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摘要:在中國古代婚姻中,出嫁女在夫家立足的首要條件便是得到舅姑的認可。妻子只有侍奉公婆,取得公婆歡心,才能與夫家關係和諧,才能被稱為賢惠的妻子。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在女性一生的三種角色中,女兒是其相伴一生的角色,但是史書中大量記載的關於女性的角色是妻子,妻子這個角色在女性一生中佔據了大量的時間。

正如《禮記》所言:“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其實在女性未出嫁前,母家就會對其進行教導使其成為一名合格的妻子,前文提到的張負在嫁孫女時就對孫女說道:“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父,事嫂如母。”同樣班昭《女誡》的成書背景就是擔心家中的女性“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希望自己的努力能讓她們“庶有裨益,裨助汝身”。可見妻子角色的合格與否不僅關乎女性自身在夫家的地位,也關係自身宗族顏面,所以妻子是女性一生中非常重要的角色。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史書中大篇幅記載了那些在危難中幫助夫君的妻子,突出她們聰明的智慧,但是對賢內助的妻子記載甚少,彷彿這是妻子理所應當的事情。其實那些“非常的很扶助”的妻子固然卓爾不凡,但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幾十年如一日的操持家務,與夫家關係和諧的妻子也是不平凡的。在夫家的生活中,“平常的賢內助”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禮記·曲禮下》曰:“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掃灑。”

鄭玄注:“姓之言生也。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廣子姓也。酒漿、掃灑,賤婦人之職”。這是貴族“賢內助”的三種職責:備百姓、備酒漿和備掃酒。對於不同階層的妻子側重點有所不同,比如天子強調“備百姓”,國君強調“備酒漿”,大夫強調“備掃酒”,但是作為一名合格理想的“賢內助”,“百姓”、“酒漿”和“掃酒”三者皆需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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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所謂“備百姓”從字面意思來看就是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百”的意思就是“多”,所以是生育眾多的兒女。

《大戴禮記·本命》曰:“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

“無子”便是七去之一,在漢代無論是皇室還是平民,女性若無子便有著被休的風險。

《史記·外戚世家》中陳皇后為了求子“與醫錢凡九千萬”,然而終未能生子,陳皇后的母親詢問平陽公主皇帝為何拋棄陳皇后時,平陽公主回道:“用無子故廢。”在《後漢書·桓榮傳》中也有著“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為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的記載,可見為丈夫生育眾多的子女是理想妻子人格的首要任務,但實際上由於生理所限,一名女性是很難生育百子的,所以“備百姓”強調的並不是妻子能夠多生育子女,而是妻子擁有“不妒忌”的美德,“妒”本身就是七去之一。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由此可見,中國古代娶妻需滿足的幾大要求:

第一:生兒育女、傳宗接代

妻子不僅自己要多生育子嗣,而且還要具備不妒忌的美德,坦然面對丈夫納妾,甚至妻子主動給丈夫納妾以廣繼嗣,才是賢惠的表現。

第二:侍奉公婆

劉向在《列女傳》中強調“夫婦人之禮,精五飯,冪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矣”。也就是說妻子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好家務,奉養舅姑與夫君,處理好與夫家的關係。

《禮記·內則》曰:“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就是說妻子侍奉公婆要像侍奉父母一樣,關心他們的日常起居、生活飲食。

《白虎通·嫁娶》言:“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婦者,服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

班昭在《女誡》中也強調“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已也;舅姑之愛已,由叔妹之譽已也”。在班昭眼中奉養公婆是保持夫妻關係和諧的前提,也是妻子是否能在夫家立足的關鍵,因此奉養公婆也是漢代理想妻子人格的關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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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善於侍奉公婆的賢惠兒媳大有人在,著名的東海孝婦也是如此。

據《漢書·於定國傳》記載“東海有孝婦,少寡,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謂鄰人曰:‘孝婦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壯,奈何?’其後姑自經死”。

