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可以購買村裡的集體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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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集體土地就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換句話說就是村集體所有村民共同享有的土地,全村每個村民均有一份。村集體土地是從何而來的呢?大多數是包產到戶時村裡的土地分配到每家每戶後,未分完剩餘的土地,歸集體所有,還有一部份是依據《土地承包法》及《村規民約》收回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那麼村民可以購買村裡面的集體土地嗎?

本村村民是可以購買村裡面的集體土地的,但村委會出售集體土地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村民才可以購買。

一、《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村集體內成員之間合法轉讓。

本村村民屬於村集體的一員,購買集體土地後,土地所有權依然屬於集體所有,土地性質並沒有改變。村民購買的實際上是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不是所有權,土地所有權不能買賣,但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在同一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有償轉讓,實際上也叫購買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土地承包關係要力求長期大穩定,允許小調整。

所謂的大穩定就是指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長期穩定不變,不因人口增加而增加土地,不因人口減少而收回土地。

所謂的小調整就是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合法轉讓。有利於土地資源的供需平衡,讓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買到自己的承包地,讓有多餘土地的農民或者集體有償轉讓土地,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變現,同時也達到了土地小調整的目的。


三、村民購買集體土地需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集體土地不是個人的,而是全體村民共有的,買賣需要大多數村民同意,少數村民不同意,少數服從多數,就可以買賣。如果大多數村民不同意,少數村民同意,是不能買賣的。村民購買集體土地後,集體土地轉讓所得歸村集體所有,除村委會提取部分金額用於辦公金費外,其餘所得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均分配。

終上所述,村民是可以購買村裡面集體土地的,但購買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是所有權,所有權不能買賣,承包經營權可以在村集體範圍內合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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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集體土地嚴禁買賣!村裡可以賣給你土地嗎?

在一些農村,不懂法的村幹部和村民非常多。集體的土地都敢私自買賣,殊不知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有人舉報,這種非法的買賣是要受到查處的。所以,就是村裡賣地,你也不要買,以免“蛋打雞飛”,到時候地也沒有了,錢也沒有了。



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守法。違法的事情千萬不要幹。否則,吃虧的將是自己。


老胡說三農


《農村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既然法律規定土地不得買賣,那就是不能賣,也不能買了,即便違反法律規定發生了買賣行為,一旦查處也無效,最後受損的還是自己,所以不要嘗試去買賣土地。

實際上,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內部成員享有承包的權利,土地承包的權力是村集體成員與生俱來的,不需要額外的支出即可免費承包村集體發包的土地,能免費的承包,還要去買幹嘛呢?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等“四荒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雖然承包這些不宜採取家庭承包的土地需要支出費用,但是這與買賣土地有本質的區別,承包這些土地所支付的費用,是有償使用土地的費用,取得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像農村土地流轉,流轉的也是土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土地的所有權還屬於村集體,承包權歸農戶。

《農村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所以說,農村土地除了國有的以外,其他的都歸集體所有,村民只能承包,不能買賣。


農村一山貨


國家規定土地是不能買賣的,但是長期租賃等同於購買,很多時候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畢竟農村地大物博,很多荒地一直閒置,有人種就是好事,所以很多地方都是稀裡糊塗,什麼租賃,什麼是買賣啊,這塊地就歸你種了,所以時間久了大家慢慢也記不清了,就歸個人所有了。

農村就是這樣清亮不了糊塗了,就像我們當地有幾百畝鹽鹼地,一直閒置,有人想養牛,村民喜出望外,爽快答應,隨便,稍微給點錢就行,如果沒有人用,會一分錢收入沒有,怎麼說也比閒置好吧!最後籤合同50年,大家想想五十年後還能有幾個人活著,所以時間久了就是稀裡糊塗,最後誰也說不清具體情況,慢慢承包費也沒有了,不是這樣嗎?

村裡集體土地一般都是採取承包制,一年向村裡繳納多少錢,但是也有購買的,比如宅基地,這個無法承包,村裡會對大夥出售,這個大家沒有意見,畢竟牽涉到千家萬戶,所以農村土地買賣是正常現象。

農村就是這樣,很多事情都是馬馬虎虎,根本無法太認真,我們村修廟佔壓了農民的耕地,原本只佔壓了3分地,最後村裡給他一畝,沒有辦法,不這樣不讓你用,所以很多事情都是稀裡糊塗。

農村購買土地屬於正常現象,比如有人想建房,不得已買地,表面是承包,其實就是購買,合同籤的是長期有效,這樣不就是購買嗎?所以你有你的法,我有我的道,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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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地說,村集體所擁有的閒散土地即使以拍賣或者其它方式“賣”給農民個人,那也僅僅是出賣了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無論農民是用所購買的土地用於建房、建廠,還是其它用途,都只是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收益權,土地使用權依然屬於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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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村集體內成員之間合法轉讓。本村村民屬於村集體的一員,購買集體土地後,土地所有權依然屬於集體所有,土地性質並沒有改變。村民購買的實際上是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不是所有權,土地所有權不能買賣,但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在同一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有償轉讓,實際上也叫購買土地承包經營權。


誠略律師事務所


“土地是最寶貴的財富”,第一步來科普一下什麼是土地的三權。土地具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城市的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土地的所有權不會因為承包權或者經營權的改變而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變的。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得從“購買”這兩個字來破題。

首先,這裡的“購買”是購買土地的什麼?如果是購買土地的所有權,那麼前面已經說過了,城市的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所有權是絕對不允許買賣的。從這個層面上說村民是不可以購買村集體土地的。

其次,很多時候對於土地的“購買”,大部分情況下指購買土地的經營權,這是國家允許的行為,也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村民可以通過與村集體簽訂承包土地合同獲取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了促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村集體鼓勵村民承包村集體土地,發展規模種植業、養殖業、漁業等。

最後、溫馨提示:土地的性質不能輕易發生改變。為了保障農業發展。耕地面積不能輕易減少,特殊情況下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審批。


八賢王


村民不能購買集體土地,購買是違法行為,只能流轉經營每年付流轉費或一次性支付承包期內的土地流轉費。


冰清一潔968


揹包有保護傘的能買賣!


用戶6455583642446


是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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