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電工,對於偷電的人應該怎麼處理?

某某佩恩


首先說明的是,供電企業不是執 法部門,只能按照電力 法的相關條文,對偷電的行為進行制止,並按照有關處理細則辦法,進行違約用電或竊電的查獲和處理,並對使用的電量電費進行追補。



農村電工也屬於供電企業的一線基層員工,只要持有用電檢查 證等相關證件的,是可以依照電力 法賦於的權利進行違約用電或者竊電現場查處行為的。

竊電現場查處

1、每年供電企業會根據用電季節、用電負荷、用電線損的變化,都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用電檢查,一般來說,檢查的重點方向就是竊電和違約用電行為。

2、用電檢查人員一般至少為兩人及以上,根據檢查的用電場所不同,可以配置不同的檢查儀器儀表,能夠有效檢查一下比較隱蔽的、高科技的竊電行為。

3、對於已經確認有竊電和違違約用電行為的用電場所,可以立即釆取停電措施,並對用電負荷設備進行登記,詢問了解記錄竊電的起止時間,相關的查處走訪現場可以進行錄音錄像。並隨時注意自身及現場的工作的安全。



竊電的處理方式

1、按照電力 法的相關細則及規定,除了要追補竊電行為造成的電量損失外,還要按照追補電量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進行追收。

2、一般竊電如果無法確認起始時間的,生活用電按照180天,每天6個小時計算。非居民的按照180天,每天12小時計算。

3、對於竊電行為的現場查處,供電企業會開出用電檢查結果通知書、違約使用電費通知書等工作單,並送達簽收。



本文總結

對於偷電行為人的處理,首先要保證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歡方對事實依據無異議,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教育,真正讓竊電人認識到竊電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才是最主要的目的,法外也不過是人情。


農人殷殷


本人從事農村電工十餘年,對於查處竊電人員方面,談點個人體會,權當經驗吧。

在農村,大都民風淳樸,老實本份,偷竊電現象雖然存在,但為數不多。九十年代,我村三百多個用戶,也就是三百多個計量電錶,配電房三路出線,三個分表計量,每個月進行電量統計,及時發現電量異常現象,有針對性的進行排查,發現竊電苗頭,隔三差五的蹲點抓現,一旦偷竊電現象人贓俱獲,也不必立馬進行曝光,因為人都是要面子要尊嚴的,第一次以教育為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儘量使當事人承認錯誤,下不為例,當然這是在該用戶負荷不大、所竊電量自己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我村一劉姓用戶,被我抓現三次,前二次我沒有曝光他,也沒有追補他的電費,第三次抓現時,我將他的電錶拆除揹回,並告訴他妻子要他來我家領電錶,結果他於當晚到了我家,我仍然笑臉相迎,並招待他酒飯,還發了一包香菸給他,弄得他真的不好意思,他自己主動要了紙筆寫下了保證書,自此之後該用戶確實沒有再竊電現象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我並不反對以《電力法》等相關法規進行處罰,但人本性善,有許多的帶有竊電苗頭的人是可以進行感化的。對那些屢教不改的人大刑伺候也不為過吧。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肖要平


請客官的評價這種事情。

第一,農村偷點的行為最主要的就是蓋房所需要的四項電,因為攪拌機之類的只能用四項電來使用,這是原因之一。

第一點解決方法,找到發現,給予警告,告訴用電安全和風險,然後讓他去申請加裝臨時表,以前的不追究但是以後的按臨時表收費,當然安裝費之類的他出,該有工費也要付清,如果不聽可以告訴村幹部,讓其出面解決,再不行上報公安局,予以處罰,其實最後是沒辦法的,因為在鄉下當電工的都是鄉里鄉親的熟人,不到沒辦法不會到這一步。

第二種,抽水,這種事情最常見,乾旱年辰作為鄉里人也清楚,到處都要安裝抗旱電錶,但是周圍幾個鎮就那麼幾個電工,根本忙不過來,但是稻田的農作物可不等人,所以有些農戶也是沒辦法才掛線抽水,這種事情相信是個農民就會深有體會,這個解決方法只有一個,優先保住農作物,儘快安裝電錶,相信現在大部分農民在大是大非面前還是講道理的,互相理解最重要,都要生活


飛隆園家庭農場


首先偷電是一種可恥行為也是一種違法行為,還非常危險,在農村有這種現像發生,現在在農村電費非常的偏宜,根本用不著去電,能幹這活的人也不應該付不起電費,所以有這愛好的人還是儘早收手為好。





赤農紅杜鵑


竊電應為:1主要干擾了電力正常供應和電力企業健康發展。2造成電力設施破壞,形成安全隱患。

作為電工在平時做好宣傳,讓大家知道電是商品,偷電犯法,加強檢查減少或杜絕偷電。

對偷電著根據情況追補電費,情況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陽光旭哥


偷電是違法行為,而且對自身安全有影響,國家電網對偷電是有處罰方案的,逮到了罰款都罰哭你,更別說其他得了


鄉渝小哥


這個問題萬一查出來,,我個人認為交給公安機關。比較合適。因為現在是法制社會


雲南土豆妹


報警,偷電就是偷盜國家財產。


放飛心情174453955


監守自盜


用戶6569248915519


偷電的行為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採用連接外線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方式逃避電錶的記錄,這樣的行為首先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可能對其他人的安全構成威脅,再者是有違公民道德,也是對自己的人身安全的不負責任的行為,因此,國家應該對此偷電行為應該嚴懲不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71條之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條,或者第152條的規定追究期刑事責任。

根據電力法規定,在企業對查獲的偷電者,應當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偷電者應按所偷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3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偷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偷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教唆他人竊電,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盜竊電能尚未構成犯罪的,由電力管理部門或供電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71條、國務院頒佈的《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頒發的《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供電營業規則》的有關規定處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供電企業依法進行用電檢查,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公安部門與你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該積極舉報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105條規定:企業對檢舉,查獲竊電或違約用電的有關人員應給予獎勵。

凡是違反電力法規定的,進行竊電違法犯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竊電違法犯罪活動,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併到電力部門登記,交清有關費用,將予以從輕處罰或不追究責任,否則,一經查實,將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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