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假如一月份5%,2月份4.5%,第二年一月份5%,房貸怎麼辦?

粑粑麻麻去桑班


首先你的假定是不現實的,利率的變動不會這樣劇烈

央行規定2020年3月1號開始,開始重籤LPR定價基準轉換,要籤嗎?

答案是:籤!作為一名業內人士建議您按照銀行的通知安排去跟銀行簽訂協議來實施定價基準轉換。不一定去銀行網點,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等也可以完成。

當然,您肯定有很多疑問:為什麼要籤?簽了會不會吃虧?能否不籤?下面一一來做個解釋:

1.什麼是LPR?銀行為什麼要求我們要做這個轉換?

LPR,就是Loan Prime Rate,貸款市場利率,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這個利率目前是由18家商業銀行組成的報價團每月20號報價而產生的。而之前貸款利率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而執行的。通俗地講,2019年8月20日起,我們辦理的貸款的利率就是國家規定的。在2019年8月20日之後,貸款利率是由市場決定的,而且每月一次進行更新調整。

至於為什麼要對存量的浮動利率貸款轉換成LPR?根據國家的說法是,是為了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我個人理解就是利率以後就由市場來決定了,政府就儘量不管了,這是大勢所趨,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利率基本上都是由市場決定的。

2.把個人住房貸款轉換LPR是否划算?不轉換行不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也可以轉換為固定利率貸款。個人可以選擇轉為LPR,也可以轉為固定利率貸款。

如果您有個人住房貸款,我個人理解您目前有三種選擇:①轉換成LPR即基於貸款市場利率的浮動利率、②轉換成固定利率,或③者維持不變。下面發我來分析一下這三種利率的:

第一種:轉換成LPR即基於貸款市場利率的浮動利率。也是就是把原來貸款合同裡基於貸款基準利率的利率變革為LPR+點數模式。舉例來說,如果您的個人住房貸款原來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8年,原來合同約定的利率是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那麼現在執行的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您選擇在3月30日開始轉換,重新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那加點幅度為5.39%-4.8%=0.59%。那麼您重籤之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就分為兩個階段:2020年12月31日之前,執行的利率仍然是5.39%(維持不變);2021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12月20日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0.59%來執行,以此類推,每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的利率(上年12月20日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0.59%。目前LPR呈現下行趨勢,假定到2020年12月20日LPR變成了4.6%,那麼2021年您的貸款利率就是5.19%,比現在利率就下降了很多,這意味著每月少還了利息,所以這是對我們有利的。

這種利率算法看起來很複雜,簡單理解就是簽了LPR後房貸利率一年一變,變多少看上年末貸款市場利率水平。在我國長期來看,在我們可以預見的十年甚至更長時間裡,整個市場的貸款利率水平是呈現下行的趨勢下,這是對我們是有利的。

第二種:轉換為固定利率,就是將現有的貸款利率固定下來,在後續的還款期限內一直保持不變了。在上面的例子裡,如果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那在剩餘的8年裡都會按照5.39%來執行。

這樣就很清楚了,即使以後8年裡市場的整體利率水平下降,而您還只能按照固定的5.39%來還房貸,就不划算了。

第三種:維持不變,就是不跟銀行籤轉換協議。我個人理解銀行會繼續按照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利率來執行。前面的例子就是繼續按照5.39%來執行。這種方式實際上跟第二種沒有區別了,只是變相轉換為固定利率了。

總結一下,如果您有還有銀行貸款,無論是房貸還是消費貸等其它貸款,只要是貸款合同裡簽訂的是浮動利率的,我建議現在就去響應國家號召跟銀行籤一個LPR利率轉換協議,然後就安安安靜享受整個國家貸款利率水平下行帶來的紅利了。尤其是在眼下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巨大影響下,國家大概率會推動貸款利率進一步下行,以促進經濟恢復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銀行網點那些事



前幾天我接到銀行通知,3月1號開始,要跟銀行重新簽訂房貸利率的合同,我就認真把這個LPR研究了下,硬是被裡面的專業術語、各種日期繞暈了。昨天花了一整天好好研究了下,總算是搞明白了,這裡我來跟大家說一下,爭取說得大家都明白。

1.首先還是把題主的問題回答下。如果你的重新定價日是1月1日的話,那麼你的房貸利率就是按照上一年12月份的LPR+加點,跟上一年1月份,2月份以及第二年1月份的LPR沒有關係,只跟上一年12月份公佈的LPR有關係。

