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很喜歡你的人,和一個把你傷害過但又非常喜歡的前任同一天找你處對象你該怎麼做?

戀戀女生


感情是不能用理智去控制的,就算前任傷害過自己,當他回頭的時候,如果自己還是喜歡他,依然控制不住想要投進他的懷抱。而喜歡自己的人,對自己越好,心裡越會愧疚,因為自己很清楚給不了他想要的回報。

在喜歡自己和自己喜歡的人之間,我建議遵從自己內心的意願,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就是題主說的“傷害過自己但非常喜歡的前任”。當然,這個選擇是有前提的,否則兩個都不選,寧缺毋濫。

這個前提是:

一、自己現在對前任是真的喜歡

也許你以前對前任真的很喜歡,喜歡到可以為他做任何事,哪怕與全世界為敵,你也想要和他在一起。

但是人的感情是會變的,特別是在被他傷害過以後。你以前對他越好,付出的越多,他的傷害對你的打擊越大,同時你會更不甘心,不甘心你沒有得到相同的回報,這個時候,你的喜歡可能變成了一種執念。

就像我們小時候後很喜歡某些東西,因為各種原因得不到,會一直記在心裡,長大後再遇到會毫不猶豫的買下來,到手的那一刻,會發現其實自己一點也不喜歡了。這就是執念讓自己產生錯覺,誤以為自己依舊喜歡。

弄清楚自己對前任的感情後,再考慮第二個:

二、以前受過的傷害,以後會不會重蹈覆側?

傷疤時間久了總會痊癒,已經過去的傷害可以無視它,但是要弄清楚以後會不會再受傷害。

前任回頭找你,他是一個什麼樣的態度,有沒有就以前對你所做的傷害,做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有沒有後悔和發自內心的給你道歉?


如果他真心的想複合,考慮過你們的未來,想要和你攜手走過下半生,那麼可以遵循自己的內心,給他一個機會,畢竟“浪子回頭金不換”。

如果什麼都沒做,只是發現你更適合他,然後就理直氣壯的來找你複合,那麼以後多半還會再受傷害,就算自己再喜歡他,也要忍痛拒絕他,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對於喜歡自己的人,就算自己有沒有跟前任複合,也不要答應他,因為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你沒辦法假裝喜歡他,自己不會開心,對他也不公平。

生活要跟自己喜歡的,同時也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才會快樂,選擇需慎重,不要勉強自己,也不要委屈自己。


無為媽媽


這個問題最該我來回答,因為我正遇到這種情況,而且也做出決定:選擇傷害過我的前任男友。

本人屬於願意再婚的中年人。8年前,遇到一個各方面素質不錯的人,相距100公里,他來見了幾次面,但終因他經濟負擔重,看我有無力幫扶而熱情漸退,(他當時是說因距離遠)。但後來也有斷續聯繫,兩年後,他與一個富婆結婚,婚後5年因沒有共同語言而告吹,他兩個孩子也想大成家,他又來找我。我也剛剛結束了一段不堪的婚姻。

這時,我在應聘一家國企單位工作,工作之餘喜歡運動,認識了一個和我年齡相當的人,我想只是球友,但對方卻喜歡我,他比起那個比我年長8歲的他,沒有多少文化底蘊,只是打球,吃吃喝喝。我想畢竟年輕一點好啊,可是我的心思總是不在他身上。

我想,還是憑感覺吧!都說找個喜歡自己的,比找個自己喜歡的要過的好,可是,我還是願意重新認識一下8年前的他!



空谷跫響




首先從我個人情感出發,杜絕前任,無論曾經愛的如何轟轟烈烈,海枯石爛。

我的個性就是一旦分手,就不會和前任再有任何聯繫。感情出現了裂痕,如何彌補都不會同新的一樣。重要的是已經收到傷害了,為何又要給他一次傷害自己的機會呢。

我的前任是我的大學同學,分手後在一次同學聚會上見了面。後來別的同學有意讓他送我回家,我沒同意。和他說了一聲再見就走了,其實我感覺到後背有目光在注視著我,但是我沒有回頭,就那麼走掉了。

後來聽同學說那一段的他很消沉,我似乎有點絕情了。但是我的想法是分開了即是無緣,沒有必要再牽扯到一起。

所以我對你的建議是,無論你有多麼喜歡前任,那都是過去的事兒了。一個男人一旦做出傷害你的事情,他並不會吃一塹長一智,未來的某一天,依然會把你傷的體無完膚。錐心的痛一次就夠了,希望你別承受第二次。

再說說那個很喜歡你的人,我想知道你喜歡他麼?

如果你不喜歡他,只想把他當個備胎或者應急,那我勸你還是放棄吧。愛情需要兩個人的付出,只是單方面的他愛你,你追求的又是什麼?有時間,有精力去找一個彼此喜歡的人,不好麼?

