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遇到非法行醫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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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實行患者前往就醫,商議好價格治好給錢,治不好不要錢,看看有幾家醫院對自己醫療水平自信敢說敢做,看有幾家醫院活下來,


靜悟慧


自己由於腰病嚴重,醫院手術加鋼針。找貴陽一個年輕醫生,家傳針術,3天就好了。唯一留下腰部如米粒大的疤痕。

和他聊天說起開始行醫的幾年,什麼病症都接手。小到手麻腳痛,大到癌症晚期,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屬於藝高人膽大之類。病人也得到了健康實惠。真正的走南闖北,山東的江浙廣東等地,憑一根針,解決很多病人去醫院沒法的奇難怪病。

今年開始,他講怕行醫了。考慮病情傷腦得很,風險又大。怕病人碰瓷,怕出醫療事故,怕賠不起,怕坐牢,,,好了,封針經商。一門牛×的醫術停了。好多病人打電話求醫都不敢接手。並不是所謂的學醫三年天下無不可治之病。行醫三年,始信世間無可用之方。而是時代不同了。風險壓力大了。

民間醫生不再行醫,家傳之術擱之高樓。。。

識此朋友者,珍之惜之。否則只能去醫院大動刀爺之刑了


悠哉悠哉的小男人


小時候,我們農村人生小孩,是村裡的接生婆,那時在剪臍帶大都不用剪刀,而是用一個瓷碗摔粹,利用新粹的邊刃割斷臍帶,但是,還是有不少感染臍風病的,這種病一但發病,去鄉(那時還是公社)醫院還無法治療,需去縣醫院(那時到縣院已經是不得了的事了),就連縣醫院治癒率也很低,但有個中年太太,會治此病,只要不是拖得太長的時間,治癒率99%,而從不收取人家一分錢,但病孩家屬為感謝她,也就送點農產品之類的東西,周邊鄰村有的有條件的一發病就送縣醫院,最後還是找老太太治癒,她並不是醫生,只能物理治療,推拿與掐穴位,用人奶揉扯臍風毛,周邊鄰村只要有病孩就來請她,無論農話多忙,有人請立馬就去,所以周邊人稱她為活菩薩,這位老太太就是我媽,後來新法結生,結生後打破抗疫苗,之後感染就少了,我要說的是當時從沒有有關部門禁止我媽治病救人,也沒人要求我媽辦什麼行醫證,臍風病死亡率極高,連縣醫院治癒率也極低,可我媽不是醫生,不用藥可手到病除,只要兩到三次物理療法就能治癒,此是親眼所見的,我媽已80來歲,至今才知道她當初的善舉是違法的。


家裝顧問5


自己有顧忌,可以不給ta"非法行醫"的機會。

至於事後才知道ta給自己"非法行醫",又歪打正著的治好病,於法,依然可以舉報報ta非法行醫。

於理,良心發現,息事寧人也是一種辦法。ta草菅人命,治療無效,花了怨枉錢,甚至治得自己缺胳膊少腿,打官司就是了。

醫療市場不斷得到規範管理,是社會進步的必然選擇。現實生活中,又將一些具有一技之長的"非法行醫"者,被拒之門外,也在正常不過了。

丟棄可惜,拿來於法規制度相悖,處於二難之中,也是好尷尬的一種境地啊!

也許,隨著醫改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更加細化,可以給予那些有實際能力,卻無法獲得資質證書的"非法行醫"者,給予一定的生存空間。

諸如頒發某一方面的技藝證書,允許在一定範圍內施展才能,尚無不可吧?

(網絡圖片)


莫忘初心242650426


1、由於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對遭受人身損害的患者具體賠償範圍: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非法行醫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你嬸嬸沒有經過醫院搶救和治療,那麼,死者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貼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項費用也就沒有了。

3、受害者或者其家屬除了可以主張上述費用外,還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精神損害賠償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4、對於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和醫療費用不足、被撫養人生活費確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該“醫生”,屬於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或者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則構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如果該“醫生”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致使你嬸嬸死亡,能夠證明該死亡結果與非法行醫確有因果關係,那麼該“醫生”就構成了“非法行醫罪”,依據我國《刑法》規定,“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如果構成“非法行醫罪”,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檢察機關起訴,由人民法院審判。同時受害死者家屬應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義務人按前述第二條、第三條的項目給予賠償,請人民法院同時審判。


中公法考


看來想碰瓷吧!