2.我們再來把這個LPR儘量用簡單的話說明白:

(1)以後房貸利率都按照“固定利率”和“LPR+加點浮動利率”兩種方式,採取什麼方式,你自己決定。

(2)哪些人要重新籤合同。只要你還沒有按照新的方式去確定房貸利率,就都得籤。

(3)有幾次轉換的機會。只有一次,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一旦決定採取哪種方式,合同有效期內就不能變了。

(4)什麼時候按照新的LPR房貸利率實施。2021年1月開始,之前都按照原來的房貸利率執行。

(5)關於重新定價週期和重新定價日:你自己跟銀行商量定,重新定價週期選擇幾年都可以,比如1年、2年、3年、5年都行,重新定價日一般為1月1日,方便。

(6)新的房貸利率的計算公式是什麼:距離重新定價日最近一個月的LPR+加點。舉個例子:重新定價日為1月1日,那麼房貸利率就是上一年12月的LPR+加點;如果你的重新定價日為3月1日,那房貸利率就是當年2月份的LPR+加點。

(7)“LPR+加點”怎麼算。①加點在整個剩餘的還款期限內是不變的,加點=原合同貸款利率–LPR,加點可以是負值。舉個例子,原貸款利率為5.88%,LPR是4.9,加點就是5.88%–4.9%=0.98%,如果原貸款利率為3.98%,加點就是3.98%-4.9%=-0.92%。②LPR是每個月20號發佈,跟房貸利率定價有關的就是距離重新定價日最近一個月的LPR,比如最近一個月的LPR是4.8%,加點為0.8%,那麼新的一個定價週期內,你的房貸利率就是4.8%+0.8%=5.6%。在一個定價週期內,這個房貸利率都是不變的。

3.採取固定利率好還是LPR浮動利率好。全球經濟持續降息,多個國家已經出現負利率現象,前央行行長周小川說中國正採取措施儘量放緩進入負利率時代的時間,可見,利息不斷下降是趨勢,有利於減輕還款壓力,對消費者利好。個人傾向選擇LPR浮動利率方式。

房貸利率定價方式的轉變,我覺得是一個趨勢,是對經濟運行情況變化反應的很好體現,中長期來看,對購房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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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都是錯的、假設是基於合理狀態下的產物,而不是隨便列舉個數字,LPR利率一次性下調0.5%,就算是次貸危機時代,也不至於這麼瘋狂,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屬於沒有經濟學常識。

LPR是什麼?是新政下的貸款利率,從去年開始出現下調,每次調整幅度為0.05%,如果一次性調整0.5%,那就是正常情況下的10倍,就算目前製造業跌到了35左右,央行也不可能做出這樣的決定。

調整.01%是有可能的,比方說一月份的LPR為5%,二月份調整為4.9%,真實情況是從去年開始,5年期LPR從4.9%調整到現在的4.75%,那麼對於房貸利率是如何變動的呢?我們簡單敘述一下。

如果你是在去年買的房子,大概率是5.39%的利息,因為多半會在4.9%基準利率上浮10%,而你現階段是無法變動貸款利率的,一年以後才能改變,那麼假設今年9月份到一年。

假設9月份之前公佈的基準利率為4.7%,那麼5.39%-4.9%=0.49%,這0.49%就是你以後要加的點數,那麼等到下一年,如果你的貸款利率改成了浮動制,比方說利率降低到了4.6%,那麼你現在的貸款利率就是4.6%+0.49%=5.09%,恭喜你,你的房貸利率成功的降低了0.3%。

如果5年後的LPR貸款利率為5.2%,那麼5.2+0.49%=5.69%,這意味著會你的房貸利率提高了。

所以,根據新的政策,從3.1日起的6個月時間內,要完成房貸利率的轉換,你可以選擇不變,但也可以選擇LPR,如果你的房貸才4.2%,這說明是幾年前打折買的房,那麼你的理論變動也就是4.2%-4.9%=-0.7%,那麼現在的利率為4.75%,轉換後的房貸利率就成了4.05%,所以,我個人認為是可以轉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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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簽約或者不簽約要視貸款合同而定


