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解體史

1945年11月29日成立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實行聯邦制,由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波黑)、馬其頓、黑山6個共和國組成(面積合計25.58萬平方公里,1983年人口2285萬)。

1963年南斯拉夫通過新憲法,並改國名為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由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黑山社會主義共和國、斯洛文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克羅地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社會主義共和國、馬其頓社會主義共和國6個共和國以及科索沃、伏伊伏丁那(伏伊伏丁)兩個自治省(屬於塞爾維亞)組成。

1992年4月7日歐共體承認南斯拉夫波黑共和國獨立。同日美國宣佈承認波黑、克羅地亞和斯洛文尼亞共和國獨立。15日,塞爾維亞和黑山兩共和國分別通過建立新的共和國家憲法草案。

1992年4月27日,南聯邦議會聯邦院通過了由塞爾維亞和黑山兩共和國組成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的憲法,這意味著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徹底解體,同日,南聯邦主席決定改組南人民軍。 原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的塞爾維亞和黑山兩個共和國於1992年4月27日宣佈成立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

繼1999年的科索沃戰爭之後,塞爾維亞的科索沃自治省成為了聯合國的保護國。雖然從法理上依然是南斯拉夫的一部分,並得到歐盟和美國外交擔保,不支持科索沃獨立,不會分裂南斯拉夫,但是實際上脫離了南斯拉夫以及塞爾維亞的管轄,並最終宣佈獨立,並立即得到歐盟和美國外交承認。

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聯盟議會兩院分別以多數票表決通過《塞爾維亞和黑山憲章》,從而標誌著塞爾維亞和黑山聯邦國家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聯盟從此不復存在。

2006年5月21日,黑山就是否維持單一國家,還是分裂為兩個獨立的國家舉行公民投票,獨派以55.4%的微弱優勢決定終止與塞爾維亞的聯邦關係。6月3日,黑山議會正式宣佈獨立,6月5日,塞爾維亞國會亦宣佈獨立並且成為塞黑聯邦的法定繼承國,此舉標誌了南斯拉夫聯盟的完全解體。

2008年,科索沃脫離塞爾維亞獨立,但未獲國際普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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