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學語文老師在做微商,老師可不可以私發給孩子家長讓其買產品,你怎麼看?

Nunutama


若是老師發在朋友圈可以理解,畢竟除了正常上課時間,老師也有自己的自由,做個微商也是可以的。若是私發給家長的話,老師的做法欠缺考慮,作為家長不買害怕撥了老師面子,買吧可能不需要,心裡不痛快。因此家長可以不予理睬或者側面委婉的告訴老師。


爆米花幸福


我是一名小學老師,從教近十年。我深知老師如果僅靠工資養家餬口確實比較難,因為老師工資低,有的老師就會想盡辦法通過一些渠道掙錢!做微商可以,但不能向學生推薦,我認為更不該私發讓你們夠買!他們這樣的人我認為是師德有問題,和那些辦補習班的老師一樣,都是教師行業中的敗類,應該踢出教育行業!


隴山之南


作為老師,我想說:如此“膽大”的老師還真是“鳳毛麟角”。

圍繞著老師做微商的問題,題主描述的非常詳細,看來題主的朋友確實非常苦惱。問題雖以微商為主,但也包括因微商引發的其他問題。

針對題主提出的這些問題,僅談一談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妥,歡迎理性探討。

1.老師能不能做微商?

貌似近幾年微商確實挺火,每個人的朋友圈都充斥著各種微商信息。通過微商賺點小錢,貼補家用,本無可厚非。

但教書育人的老師去做這個生意,多少讓人感覺有點彆扭。

從法律層面上說。關於老師能不能做微商的問題,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微商並不違法。

從個人層面上說。我個人是反對老師做微商的。

當然,有人會說,老師怎麼了,老師也要養家餬口,老師也要活著啊。

還是那句話,僅是個人觀點,沒有必要爭論。

2.老師能不能讓家長買自己的產品?

相比於上一個問題,老師能不能讓家長買自己產品則要明確的多。我相信,這個問題應該沒有什麼爭論。

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明確提到,教師不得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從題主所述可以看出,這位老師給許多家長推薦產品,把家長髮展為代理商,還讓家長幫忙“刷單”,很明顯是在利用孩子老師的身份謀取私利。

也許有人會說,老師也沒逼著你買啊。

其實,大部分家長面對這個問題都是一樣的想法:老師推薦了,如果不買,老師不高興,把氣撒到孩子身上怎麼辦?不如花點錢買個安心。

大家是否想過,這位老師為何會選擇推薦護膚品呢?很明顯,她的目標就是小學生的媽媽。這個年紀,你得用護膚品吧,也不能說買不起吧,又不是向你推銷房子。

老師向學生推薦教輔資料都是違規行為,又何況是向家長推銷護膚品。

3.怎樣看待老師把家長踢出班級群的做法?

一個孩子語文成績不好,很可能是自身的問題。但如果班裡的語文成績都不好,必然跟老師有很大的關係。

被踢的那位家長雖然言辭確實有些激烈,但說的不無道理,尤其是那句“老師你就顧著賣你的護膚品”,應該道出了很多家長的心聲。

簡單概括、精準評價老師踢人的做法,那就是:氣急敗壞,欲蓋彌彰。

4.孩子能不能轉學?

按照教育部門的規定,本地學生是不允許轉學的,只允許異地轉學。

如果去找關係給孩子辦轉學,不也是讓幫忙的人違反規定嗎?

5.要不要去教育局告發?

按題主的描述,這位老師確實有點肆無忌憚了,但一時間確實也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所以,個人支持去投訴,但不是去教育局,而是先去學校。

說句實話,能在學校層面解決的,儘量不要麻煩教育局,畢竟學校方面也不希望家長把事往上捅。

這件事涉及的人比較多,並且家長手裡都會留有證據,相信學校不敢敷衍了事。如果害怕報復,可以聯合家長要求換老師。

如果學校真不給解決,那就去教育局吧。

結語

總之,老師能不能做微商的問題,我們暫且不去爭論。但老師向家長推薦產品,是明顯的違規行為。因為家長提意見,老師將家長踢出群,很明顯是心虛的表現。既然孩子無法轉學,家長可以聯合起來去學校投訴。相信此事會得到公正的處理。


以上,圍繞著微商及微商引發的問題,說了說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三石學堂


孩子小學語文老師在做微商,老師可不可以釋放微信給家長讓家長買他的產品呢?

