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說我之前文章過於喪氣、故弄玄虛,並勒令我邁上積極向上、青春洋溢的康莊大道。本著“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精神,今天來努力寫一篇
追求真善美、拒絕假惡醜的文章。前段時間看到一個話題:
用“時間”與“日光”寫一段話。
題目無不無聊我不知道,但我是夠無聊的,於是乾脆就藉著它想了下去。
其實,之我看來,這是一組非常矛盾的詞彙。首先,拋卻虛無主義的論調,“時間”總歸是一個線性的概念,重在“不可逆”。如長江東流水,一去不復返,每一個過去的決定都鋪就了從此的道路,每一聲嘆息都被留存在了新生的皺紋裡。於是在一直向前的時間線下,人會“後悔”、會“感到遺憾”。
而“日光”呢?非常樂觀、充滿希望。無論有多麼糟糕的當下,我們都知道明天太陽依舊升起,且太陽總會升起。在日復一日的重生裡,似乎一切又都可以被原諒了。
所以,時間和日光,誰才是永恆的呢?
想起來曾經聽人讀過一個段落,講述的是一個不被他所屬年代所認可的作家。原文大意是,他並不在乎目前所受到的任何不屑,他平靜地把自己置於歷史的永恆之中,因為他知道他終將與其他同行之人在璀璨星河裡相聚。
如果人的一生尚不能稱之為永恆,那每縷陽光的意義就要被侷限於倏忽一瞬嗎?似乎,短暫與永恆之間沒有那麼涇渭分明瞭。又似乎,使漫長時間有了意義的,就是如此日光。
“我知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暫。然而,然而。”
我想,管它世間好物是不是真的不堅牢,我只要它此時、此地千般、萬般好。
活在每一個當下。如是種種
於是想要分享近期一些值得珍惜的瞬間
作為微小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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