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說說13:有些東西,我們是可以拒絕的


二叔說說13:有些東西,我們是可以拒絕的

小時候,我寫過一首詩,詩中寫到:

小村的哲學

困惑了我十多年,

今天,幼稚的我

將浪跡天涯

你太小了

地圖上,根本找不到你的名字

我將浪跡天涯

為你,為我

去尋找準確的答案

一眨眼,人生的指針已指向下午。不經意間再次看到這首詩,我還是覺得,我沒錯。農村小地方小城市,不光經濟落後,思想落後,沒有見識,膽子還小。至今都是。在這些地方發生的奇葩事,絕不會在上海北京這樣的大都市上演。

(說明,那個年代,農村的村莊在全國地圖上還真找不著。不像現在的電子地圖,擴大擴大再擴大,多小的村莊也都出來了。)

出來混了幾十年,雖說沒混出什麼名堂,但自感還算個明白人。也有點小聰明和勇氣,至少沒有經常被人欺負被人騙。大騙子大惡魔,惹不起,看明白了可以躲著走。明顯有法律撐腰的,多數咱還是能夠勝利。只要你敢較真。這個社會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容不下正義。

小舅子跟人打架把人打了,沒想到對方的親戚是警察。小舅子嚇壞了,沒敢露面,跑了。警察找到我,讓我轉告小舅子,警察願意中間調解,讓小舅子拿兩萬元,這事就了了。警察說,不然,你小舅子就得去坐牢,現在被害者還在醫院躺著不能動彈,斷了兩根肋條。

當時我就替小舅子拒絕了警察的調解,我說調解可以,人傷了賠醫藥費更沒問題。不過我們得去醫院看看,看看病人傷到什麼程度,我們得看到醫院的診斷書。

結果,小舅子賠了對方兩千元醫藥費,此案了結。小舅子的朋友都說,如果不是你姐夫,這事沒一萬塊錢肯定拿不下來。理由,誰敢和警察犟著幹啊。

我的拒絕調解是有把握的。第一,如果小舅子真的到了坐牢的程度,兩萬塊錢是解決不了的。跑也跑不了,拿了錢也會把你抓回來。第二,所有的賠償案例中,索賠者基本都是獅子大開口。先去醫院瞭解傷者情況是第一需要做的事,而不是被嚇住。

舉這個例子,中心不是我,也不是打架這個行為。我想說的是,我們不能輕易就被騙,更不能輕易就被權利嚇住。

有些東西我們是必須要接受的,比如法律;有些東西我們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合理的建議和善良的幫助;但是,還有些東西,我們是可以拒絕的,比如愚昧,比如欺騙,比如不合規不合法的權利濫用。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某地中小學學生喝大鍋湯藥事件,雖然最終還是被上級部門給叫停了。但這事很能說明一些問題。

其實這事一開始就不應該發展的起來。因為這件事不合規不合法,還愚昧。一件不合規不合法還愚昧的事,一開始我們就應該去拒絕,而不是有那麼多人去配合實施。聽說當地的中藥都被家長們搶光了。而問起這些家長,很多回答卻是,不喝哪行啊,學校讓拍喝藥的照片的,不喝不讓上學。

這件事可以從兩個方面說說。

1,首先,這個事裡面有個識別能力問題。那就是,這個喝大鍋湯藥是不是科學的,動不動就喝中藥是不是有點愚昧無知?中藥也是藥,是藥三分毒,尤其讓健康的孩子沒事去喝藥玩,是不是腦袋被驢踢了才想得出來?還有,教育局發沒發正式文件,這個事合不合法,合不合規,是不是強制性的?還是上面就那麼一說,下面就當聖旨一般必須執行?

2,相信有不少人民群眾是沒有這個識別能力的。有些還相信迷信和邪教呢,這些人信什麼都不足為奇。這個無需討論,即便討論,也無非是要加強人民群眾的科學學習。討論不出別的。我們需要討論的是,那些明知這是愚蠢,這是不合法不合規的人為什麼還要去配合,而不是去拒絕。教育局領導領悟政策有偏差,立功心切,頭腦發熱想出一餿主意讓下面的人去執行,下面的校長老師便猶如接了聖旨一般去執行?這是什麼邏輯?“反正不是自己的孩子,再說也不會輕易就喝出人命,為此事去得罪領導,那不是傻子嗎”,人們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更可悲的是,明知孩子健健康康的喝藥沒什麼好處,也明知不喝藥就不讓上學是違法事件,可這些家長們偏偏還要屁顛屁顛的去藥店搶購中藥,回家熬跟孩子喝,為什麼?

一個社會是不是先進,不能只看這個國家的政策好不好,不能只看上面。甚至不用看中間。要看下面的執行,要看基層領導,要看基層百姓是什麼樣。

喝藥湯事件不是個案,喝藥湯現象普遍存在於基層社會,只是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它們反映出的權利濫用,反映出的老百姓的無知和懦弱是相同的。上面叫停了這個愚蠢行為,是好消息,可老百姓的觀念不提高,這種奇葩事就還會不停的出現,社會進步也只能是個口號。

這篇文章不是鼓勵對抗權利對抗法律,而是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應該懂得,去拒絕愚昧,去拒絕不合規不合法的權利濫用,是一件提高社會文明的好事。這符合個人利益。

這也是一個先進社會的基礎。光靠幾個精英是無法完成一個社會的良好運轉的。一個先進社會的建成需要每一個普通人的努力和參與。

家長都怕得罪老師,老師都怕得罪校長,校長都怕得罪局長,這社會不會好!

這個社會不能少了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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