  • 首先LPR不會每個月變化那麼大,他也是受市場的因素所影響的,個人認為去年央行做的最正確的決定就是把利率的定價方式改為LPR,這等於把利率市場這艘大船的錨給換了,更好的讓市場來確定利率,能夠讓很多中小企業的現狀得到好轉,當然不會那麼快見效。LPR的定價是由18家銀行報價取平均值,所以它每個月的變化不會那麼大
  •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的利率一定是往下走的,但並不代表我現在就要盲目的把我的房貸利率改成和LPR掛鉤,我們要先看貸款合同是什麼時候簽約的,當時簽約是什麼樣的利率?是有上浮還是優惠?再看貸款合同的年限還有多久?如果還有很長的年限,建議簽約改成與LPR掛鉤,但是如果只有1到2年就到期了,就不太建議了,因為LPR傳達的其實沒有那麼快就能夠讓整個利率改變過來
  • 總體說來LPR,一定是對於市場有促進作用的,那麼對於我們中國廣大房奴一族肯定是利好的消息因為大部分的貸款合同的年限都是在幾十年,隨著貨幣貶值利率的不斷下調,對於目前的房奴來講,壓力會小不少,從這一點來看,還是可喜可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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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下個人觀點:目前房貸都在上浮10%-30%。那就說明銀行和房子供需之間平衡是要利率上浮的。所以lpr這東西出來肯定要滿足利率上浮的目的來填充。可能1年內是下降但是是誘惑人們改合同的。以後遇到房子調控時候lpr一定會漲起來。那時候就漲的多了。說lpr長久下行的美國為0。人家美國不缺房子啊中國多少年輕人想在一線和省會。多少人是農村人。所以。我建議目前先彆著急改。先看看情況再說。最後建議是打折和10%上浮都不要動。超過10%上浮要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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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PR每月更新房貸利率,但房貸利率不是每月都變的。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最短為1年也就是每年最多隻會調整一次。當然,您也可以約定每2年、3年或5年調整一次。

此次利率切換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實際執行時間是從2021年開始。也就是說,2020年貸款人實際執行的房貸還是按照2019年的房貸執行。從2021年開始才按新合同執行。

目前,最常見的房貸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假設您的重定價週期約定為1年,那麼您2021年的執行利率=2020年12月的5年期LPR+固定點數。

央行規定3月份開始,所有房貸利率都以LPR為基準。科普下LPR,通俗的我們可以將LPR理解為貸款基準利率,一般就是固定利率上下加減百分比。LPR每月報價一次,倘若LPR下調,就意味貸款利率下降,反之則升高。

房貸利率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浮動利率,一種是固定利率,據題所知,你選擇的是浮動利率,就目前來看,LPR同期報價大概率會持續下降,選擇浮動利率會跟隨市場減少,你的房貸利率會跟著下降,每月的貸款利息會相應減少,對普通貸款買房的人群形成利好,減輕貸款壓力。



宏看財經


不管是以前按基準利率上浮的還是打折的,這次轉lpr都不建議選浮動利率,都建議轉固定利率,因為這次銀行玩了個心眼,按十二月份lrp4.8後,以前上浮的實際加點比基準利率上浮時的加點增加了,以前打折的優惠點數反而縮水了,不管你轉固定還是浮動,都和基準脫鉤了,所以還是選固定吧,這樣自己欠銀行多少錢自己就能算出來,自己命運自己把握,lpr點數是銀行決定的,參考兩桶油,自己轉什麼自己決定,我個人建議選固定


尼古拉斯凱奇1516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9年12月發佈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原有的房貸存量客戶統一進行利率轉換,用戶有兩種選擇:一是選擇固定的貸款利率;二是選擇LPR加點定價的利率。LPR轉換的值按照2019年12月的數值。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原來的房貸利率為基準上浮10%,即4.9%*1.1=5.39%,2019年12月,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LPR值為4.8%,所以說如果你選擇將房貸利率轉換為LPR定價方式的,則你的貸款利率就變為了:LPR+59BP(59BP=0.59%)。

轉換後的房貸利率,加點值59BP在整個貸款期間內不再變化,後續貸款利率變高或者變低取決於LPR值,LPR提高,則貸款利率相應提高;反之,則貸款利率相應下降。

LPR的變動

目前我國的LPR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佈,發佈的頻率為每個月1次,如下圖所示系2019年8月至今的LPR變動值。

