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未經應許闖入家中實施暴力,主人憤怒之下拿起菜刀砍死闖入者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厚德載物0315


題主的提問應該就是給淶源反殺案做的“專屬提問”啊,在現如今這種法律環境下,戶主一般都會屬於正當防衛從而不負刑事責任。

我們就分析淶源反殺案的例子吧:放肆男子看中人家姑娘後,不惜一切代價的窮追猛打,且在女孩表示不談朋友的情況下,竟從學校追到人家家裡,幾次三番報警後依然無所顧忌。

最後,該男子終於在自取滅亡的道路上達到了巔峰:半夜三更身揣刀具翻牆入戶,並與女孩一家發生肢體衝突,在連傷三人後,該男子最終被一家三口齊心協力砍翻。

你還真以為老實人好欺負是嗎?這下舒服了吧。

事發後警方曾以故意傷害罪將女孩家人羈押,最後在檢方的堅持下,女孩家人終於被定性為正當防衛,人身獲得自由……

《刑法》規定,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入戶對他人實施暴力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從全世界的角度來講,住宅屬於私人領地,任何人未經主人允許不得擅闖,你這不僅闖了還敢行兇,這不是擺明了找刺撓嗎?

並且現如今的社會環境下,法律是支持大家正當防衛的,這從近段時期以來發生的案件可以看出,無論是崑山龍哥還是淶源反殺案,這都是具有指導意義的。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私闖民宅被主人整死,那也是倒了黴不長眼,怪不得命不濟……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不經允許,並對其進行了警告,可以將非法入侵者殺死。曾有報道說,一美國華人女子用槍擊斃了一名因非法侵入其住所之人,法院判其無罪。非法入侵者對屋主而言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是無法估量的,所以在警告無效後可以採取任何措施來維護自身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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