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物資採購及發放規定,詳細!實用!收藏


辦公物資採購及發放規定,詳細!實用!收藏

第一條 為使公司辦公物資採購及發放工作規範化,依據公司《預算計劃制度》和《倉儲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辦公物資的採購及發放須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採購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嚴格按預算執行。員工使用辦公用品和設備時要珍惜愛護,杜絕破壞和浪費。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辦公物資是指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櫃等傢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

第四條 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資要統籌計劃,納入年度預算計劃當中,經批准後,按月制訂具體計劃。

第五條 辦公物資的採購及發放實行集中管理,由總務部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一)辦公物資的月度採購。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批准的月度費用預算,結合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填寫“月度採購申請單”,將本部門下月需用的辦公物資分類填寫清楚,並於每月30日報至管理會計部,管理會計部審查是否在預算之內。如在預算外,管理會計部要求各部門重新填單,如在預算內,管理會計部簽署意見後轉總務部後勤組,後勤組根據庫存情況和各部門的緩急需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報總務部經理審核和行政總監審批後,由採購員實施採購,同時“月度採購計劃”報財務會計部一份,由財務會計部負責採購資金的準備。

(二)辦公物資的臨時採購。

各部門因臨時或預算外需要而申請採購時,應填寫“採購申請單”(本單一式四聯,一聯本部門留存,一聯報財務會計部,一聯交採購員,一聯交物資管理員。),經本部門負責人籤準,然後視採購所需金額報相應批准人批准。財務會計部負責採購資金的準備及對某些物品的比價工作。

(三)申請採購的審批權限。

1、 預算內單項資金使用審批權限:1000元(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1000元以上2000元(含)以內由系統總監批准;2000元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2、 預算外單項資金使用審批權限:2000元(含)以內由總經理批准;2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 動用1000元(含)以下資金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核准;1000元以上由財務總監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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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採購工作細則。

(一)採購物資單價在100元(含)以下的,由採購員直接採買。採購物資單價超過100元的,採購員須事先進行市場尋價,填寫“尋價單”。單價在200元以下的尋價結果由後勤組組長確認;單價在200元(含)以上尋價結果由總務部經理確認。採購員根據確認的尋價結果,辦理具體的採購業務。

(二)採購員在實施採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採購後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登記採購臺帳。

第七條 物資管理員負責辦理採購物資的驗收入庫手續,並搞好庫房管理。

(一)採購員在辦理入庫手續時,物資管理員應根據“採購申請單”進行認真核對,仔細檢查品名、規格、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入庫並督辦採購員辦理退貨。如果符合要求,應填寫“入庫單”(本單一式兩聯,一聯物資管理員留存,一聯交採購員辦理請款或報銷手續並留存於會計室。),辦理入庫手續,並登記庫存數量帳。

(二)物資管理員應確保庫房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和庫容整潔,要做到“八防四檢”:

1、 八防:防火、防盜、防潮、防黴、防鼠、防塵、防爆、防漏電。

2、 四檢:● 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l 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隱患。

l 經常檢查庫內溫度、溼度,保持通風。

l 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三)物資管理員應合理有效地使用庫容,分門別類碼放物品,保證出入方便、整齊有序。

(四)物資管理員應嚴格遵守倉庫保管工作紀律。倉庫保管工作紀律內容如下:

1、 嚴禁在倉庫內吸菸、動用明火。

2、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 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

4、 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5、 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

6、 嚴禁在倉庫內談笑、打罵。

7、 嚴禁隨意挪動倉庫的消防器材。

8、 嚴禁在倉庫內私拉亂接電源電線。

(五)物資管理員對庫存物資要經常盤點,做到日清月結。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寫出書面報告,呈報總務部經理和財會部門。

第八條 辦公物資的發放採用集中時間辦理:定於每週二、四下午2時至5時。

第九條 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物資的領用、內部發放及統計工作,需要時負責同管理會計部核對。

領用時由指定專人填寫“物品領用單”(本單一式三聯,一聯領用部門存根,一聯物資管理員留存,一聯報會計室。)如系以舊換新或屬預算內或經申購採買的物品,由部門經理籤準。如系預算外則視具體領用物品金額報相應批准人批准,領用批准權限同申請採購時的規定。

第十條 物資管理員要認真核對“物品領用單”所列項目和審批手續,準確無誤辦理髮放,並登記庫存數量帳。

每月最末一日填寫“月度庫存報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報後勤組組長,一份報總務部經理。),同時按部門別彙總統計各部門本月辦公物資的領用情況,編制“月度辦公物資領用匯總表”(本表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管理會計部)。

管理會計部根據物資管理員上報的“月度辦公物資領用匯總表”審核各部門的辦公物資領用是否超出了預算,視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十一條 對傢俱器具、辦公設備和家電設備的登記與管理,按公司《財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凡純屬人為原因致使辦公用具、設備損壞的,如責任人清楚,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修理費的70%-100%,造成報廢或丟失的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原值的70%-100%。如責任人不清,由該部門負責人承擔賠償額的50%,保管人承擔另50%。

對有意破壞者,除全額賠償外,並按《員工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以上責任認定部門為總務部和審計監察部。

本規定由總務部制訂、解釋和監督執行,報行政總監批准後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凡施行後既有的類似規定自行終止,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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