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三个进一步”为战疫提供坚强的“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三个进一步”为战疫提供坚强的“检察力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会议提出的要求,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指南,并要做到‘三个进一步’……”3月6日,在“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张科向与会人员如此表态。

市检察院:“三个进一步”为战疫提供坚强的“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三个进一步”为战疫提供坚强的“检察力量”


提高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自觉。

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必要。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定会认真把握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全面正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正常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依法履职,进一步深入学习把握市委政法委出台《意见》精神及有关法律政策界限,认真办好各类危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刑事案件。

对本次会议出台的《意见》,要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一要坚持“抗疫越吃劲,越要依法办案”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正确处理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关系,正确行使批捕、起诉权。严格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区别对待。对借疫情防控之机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事关企业复工复产有重要影响的经营者和关键技术人员,坚决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二要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关系,对于涉疫和企业复工案件的侦办,要积极协同公安,发挥引导侦查作用,帮助实现“快侦”;在检察环节,要成立专门团队、指定专人、依法“快捕、快诉”;在审判环节,要主动与审判机关沟通,促进实现“快审”。三要加强案情分析研判。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件,检察长要亲自把关,重大案件应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汇报。对办案中发现行政监管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促进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立足职能,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理自觉性主动性,做好依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着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

一要积极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由检察机关牵头,建立法院、检察、公安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二要根据形势需要,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领域,做好党委和政府的“法治助手”。三要继续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履好职、办好案,着力推动长效常治,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为全市交上一份人民满意的统筹防控与发展的检察答卷。


疫情期间,南阳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服务综合功能,通过视频会议、电话沟通、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方式,在“零接触”的前提下实现了“面对面”交流,做好案件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审讯、提起公诉等工作,实现公检法之间案件的全流程在线流转。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开辟办案通道,不妨碍办案流程、不影响办案质效,实现检察工作与防疫工作双推进,为南阳市防疫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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