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株洲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湖南日報1月3日訊(記者 唐亞新 封躍林 吳功誠)記者今天從省高警局獲悉,1月1日,省高警局株洲支隊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當天上午,株洲支隊天元大隊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建寧服務區對一臺江西牌照的輕型廂式貨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滿滿一車廂被偽裝成貨物的煙花爆竹。

經查,該車共運載煙花800箱。據駕駛員歐某交代,這批貨系從江西上栗縣運往廣西鐘山縣,但並未辦理煙花爆竹運輸手續。而且,該車為普通貨車,不具備運輸煙花爆竹的資質,屬於非法運輸危險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民警對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據相關規定,對其未經批准運載危險物品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對其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株洲市天元區公安局作進一步處理。歐某因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沒收全部貨物的處罰。(原刊於1月4日《湖南日報》6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