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大家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要堅持“人民性”

2020年3月1日,《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正式施行,這對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維護廣大網民切身利益,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營造良好網絡生態具有積極的意義。

為了宣傳普及這部規章,河北省網信辦專門邀請了我省各界人士,從各自角度談一談對《規定》的解讀和理解。近期,“河北網信管理執法”陸續刊發了他們的見解。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說了些什麼。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大家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要堅持“人民性”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大家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要堅持“人民性”

郭雪營

網評員

為了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構建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9年12月15日發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去年對國家網絡安全宣傳週作出重要指示時強調,國家網絡安全工作要堅持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這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瞭努力方向。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關係到廣大網民的個人信息安全,關係到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成效如何,關鍵要靠廣大網民來評判。為此,《規定》要堅持“人民性”,為內容的生產者、內容的服務平臺和內容服務的使用者戴上“緊箍咒”,也為廣大網民築就一道安全屏障。

堅持“人民性”,就要為網民個人信息加上“安全鎖”。沒有網民個人信息的安全,網絡安全就無從談起。《2019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統計報告》顯示,網民網絡安全感總體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成熱點,37.4%網民認為網絡個人信息洩露非常多和比較多,58.75%的公眾網民表示曾遇到個人信息侵犯。這項數據說明網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依然任重道遠。根據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旨在讓每一個網民在享受網絡帶來便利的同時,增強安全感。

堅持“人民性”,就要為公民合法權益裝上“防護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合法權益要得到充分保障。《規定》對信息內容的生產者、使用者、平臺服務方和監管部門,都明確了網上的行為邊界和底線,標誌著中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一次躍升。《規定》的施行,將有助於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絡治理能力,營造網民滿意的清朗網絡空間。

堅持“人民性”,就要讓廣大網民當好“主人翁”。《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9》顯示,截至2019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為8.54億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要取得成效,就必須緊緊依靠廣大網民,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積極引導廣大網民當好“主人翁”。如果每一個網民都能夠做到自律,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文明健康使用網絡,切實履行相應義務,參與網絡活動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那麼就能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注入持續動力。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堅持“人民性”,就要始終堅持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就要始終把廣大網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就要始終把引導網民、發動網民、依靠網民作為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凝聚起綜合治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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