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生平簡介


岳飛(1103—1142),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安陽湯陰縣)人,南宋將領、官至少保、樞密副使,封武昌郡開國公。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戰略家,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少年岳飛,為人沉厚寡言,常負氣節。喜讀《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等書。曾拜周同為師,學習騎射,能左右開弓。後周同病故,改拜著名擊槍手陳廣學藝。沒有多久,岳飛的擊槍技藝,就在全縣領先。

1122年宣和四年,岳飛應募從軍,任小隊長,參加徵遼之役。但不久,因奔父喪,離隊返鄉守孝。

1126年(靖康元年)相州投劉浩軍。

1127年1月下旬成為宗澤的部將。

1127年3月末(天會五年二月),受令改隸黃潛善。

1127年9月(建炎元年八月),北上入河北招討使張所軍中,充中軍統領。

1128年1月(建炎元年十二月),在汜水關一帶擊敗金軍,被宗澤升為統領,不久又提升為統制。建炎二年歲末,返回開封。

1130年(建炎四年)進駐宜興。

1134年(紹興四年),岳飛自江州北上,大敗劉豫軍,收復六郡,因功授清遠軍節度使

岳飛生平簡介


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鬥,所向披靡,“位至將相”。1140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

岳飛生平簡介

編後語:岳飛是當之無愧的民族英雄,"精忠報國"刺在他的背上更是刻在我們的心靈,有國才有家,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同時也感謝平臺,他的肯定才是我們寫作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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