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黑老大”李玉良落網記

李玉良,綽號“大李小子”,吉林長春“黑老大”。他1965年出生在一個工人家庭,1983年因幫朋友打架,將對方打成了重傷,因傷害罪被判刑6年。

1988年4月,李玉良減刑1年半提前釋放出獄。出獄後,很快就通過關係認識了趙紅霖等黑惡團伙的所謂“大哥”級人物,從此,在罪惡之路上越走越遠。

吉林“黑老大”李玉良落網記


1993年4月7日,長春黑社會頭目“位仁”與趙紅霖發生衝突,遂糾集同夥將趙紅霖打傷。4月12日19時許,李玉良在趙紅霖的召集下,與王志、劉魁燕等人將位仁當場槍殺。

案發後,李玉良逃離長春,在海南藏身近一年。1994年年初,得知劉魁燕等人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審後,認為案件已經被趙紅霖等人“擺平”,於是他才又潛回長春。

1994年4月,李玉良化名為趙國華,承包了某出租車公司的捷達出租車,在黃河路客運站跑哈爾濱、吉林市長途線,並將吳佔江、於遠航、王興勝、丁百合等人收入“帳下”,準備東山再起。

吉林“黑老大”李玉良落網記


1995年10月11日晚上7時,長春市公安局在接到群眾舉報後,民警田新等6人將藏身在八里堡飯店的李玉良抓捕歸案。

李玉良被抓的消息很快傳到同夥王興勝、吳佔江和遲運、丁百合等人的耳朵裡,幾人聚在一起商量對策,他們覺得首要任務是疏通關係,花錢將他“撈”出來。

當晚,遲運就找到了民警田新,想託田新幫忙將李玉良辦出來,田新回絕了。遲運等人仍不死心,開始預謀利用提審李玉良之際,將他從收容所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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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12日,遲運、李佔江等人在田新提審李玉良之際,趁機將李玉良解救,李玉良的妻子孫某等10多人幫助李玉良逃脫。此後,李玉良、吳佔江離開長春逃到海南藏身。

1996年2月,李玉良從海南潛回長春,在重新召集吳佔江、王興勝等人的同時,又吸收了呂文彬、杜紅軍等社會閒散人員,組成一個20多人的犯罪團伙。

1996年秋,李玉良帶著吳佔江、顧軍和陳東昇先後到河北唐山、黑龍江北安購買五連發獵槍17支、東風三口徑槍9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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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讓李玉良想不到的是,他的得力干將“毛五”吳佔江因獨自搶劫作案被警方抓獲,加上其曾幫助李玉良逃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吳佔江落網後,李玉良為了避免同夥私自作案,被警方發現連窩端,決定將同夥組織起來,統一管理。

從1998年至2002年年初,李玉良涉黑犯罪團伙佔據八里堡一帶,他們持槍持械綁架、搶劫、敲詐勒索、霸佔沙場,非法聚斂錢財500多萬元。

吉林“黑老大”李玉良落網記


2002年4月24日,長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組織摸排黑惡犯罪線索,李玉良再次被納入視線。二道區公安分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工作。

同年5月20日17時,當偵察員準備抓捕行動時,被李玉良發現,隨即逃走。6月1日晚9時40分,李玉良再次潛回長春,最終落網。專案組歷經30個小時的鏖戰,其他21名犯罪嫌疑人也紛紛落網。

經審訊,李玉良交代了殺人、搶劫、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等100多起案件的犯罪事實。

吉林“黑老大”李玉良落網記


2002年8月30日,李玉良等22名涉黑犯罪團伙成員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2003年12月11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李小子”李玉良犯罪團伙18名成員涉嫌故意傷害罪等7項罪名、28項犯罪事實經過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玉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成員也獲得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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