度的一項基本原則。這項原則在各朝也有相應的法律來支持,比如唐朝,嫡長子病亡或有罪,立嫡孫;無嫡孫,立嫡子同母之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不立嫡長者,徙一年。

所以,古代社會家族中的繼承次序為(從高到低):嫡長子、嫡長孫、嫡子、嫡孫、庶子、庶孫。

其次,我們分別討論一下長孫和次子的權利問題。

第一種情況,假如此家族中的長子為嫡出,也就是嫡長子。他在去世前並沒有被確定為繼承人且其子還小,按上述說法應該是嫡長孫來繼承,但這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嚴格執行,因為嫡長孫因太小而不能管理家族。

那麼,這種情況下,繼承人肯定會在其他嫡子中選年長者,如果這個家族中的次子也是嫡出,那人選必然是他,其權利也大於長孫。如果這個次子是庶出,而且還有其他嫡子存在,那他根本沒有希望成為繼承人,其權利自然不如長孫。

第二種情況,這位長子為嫡長子且在去世前被指定為繼承人。這種情況完全按照宗法制度進行,即由他的兒子(嫡孫)來繼承。那麼,不管你次子是嫡出還是庶出,都沒有資格來繼承,作為繼承人的長孫權利自然大於次子。

第三種情況,假如長子為庶出且家族中無嫡子與嫡孫。和第一種情況一樣,如果未確定為繼承人且兒子很小,則次子權利大於長孫;如已被確定為繼承人,則長孫權利大於次子。

第四種情況,假如長子為庶出且次子為嫡子。這種情況當然是次子權利大於長孫。如長子、次子都為庶出且有嫡子,那麼長孫與次子無所謂誰的權利大誰的權利小,因為他倆根本沒有權利。

最後,我們來總結一下。

古代的繼承製度,雖然規定很細緻而且頗為嚴格,但在具體執行中也有多般變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也是因地制宜的。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封建家族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能更好的維護家族穩定。

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正是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的總結。題主說的這個問題很籠統,沒有說出嫡庶之別,因此存在很多種可能。但不論什麼情形,都是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


野史也是史


主要爭論是嫡長孫和嫡次子間。好多人都說嫡長孫優先於嫡次子,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

繼承製最重要的是親疏關係,兒子肯定是比孫子要親的,嫡次子和嫡子都是自己和正妻親生的,而孫子卻不是自己生的。

嫡子死了嫡長孫只會跟他媽最親,最孝順的也是他媽,對爺爺奶奶肯定要差些。而嫡次子就不同,同樣也是自己和正妻生的,是自己的種,跟自己是最親的。所以從皇家來看,嫡長子死後立孫子輩的極少,可以說嫡長孫甚至還不如某些庶子,庶子地位低也是自己親生的。

當然實際情況遠比這複雜得多,嫡長子繼承只是個原則,沒多大問題當然就按步就班了。但是大戶人家也有情感,喜歡這個不喜歡那個,兒子的能力也有高低上下,還有是不是自己寵愛的愛妾生的,包括兒子正妻家的勢力這些都會對繼承人的選擇產生影響,所以大多情況還真是綜合考慮。

我偏向於兒子權力更大。但子憑母貴,如果死去的兒子正妻家實力非常強大,那肯定是嫡長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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