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關於COVID-19的風險的宣言


國際民航組織關於COVID-19的風險的宣言


申明迫切需要減少航空運輸傳播COVID-19的風險,並保護航空運輸的乘客和航空人員的健康,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今天在其第219屆會議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COVID-19的特別宣言。

2020年3月9日,蒙特利爾國際民航組織總部–申明迫切需要減少航空運輸傳播COVID-19的風險,並保護航空乘客和航空人員的健康,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通過了關於COVID-19的特別宣言今天在其第219屆會議第四次會議上審議。

宣言:

回顧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14和44條;

申明迫切需要減少通過航空運輸傳播COVID-19的公共健康風險,並保護航空乘客和航空人員的健康;

強調了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確保應對行動和措施是基於科學和事實的;

b)跨部門合作和多邊主義原則,參與針對這一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採取聯合行動的所有實體之間的有力國際合作與協調(PHEIC);

c)向航空當局,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器運營人,機場和公眾提供可靠和及時的信息,以幫助控制病毒的進一步傳播。

對世界衛生組織(WHO)要求各國在考慮到《國際衛生條例》(IHR 2005)的情況下進行自己的風險評估並相應地調整其應對措施的呼籲表示大力支持;

就COVID-19暴發,對航空運輸和民用航空的經濟影響表示關注;

對航空公司,機場和其他行業參與者在與政府和國際組織合作以幫助實施這些應對措施方面的合作表示讚賞;

敦促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和利益攸關方:

d)在解決引起傳染病暴發的傳染病暴發時,應適用現有的法規和指南,特別是附件9(《簡化手續》)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以及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他附件所載的其他相關國際標準。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e)根據每個國家的風險評估和獨特情況,應用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現有建議和指南;

f)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通過建立由所有相關實體組成的國家簡化手續委員會,在公共衛生和民航當局之間建立並實施協作和信息共享的文化;

g)積極加入,促進和協助《關於預防和管理民用航空公共衛生事件的合作安排》(CAPSCA);

h)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維持航空運輸的可持續性和最高的安全水平;

重申國際民航組織將通過與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其他有關機構以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和國際機場理事會(ACI)等行業合作伙伴合作,繼續支持航空部門;和

進一步重申,安理會將繼續密切監測局勢,支持會員國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並隨時準備根據情況的發展採取進一步行動。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主席Salvatore Sciacchitano先生與秘書長柳芳博士共同強調了國際民航組織對支持其會員國實施應對措施的堅定承諾,並對世衛組織在整個公眾中與國際民航組織就此國際關注健康事件(PHEIC)在COVID-19的合作深表感謝。

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

國際民航組織的COVID-19網站

翻譯,谷歌翻譯

校對,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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