講一下以前我們孩子幼兒園老師做過微商,也是天天在朋友圈裡發她的護膚品套裝,曬自拍曬營業額多少多少。然後和他關係比較好的那幾位家長,一部分發展為她的代理,另外一部分也從他那裡購買產品,還幫忙推廣。

但是我對她推薦的產品一次都沒有買過,甚至屏蔽了朋友圈,我不反對老師做微商,但是請在你工作時間認真負責。並且不要把家長關係發展成為你的私人買賣關係,這樣不利於你職業操守的建立以及在家長之中的威信。

幼兒園老師何況如此,並且小學老師對於學生的影響更大,所以這個時候老師要做微商的話,慎用家長資源。

是為什麼會做微商第一式,時間比較閒,第二就是,利潤比較高。

第一個針對時間比較閒的時候,有空可以看看書提升提升歲的,教學水平也不至於我家孩子的成績一直保持在很低的水平。

第二個利潤比較高。小學工資不是特別高,這個時候老師想做一些副業賺點錢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是不佔用上課上班時間,然後自己做也無所謂,但是對於家長資源老師不要使用,因為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你的副業和你的主業不要混為一談。如果非要做,那麼就自己另外申請一個號在其他的裡面做,不要用自己和家長聯繫的這個微信來做,這樣的話,對自己的人脈損失很大,而且家長會因為你做微商而看不起這個老師。

所以不管從哪方面做做,老師做微商,千萬不要給家長私發微信,讓他們購買你的產品。師生關係是基於教育建立起來的關係,並不是你的私人買賣的關係。雖然有些家長會礙於面子購買。但是如果大家購買一兩次之後,對你的人品評價就會大打折扣,如果有的家長把購買記錄上報到學校,那麼對於你的職業生涯也是一個很大的影響。所以老師做微商的話一定要慎用家長資源,最好不用。


親子成長手冊


這個話題很值得探討,老師做微商,利用空閒時間做兼職,這屬於個人選擇,只要在工作期間態度認真負責,在老師的空閒時間有其他選擇,這是老師的自由。

但是私發學生家長,讓學生家長購買,這就違反了老師的職業道德,家長應該提醒老師。否則就是一種縱容。

首先,老師應該將本職工作放在第一位,同時不應該利用他和學生以及家長的這種職業關係,來拓展自己的第二職業。

因為中國人尊師重道,會把老師當做權威,甚至會去討好老師,如果老師利用了這種心理,是對自己職業道德的損傷。

其次,家長尊重老師是對的,但對老師過分的行為,如果一味縱容,也是對孩子不負責任。

試想,這樣的老師,你打心裡認可嗎?如果你都不認可,他還要讓你的孩子去尊重他,這種矛盾孩子也會感受到。

所以不妨跟老師講清楚,如果老師真的給孩子穿小鞋,只能說明這個老師是不值得選擇的老師,哪怕給孩子轉學,也不要讓這種老師耽誤了孩子。

第三,老師的這種行為,學校不知道嗎?為什麼沒有人監管?

老師相當於利用自己本職工作的資源,在謀私利,這種情況學校是應該出面制止的,是所有的家長都不吭聲,所以學校不知道?還是學校知道,根本不去管?如果是後者,就有必要聯合其他學生家長去學校有關部門探討此事的處理。

中國是一個講人情的社會,但也要講的有底線,有原則。如果我們是關注孩子成長的,就應該關注老師的品德,一個利用公職資源為自己謀私利,並且提醒了還會報復的老師,不值得讓孩子跟隨學習。相反,如果家長們提醒了,老師也感受到自己的行為不當,去努力改正了。家長們就捍衛了孩子的正當權利,也保證了教育的純粹性。

我是心理諮詢師蓮君,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歡迎點贊關注


親子故事蓮君說


現實中,國家也有文件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但很多地區教師工資還是很低的。

因此,網上還是有很多人發聲支持教師們,說這個社會誰都不容易,教師也不是天使,所以兼職賺取外快補貼生活也不為過。

但是,教師把銷售鏈接私發或群發給家長的行為,不是家長個人本意,老師目的性還是很強的,而且有這樣行為的老師師德師風肯定也不是那麼高尚,君子愛財取之要有道,同為教師的我是很反感的。

我的觀點如下:

第一、教師也是人沒錯,但,他是職業人。

關於教師兼職賺取外快的問題,我們要辯證看待。

前提是教師要做好本職工作,可以兼職從事一些比如:寫文章投稿、網絡答疑、寫書等等,多寫論文報課題提升自己等等,專家型教師的工資還是不錯的,當評委,當編輯的也不少。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能力,但是隻要夠熱愛這個行業,用心教書多少會有些心得。

我們這有不少教師在兢兢業業外,家裡還搞些養殖,這種既不耽誤工作、妨礙別人生活,又能照顧到家庭的行為我覺得還是可行的。而且這些老師還能把這些生活經驗引用到“社會實踐課堂”中來,所以要看你怎麼平衡工作和生活。

教師是職業,代表著一個行業的形象,時時刻刻都不能做損害了這個行業形象的行為。

做微商要跟眾多客戶聯繫、回答各種問題,投入時間、精力越多越容易做好。可這樣必然會大大減少與學生交流的時間,分散教學精力。這樣一來就本末倒置了,職業的重點就偏了。

第二、嚴重影響學生的價值觀,嚴重影響教師隊伍的整體形象,嚴重影響家校關係。

身為老師都去做微商了,這不是向學生傳遞“不用全身心投入本職工作”“掙外快比干工作更重要”嗎?這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價值觀。

特別是現在微商很亂,這個團隊有點像傳銷組織天天給你洗腦他家東西有多好,但是其實卻是一些三無產品,要是在孩子老師手裡買的東西真的用出問題了,對質不是,不對質也不是,基於家長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到不公平待遇,這嚴重影響教師隊伍在家長眼裡的整體形象。

也有些家長為了孩子能取得老師的青睞,手上狂買,心裡卻是罵聲一片。這相當於變相收受賄賂,形成攀比的不良風氣,這將嚴重影響家校關係。

那我們生活中遇到了這類老師該怎麼辦呢?