非法行醫現在概念有多種涵義:一種是無畢業證書的中醫或西醫行醫。一種是有資歷有證書在固定地區之外行醫,比如村醫行醫地點是村醫務室,你到幾十裡之外家中給人治病就叫非法行醫。比如一個醫院醫生,到火車上急救人叫非法行醫。還有一種是跨科治病,比如兒科的醫生去治婦科疾病叫非法行醫。此外還有醫院內非法行醫,如實習生無處方權就擅自開處方治死人叫非法行醫。或者你是中醫大師但沒學歷沒證卻被醫院聘用,也叫非法行醫。請問你遇到的是那一種?

如果是後幾種,你大可向醫院索賠,只要有足夠能量及人身傷害證據。

如果是第一種,你就有碰瓷意味了,因為你本來就知道人家沒證,你去治療,人家付出勞動,你卻想賴皮,反借人家無證空手套白狼賺點兒,這叫什麼?缺德!當然,如果象有些無證西醫掛水掛死人,那你大可去法庭控訴保護你合法權益。


東楚龍野虎


患者完全可以驗證行醫者的資質證書。沒有證書完全可以拒絕救治啊,生命是他自己的,他自己有自主權。如果你想活,那你只能選擇能力,因為證書給不了你生命,如果你想活命的時候選擇能力,事後你又選擇證書,那你只能下十八層地獄。再說有能力的人如果沒有證書,那你千萬慎重救人,因為這個世界下地獄的非常多,萬一就可能遇上。你的能力可以留傳子孫,能夠活命的能力不是人人都會有的,子孫有能力活命比讓別人活命強得多,因為別人活命了會消耗社會財富,而別人死了社會財富就有可能被你的子孫獲得,所以歷代有能力活命的人都是不輕易救人的,這就是醫不叩門。只有那些想活命的人誠心誠意求醫才會出手。


添財9


什麼叫合法,什麼叫不合法?有證在政策規定是合法,無證是不合法,但是,合法的不一定都能醫好病,不合法的有時候比合法的醫術高,就是沒有那一張紙,一般都是病人去求醫生,不是醫生求病人,你相信才會去求他給你醫病,所以,我認為非法的應該是你自己不是醫生,如果醫生主動找到你家門上,這算非法行醫,你自己找到醫生門上求醫,這個醫生不存在非法行醫。就像你肚子餓了到人家門上要吃一個道理。不是人家願意拿飯給你吃,是你自己要了吃。性質不同。必須分別等待問題。就算醫生找到你馬上,還有你不要他醫的權利。你找到醫生門上他也有權利不給你醫。因為你的醫療保險沒有交給這個醫生。


老君山上萬年青


你明知道對方非法行醫,為何還要去求醫?治好了你的病不想給錢或是TA攪了你的生意?TA要是真攪了你的生意正說明你是庸醫技不如人,應好好反省自已,去提高醫術。TA非法行醫所擔的風險很大,出了事故會傾家蕩產弄不好還得坐牢的。據我所知私人診所少有不出事的,但都以私了而告終。這要比發生在證件齊全的地方發生了事省事的多。店大欺客的原理誰都清楚。非法行醫的人會更小心更盡心行醫。因為TM都懂得自已粗心不得,懂得自已玩不起。寫了這些的目的不是鼓勵非法行醫的存在,而是希望合法行醫的人多為患者著想,從醫術上讓非法行醫失去生存的空間。


oo靜波


病了(報應)~看了很多地方沒什麼效果(心術不正,必得怪病)~人醫生給治好了,你糾結非法行醫(病因)。眼下比比皆是這種無理攪三分的人,自己走路摔一跤🚶嫌人家沒張貼提示,關鍵是貼了你就不摔跤了?開車撞牆等等,都是人家這、人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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