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xb567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對於不按規定發放降溫費的企業 職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電話12333 也可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並可依此解除勞動合同 其違約責任由單位承擔 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深度懷舊
如果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不發放的,屬於違法行為,請注意,是違法,是法律層面,而並不是道德層面。
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具體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各省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而且高溫津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不能以其他物品替代。
因此,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高溼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並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而且,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那些該補貼的崗位,都是很辛苦的,比如說環衛工人、建築工人、鐵路工人、高空作業人群等。他們工作不容易,若用人單位在該發放高溫補貼的情況下,故意不發放,在道德上過不去,法律上也違法了。
掙錢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小小韭菜大思想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對於不按規定發放降溫費的企業,職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電話12333。也可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並可依此解除勞動合同。其違約責任由單位承擔,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競舟江上
違法。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未發放的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髮放,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吃喝玩樂hi
勞動法上不發放高溫補貼或放高溫假是違法的,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未發放的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髮放,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雖然以上是我在網上百度照搬出來的,但公司不發高溫補貼,你也沒有任何辦法。最低層勞動者是沒有人會理你的,除非發生大面積的罷工。所以這個高溫補貼是在於公司正不正規,他自己自不自覺。
友情出演小龍套
12333勞動局舉報電話,也可以直接去市勞動局舉報。
手機用戶5797236424
違法,但誰來執法,誰又能去舉報?
臺灣太原茶莊
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是否違反勞動法:天氣炎熱:如果是在室外作業的工人:如建築工:環衛工:在33度以上:是國家有規定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工人發放高溫補貼:這樣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拿到自己應有的報酬灬
chen小松記生活
原則上違法。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未發放的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髮放,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但是現實中很多老闆就是不發,底層員工沒有路子去為自己爭取權益。所以底層人民活著很累。很不公平!
石哥講故事
小規模廠商或個體老闆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