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考核灵台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月8日,灵台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三考核组对灵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骞,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巡查办主任刘军,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副主任任志刚同志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干警参加了民主测评大会。考核通过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测评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骞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代表院党组向考核组汇报了我院领导班子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并作了个人述责述廉。

张骞同志指出:县检察院党组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全面靠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守正道,坚守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院纪检组要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全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精准落实问责措施,明确追责情形,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精准监督。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保障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干警要结合此次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参加会议的干警填写了《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县检察院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递交了个人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灵台县院政工科 刘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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