如果你對他也有好感,我建議你可以嘗試下新的戀情。愛情的最初階段是最美好的,你們陷入朦朧的愛戀,體驗最甜美的感覺。他也許才是你生命中的真命天子,和你一起生兒育女,一起經歷紅塵。


最後要說的一點是,也有人和前任再續前緣,也有的人兜兜轉轉的繞了一圈發現還是曾經的他。但是我想這裡面的緣分更深,愛意更濃。

所以如果你執意想和前任在一起,也要考慮清楚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為你做過什麼?他有什麼優點讓你念念不忘?他對你造成的傷害又到底有多深?

複合的最初階段,他會更在意你,心思會細膩,更小心。但是時間長了,他會不會變?他會不會認為你更愛他,認為你捨不得離開他,認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呢。

這時候真的要注意他的變化,到底是真實的他還是夾著狐狸尾巴做人。觀察很重要,這段時間你可能也會患得患失,憂慮重重。但是既然選擇了,就別後悔。

如果第二次受到傷害,我希望你能夠徹底醒悟。不過我還是希望他是真的發現了你的好,為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後悔,才想和你重歸於好的。

無論做了哪一種選擇,都要明白這是人生必走的路。感情中有甜蜜,有悲傷,才能叫做人生。

祝福你選擇的人是和你共度餘生的伴侶,也祝福你們能夠在以後的路上相依相伴,不離不棄。

站在我的視角,解說你的困惑。

關注我,關注鈴鐺營。


鈴鐺情感營


感情裡的波折,往小了說是一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往大了說是一週一分手,彼此折騰不放鬆。女孩子在感情裡天生弱勢一些,放不下,捨不得,糾纏撕扯,非要把自己弄得心身俱疲才會罷休。但也許一開始就根本不值得你這樣做,你愛的人,你或許從來沒有真正弄懂過他愛你什麼,你只是以為他對你也像你對他一樣,以為他不會狠心離開,誰知你的期望他從未考慮過。就算他最後又來求複合,你開心之餘也不曾思考他回頭的原因是否是因為愛你,姑娘們別太傻了,天底下的好男人沒這麼多,男人想複合,除了愛你還有好多原因。

但是歸根結底,愛你的不會狠心放棄你,轉身那一刻已經成為回憶了,可以試試愛你的另外一個男生,人生的精彩在於未知和愛



今夕何夕8885


兩個都不會選吧

個人覺得感情要兩情相悅,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這樣在一起才會開心,哪怕不說話,只是看著他,都是一種幸福,從而會覺得生活中全都是小確幸,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喜歡他,有句話挺對的"情人眼裡出西施",只要你喜歡他了,就會覺得他哪裡都好,即使他醜也會覺得他好看,即使他懶也會覺得他勤快,即使他木訥也會覺得浪漫,如果不喜歡他,就會看他哪哪都不順眼,即使他做對了,也會覺得他百般錯誤,身上全部是缺點,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還有什麼意思,有種人只適合一見鍾情,不適合日久生情,也不適合被感動了從而在一起或者是覺得他喜歡你以後會對你好而在一起,這種人的感情都是轟轟烈烈飛蛾撲火的,即使受了傷也依然會不顧一切追求自己想要的

對於傷害過自己的前任,也不會選擇,傷害過,心裡就會有結,即使時過境遷,但是疤痕仍在,看到他就會想起那些不堪的往事和不願提及的感情,很多事情,特別是感情上的事,並不是說忘就忘說放就放的,被傷害的過往就像根刺一樣,不碰還好,一碰就疼,再大氣的人,如果被傷害到,也不會那麼豁達了吧

所以,在還有能力去愛,還相信愛的年齡,找一個相互吸引相互欣賞的人,開開心心的享受愛情不好嗎


心有靈犀的犀犀


嗯…都不選擇了吧

你喜歡的,又回來找你了,為什麼呢?既然當初分開了,我想你一定也有挽留過,但他還是執意分開了,又回來找你,能把之前的傷害和痛苦忘記麼,不能了吧,複合了內心多少還是會有介意的吧,不如就就不選擇了吧

喜歡你的,那你喜歡他麼?不喜歡的話也就不要在一起了,你想讓他走你自己走過的路麼?