家長絕不能做沉默的羔羊,否則讓這個社會形成不良風氣那還真不好。雖然相關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還是不能避免有些不負責任的惡性行為,只要是讓別人感到不舒服或為難的行為都是不良行為。

並非所有教師都是學高為師,身正為範。現在的師德師風也是一個爭議的話題。所以,家長一定要反映。

首先要先向其他家長了解確認有沒有收到此類信息。如果怕孩子受影響還是不要正面起衝突,可以匿名向相關部門舉報,打12345就可以。因為不止一個家長,而且有信息為證,舉報起來還是人贓俱獲的,現在教育行政部門對這一塊的打擊力還是比較大的,不管是不是惡意,不被舉報則罷,只要有舉報百分百去核查。

我們這就有處理這種微商和補課行為的,而且是市裡面的重點學校的老師。調離原崗位,職稱降級,扣除績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思路。

關注我的頭條號,可以討論更多關於孩子或學校的話題,也可以在學習上持續獲得“方法習得,習慣養成,作業輔導,知識鞏固”等資訊。


老周小學微課堂


由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質,教師是不可以做微商的。

我們知道微商的利益很大,盈利的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際圈,而且不用出門,靠一部手機就能賺錢,這就吸引了很多的教師,因為教師的資源是非常好的,手下有很多的同學和家長,還有親朋好友,加起來相對於一般人老師的交際圈是很廣的,而微商正需要的也是這樣的人,一些老師就做起了微商的生意,而且做微商的收益還是很可觀的,遠遠的要高於普通人的工資,但是教育部卻對老師做微商給出了明確指示,那就是堅決杜絕老師做微商,而且讓家長們監督,誰要發現老師做微商可以隨時舉報,教育部會從重處理。

對於你這種情況,為了自己的孩子你最好別直接和孩子的老師正面對抗,找找學校領導妥善處理好這件事,讓學校領導出面去解決會更好。


不是天方夜談


根據法律規定

教師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法紀明令禁止的行為,教職員工從事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項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Ting姐來啦


1.因為我深知,作為老師,和家長的關係是建立在共同的鏈接:孩子身上。為人師者,為父母者,都渴望孩子能夠有所為。正是基於此,有些家長才會有此擔憂:不怎麼樣害怕老師會對孩子怎麼樣……我覺得若是在學習任務和班級事務上,家長長期以來不配合,沒做到位,有此擔憂很正常;但若是與學習、班級管理無關的事物,諸如微商之類,家長大可不必理會。

2.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欠人情是要還的。所以作為老師,凡是我能自己搞定的,都不會去讓家長煩惱,因為家長也有自己的工作,誰能24小時待命?雙方都不容易;再說老師也有自己的生活、家人,也希望有一個安靜的放學後時間,不想與家長有過於親密的往來;更別說和家長的私交裡有經濟、買賣往來了,這會讓雙方都很尷尬。

3.至於題主提到的投訴問題,建議不予執行。這位老師有強迫購買嗎?有刻意差別對待學生嗎?再設想一下,若是投訴後,孩子的處境是什麼樣?而且說句實話,現在老師處境也很尷尬……投訴之風盛行,家長可以裁奪老師任免,甚至插手班級管理......日行日久,老師不敢管理,不敢講真話,這對學生髮展就真的很好嗎?

一點個人意見,不成體統![捂臉][捂臉][捂臉]





不老的雨


不可以,是老師的錯誤。家長可以不理會。至於為啥我重頭理順一下:

1.做微商是每個人的權利,老師也是有這個權利。也就是說老師可以做微商,客戶需要自己開發,但是不可以開發自己學生的家長上.就算是你的產品價格合理,質量優秀也不可以。因為老師和家長的關係是對學生而成立的。不能借助學生。

2.好的商品就有好的客戶,不能自己開發客戶,不屬於經商。

3.老師的工作是教學,做微商絕對不可以影響教育教學。

針對上面幾點,我們在老師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我們沒權利否定。老師有家庭需要。但是也不支持,也別把微帶到學校,帶給家長。

至於發到群裡宣傳不可以,讓家長買就更不對了。這樣的老師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你孩子的老師給你孩子推銷產品能行麼?家長可以提醒老師,給個建議。也可以不理會。畢竟不能總髮,這樣的微商她也做不久。

主動權在家長這裡。原諒和找領導都可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