我們跟商業銀行簽訂的貸款利率一般都是一年調整一次,比如說2020年1月,5年期的LPR為4.8%,2月為4.75%,假設3月為4.75%,4月為4.8%,5-10月為4.85%,11-12月均為4.9%,那麼次年1月1日調整日時,我們的LPR+59BP中的LPR值到底要取上年度的哪一個呢?是不是平均值呢?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你與銀行調整日約定的是每年1月1日,那麼調整日的LPR就是去上一年度的12月數據,與1-11月的數據無關,如果你與銀行約定的調整日是每年的10月1日,那麼調整日的LPR值就是取上一個月9月份的LPR值。

故而不要看最近LPR屬於下調趨勢就興致匆匆的感覺簽訂轉為LPR定價方式,因為現在LPR在怎麼變都與你無關,與你有關的LPR值只是你利率調整日上一個月的LPR值。


鯉行者


明天就是3月1號,房貸存量客戶已經陸陸續續收到銀行改簽房貸合同的通知,根據央行規定,2020.3.1日起至2020.8.31日止完成房貸存量客戶的房貸改簽合同。

這一規定將影響100萬億的房貸存量,與每一個房貸存量客戶息息相關。

假如LPR一月份5%,2月份4.5%,第二年一月份5%,那麼房貸每個月還款額都是不確定的嗎?

舉個例子:我的房貸利率之前是5.88%(辦理房貸時房貸基準利率是4.9%,上浮20%,上浮後利率5.88%)。

3月1號改簽房貸合同後我有兩個選擇:

一、維持源房貸利率,也就是選擇之前的固定利率5.88%不變。

那麼房貸新政對我幾乎沒有任何影響,不管LPR如何變化,我的房貸還款金額依然執行原來已經定好的還款計劃表。

二、選擇“LPR+基點”模式,也就是選擇浮動利率。

根據我之前的房貸利率5.88%,選擇LPR後我的房貸利率為:LPR+1.08%(原利率5.88%-原基準利率4.9%=基點1.08%)。

我的房貸新利率“LPR+1.08%”跟LPR完全掛鉤。

LPR由人民銀行每月定價一次,但是這並不是表示我的房貸利率每個月都變,要解釋這一點,又牽扯到兩個名詞:重定價週期、重定期日。

重定價週期指的是我選擇多長時間更改一次LPR,也就是選擇多長時間重新掛鉤最新的LPR。根據央行規定重定價週期最短為1年,最長為整個合同期限。(一般銀行選擇默認重定價週期為1年)。

重定價日指的是我選擇哪天掛鉤最新LPR,一般銀行默認每年1月1號為重定價日,當然這個可以跟銀行談,但是並不重要。

方便理解我舉個例子:假設我選擇重定價週期為1年,重定價日為1月1號。

3月1號我去改簽LPR模式,那麼我的房貸利率在2020年整年間,每個月的房貸利率都是4.8%+1.08%=5.88%。

而到2021年1月開始,由於我選擇的重定價週期是一年,重定價日是1月1號,那麼我的房貸利率是“2020年12月的LPR+1.08%2021年12個月的利率都按照這個利率執行。

也就是我的房貸利率在重定價週期內是不變的。如果我選擇5年為一個重定價週期,那麼不管LPR在這5年中怎麼變化,的利率都不變,都是5年前12月份的LPR+1.08%!

總結:所以說,雖然LPR不同於貸款基準利率,是每個月變化的,但是我可以自由選擇重定價週期是多上年,只要在這個週期內,我的貸款利率就不變,是固定的。

評論點贊,腰纏萬貫;關注老劉,越來越牛。


中年老劉聊財經


LPR每個月都公佈一次,但是房貸並不是每個月都變動一次。

如果選擇的是固定利率,那麼不論LPR怎麼變化,房貸在結清前或者到期前,貸款利率都是不變的。

如果選擇的是LPR+加點,當LPR變動時,就涉及到房貸利率的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這個跟以前以貸款基準利率辦理房貸是一樣的模式。基準利率變動後,要次年房貸才會變化。

LPR的變動因為比基準利率變動更為頻繁,所以在新簽定貸款利率,或者存量房貸轉換為LPR的時候,要注意兩個重要的信息: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

重定價週期,就是未來房貸利率多久變動一次。

重定價日,就是貸款根據LPR變動而調整的日期。

一般來說,重定價週期是每年變一次,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但是也可以跟銀行具體談。

按照人民銀行的《公告》,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也就是說,如果重定價日為1月1日,那麼從次年1月1日起,你的房貸利率變為上年12月公佈的LPR利率加上你的加點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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