正是因為孝婦對婆婆的盡心侍奉得到了婆婆的疼惜,雖由此產生了冤情,但正是由於自身對婆婆的悉心照顧使得最後沉冤昭雪。

可見妻子若想在夫家立足,首要的任務便是取得舅姑的歡心,事實上“不順父母”本身就位於“七去”之首,如果不能取得舅姑的認同便面臨著被休棄的危險,如劉蘭芝,雖與丈夫焦仲卿雖然感情深厚,但由於焦母不喜,劉蘭芝也只能被動的離開。由此可見侍奉舅姑在漢代妻子理想人格中佔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中國古代婚姻中,出嫁女在夫家立足的首要條件便是得到舅姑的認可。妻子只有侍奉公婆,取得公婆歡心,才能與夫家關係和諧,才能被稱為賢惠的妻子。

第三:善祭祖先

漢代女性參與準備祭祀活動也是“賢內助”人格的一部分,班昭在《女誡》的卑弱一章中強調女性應當“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潔齊酒食,以供祖宗,是謂繼祭祀也”。她認為這是“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

由此可見在漢代,女性是祭祀活動的重要參與者,並要為祭祀準備酒食。妻子第一次參與祭祀應當是新婚時期,《禮記·昏義》表示婚姻的含義是“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所以新婚的妻子在出嫁前便要“祖禰未毀,教於公宮,祖禰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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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有惡疾的女性被排除在外,沒有權利準備祭祀物品。而《孔子家語·本命》在描述女子“七出”時提到“不順父母者,謂其逆德也……惡疾者,謂其不可供粢盛也”。即使身患惡疾,事出有因,不能操辦祭品進行祭祀,仍被視為不順父母。可見參與祭祀活動也是漢代理想妻子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善做家務

《詩經·小雅·斯干》雲:“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

這就是說,若生女孩,就要把她裹在襁褓中,給她玩弄紡錘棒,培養她長大端莊又無邪,擅長料理家事。善做家務一方面是指做好日常家務,掃地拖地,保持室內清潔。

《禮記·內則》強調的“凡內外,雞初鳴,鹹盥漱,衣服,斂枕簟,灑掃室堂及庭,布席,各從其事”就是如此。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保持清潔,雖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卻是班昭強調的婦容之一,班昭認為“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衣服不存汙垢,身體保持乾淨,衣服得體便是所謂的婦容。另一方面是指女性對家庭經濟財產事務的管理。

“男耕女織”的生產模式一直是人們對古代女性工作內容的客觀認知,更有著“一夫不耕,或受之飢;一女不織,或受之寒”的記載,但是在西漢由於戰爭剛剛結束,人口驟減,百廢待興,

漢初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在這種社會背景下,西漢的女性除了紡織業,在農業和商業等經濟領域都大放光彩。有的家庭,男子外出學習,女性甚至成為家庭經濟的主要承擔者,例如樂羊子的妻子,在樂羊子外出求學時不僅“常躬勤養姑,”並且“遠饋羊子”。除了基本的農業生產外,漢代女性在商業領域中的身影也隨處可見。

第五:相夫教子

相夫教子是女性婚後的兩大責任。前者指輔助丈夫做賢妻,後者指教育孩子做良母。這裡主要強調“相夫”部分,古代女性在成婚之後稱為“婦”。《說文解字》中解釋:“婦,服也”,服就是服從的意思。很明顯,成婚後的婦人服從的對象應是丈夫。董仲舒從陽尊陰卑的角度論證男尊女卑,形成了“三綱”思想,東漢初期的《白虎通》明確強調“夫為妻綱”。

因此,從孝道的角度講,婦人的責任應是輔助丈夫,使其能取得事業上的成功,光宗耀祖,“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這樣才是“孝之終也”。

漢代理想的妻子:在危難中幫助夫君,在生活中操持家務

婦人在婚後除了要尊敬丈夫,照顧好丈夫的衣食住行外,能達到賢妻的最主要的形式通常為鼓勵勸諫丈夫,幫助丈夫進入仕途來光宗耀祖。

樂羊子的妻子便是一位助丈夫成才的賢妻,當樂羊子在外撿到金子交給妻子時,妻子對他說道:

“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汙其行乎!”

當樂羊子學習未成回家時,妻子便用織機向樂羊子講述學習不可前功盡棄的道理:

“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己,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日。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

樂羊子深受感動“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

但夫妻之間相互勸諫因人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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