我不知道我會怎樣,如果…他來找我了,可能,我還是會傻瓜一樣走過去,所以就狠些吧,不管我內心有多想你回來但別來找我,怕再一次傷害…


Vicky露


你好,我是苦糖蓮藕,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如果讓我選擇,我會選擇很喜歡我的人,原因如下:

1.愛一個人比被人愛要痛苦許多,往往還要受到一些傷害。你追她躲,有時候還遭到別人的厭惡。你自己也已經歷過了,相信痛苦是不言而喻的。

2.一個人不愛我,我即使做再多也不會有用,愛一個人是不能強求的,也許我可以感動她,但是我不能讓她愛上我。

3.即使我勉強接受一個不愛我的人,但是往後時間很長,我不能保證她會不會愛上別人,從而選擇離開我。那時候我所遭受到的痛苦將比現在要慘痛。

4.有個人喜歡我,就會全心全意的對我好,踏踏實實的跟我在一起。我會覺得很幸福,不用擔心會被愛情傷害,因為愛我的人只會給我更多的愛。

5.如果一個人喜歡我,我接受了她,並且對她好,她會一輩子死心塌地跟著我。不會嫌棄我有多窮,嫌棄我多沒本事,遇到什麼事她也會願意和我一同承擔。

6.所有人都期盼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是又有多少情人是你愛他,他也愛你,沒有那麼多美好的愛情。所以不用強求非要找一個自己愛的,我覺得隨緣就好,珍惜眼前人!

以上,就是我為什麼會選擇一個很喜歡我的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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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糖蓮藕


傷害過你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人就是這樣,擁有時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寶貴,不管你有多愛她,都不要在去理會她了,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會有第二次傷害。還是考慮喜歡你的吧。

當一個喜歡你的人,和一個把你傷害過的前任,你非常愛她,同時來找你處對象,你該這麼辦?

傷害過你的就不要考慮了,有了一次就會有二次,人就是這樣,永遠都改不了,說明直白一點就是,她不夠愛你,當遇到了別人還是會離開的,這種人對誰都不會愛的長久,時間稍微長一點還是會離開,你傷的會更深,不管你有多愛她,都不要在給她機會了,給她機會就是傷害自己。好好愛自己吧。

一個喜歡你的人來和你處對象怎麼辦,你也得喜歡她才可以,戀愛這事得兩個都喜歡才能開始,她喜歡你,你不喜歡她,那就別開始,千萬不要去傷害一個喜歡你的人,你可以不愛,但不要去傷害。害人,就是害自己。

人的一生有很多的愛不能重來,過去的愛就不能在回頭了,永遠也在回不到從前了,破鏡真的不能重圓,在好也是有裂痕的,有些愛無法修復,珍惜眼前,忘記過去。


會飛的流浪貓貓貓


第一個問題:當一個很喜歡你的人找你交往。

如果自己也同樣有好感,會答應好好相處一下。

第二個問題:一個傷害過自己,自己很喜歡的前任求複合。

喜歡一個人的前提一定是對方給自己很好的印象。

或是他的某一點兒讓自己感覺欣喜。

如果被傷害了,還是喜歡,那一定不叫傷害,叫矛盾,或者叫失落。

過去有一句很俗套的話:你會選擇一個愛你的人還是會選擇一個你愛的人在一起?

現在這句話的答案已經很明確了。

愛一定是相互的,發自內心的我願意才會幸福。

愛你的人,彼此不入心,時間久了,愛你的人也會累,她(他)最初的用心也不過是先用愛來感化對方而已,最初的好感褪去,只剩下計較和清算。

你愛的人,也是同樣的心裡,人有私心沒有錯,卻要為自己的一意孤行承擔後果,承擔不起的那一天,也只剩下了計較和清算,更多的是苦不堪言。

至於兩個人要選擇誰,那要問問自己的心在誰的身上。

戀愛就是要和一個讓自己覺得舒服的人在一起。

違心的,太累的感情都不會持續很久,也不會是一件開心的事情。


明媚13


我總對以前喜歡的念念不忘,這是我的性格,也是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儘管以前傷害過了我,但是在內心中還依然想念,這說明對我的傷害還不夠深。所以說如果讓你再次選擇,當然還會選擇這個傷害過你的人,因為這個人傷害過你就不會再傷害你了,因為你也具有了免疫力,況且你還對人家念念不忘,所以我說從新再聚在一起的時候也許都有了改變。也許更熟悉和了解對方,會避免更多的傷害。

往往經過以前的摩擦和以前的交往可能兩個人更會化解心中的芥蒂,好好的在一起,所以我說只要是你的前任沒有太過分的傷害你,你沒有做出出軌等一些不能接受的事情,那麼最好還選擇你這個深愛的人。

至於說喜歡你的人,你應該也對他好,所以說你不喜歡人家千萬別接受人家的愛,否則你真的傷害了一個喜歡你的人,所以我說如果選擇當然要選擇適合自己心意的那個前女友,而不是選擇人家喜歡你,你不喜歡人家的人。 做人不能太自私了,所以我覺得還是選擇自己心儀的那個人,最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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