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

清代同治、光緒年間,在浙江省餘杭縣發生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是轟動朝野的一樁公案。此案歷經縣、府、省和欽差大臣多次會審,楊乃武與畢秀姑(人們也叫她“小白菜”)被嚴刑逼供,飽受皮肉之苦屈供早有姦情,合謀毒殺畢秀姑之夫葛品連,分別被處斬立決和凌遲,幾成鐵案。幾經周折,後經楊乃武之姐楊淑二次京控,時逾三年,驚動了兩宮太后,下令刑部會審,經開棺驗屍,冤情大白,遂平反昭雪,楊、畢被無罪釋放。案中瀆職和失察官吏,自封疆大員以下,數十人受到處分,成為轟動一時的奇案。這是怎樣的一宗案子呢?

一、葛喻氏疑心生禍端

如前文所說,楊乃武是浙江餘杭縣人氏,祖輩以養蠶為業,日子過得殷實。他二十歲中了秀才,三十歲出頭又中了舉人。所以,他在本縣很有名氣。楊乃武生性耿直,好抱不平,愛為受冤百姓寫個狀子,又常常寫打油詩張貼牆上諷刺貪官汙吏,惹得縣官胥吏個個見他生厭。

浙江省餘杭縣城裡有一個豆腐店的夥計葛品連,在清朝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三月娶畢家女兒(因愛穿白色的裙子,人們也叫她“小白菜”)為妻。婚後正苦於沒有合適住房,恰巧楊乃武因妻子去世,有餘屋一間準備出租,於是葛品連前往接洽。經商議妥當,彼此滿意,當年四月夫妻二人搬入。楊、葛兩家比鄰相居,經常往來,素無避忌。到了七八月間,葛品連下工回家,曾見楊乃武與其妻葛畢氏同桌共食。因楊喪偶獨居,葛便心生疑竇,多次躲在門外簷下,暗中偷聽。可是,除了聽到楊乃武教葛畢氏讀書誦經之外,既未發現耍笑,更沒抓獲奸私。但他疑慮不解,便向母親葛喻氏訴說。葛喻氏也曾見過楊乃武與兒媳同坐,便添枝加葉,大肆宣揚,以至於流言四起,議論紛紛。

第二年六月,楊乃武提出增加房租,葛品連疑團依然未解,便趁此機會聽從母親勸告,索性遷居避嫌。葛家搬到王心培家隔壁,王心培早聞傳言,便留心觀察,未發現楊乃武與葛畢氏再有往來。但是,葛品連舊念仍在,耿耿於懷,經常藉故打罵妻子,弄得葛畢氏尋死覓活,最嚴重的一次把頭髮都剪了揚言要去出家。

明清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

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十月初七日,患了流火瘋症的葛品連身發寒熱,雙膝紅腫。葛畢氏勸他找人替工,他執意不肯。捱了兩天,到初九那天,葛品連由店回家,渾身發抖,步履艱難。半路上買粉團吃後,當即嘔吐,走近家門時,不料又復嘔吐,而且雙手抱肩,面色鐵青。進了家門,葛品連倒頭便睡,讓妻子給蓋上兩床棉被,依然覺得冷,並說連日體弱氣虛,需服用東洋參桂圓湯,令葛畢氏拿錢一千文託人去買。不久,岳母畢王氏趕來探詢,見他怕冷嘔吐,臥病在床,旋即返家。忽然,葛畢氏聽丈夫喉頭作響,急忙上前察看。見葛品連竟口吐白沫,言語不得,葛畢氏大驚失色,高聲喊叫,鄰居王心培聞聲而至,覺得情況危急,遂把葛品連的母親葛喻氏、岳母畢王氏一起請來。又請醫延治,診斷為痧症,救治無效,葛品連於十月初十上午死去。葛喻氏為兒子換穿衣服,查看屍身,毫無反常現象,也說是痧脹致死。

當時雖已入秋,但南方天氣尚熱。葛品連身軀肥胖,不久屍體就開始腐敗,口鼻中流出少量淡紅色的水。他的乾孃馮許氏便揚言:“死得突然,屍身怪異,事情可疑!”葛喻氏聽後也覺有理,又看到死者面部發青,於是就想到可能是中毒,便再三盤問兒媳,葛畢氏一口斷言絕無其他緣故。葛喻氏身為婆母,平時就不滿兒媳的行止,此時又懷疑她謀殺親夫,便以兒子身死不明為由,求人代寫訴狀,送到縣衙,喊冤請驗。

二、縣官銜恨報私怨

知縣劉錫彤早就對楊乃武有看法,聞告後,懷疑楊乃武與畢秀姑因奸謀毒,親率衙役、仵作前往驗屍。當劉錫彤去驗屍時,屍體腐變加劇,軀體膨脹,上身皮膚乏青,有雜紅紫色塊,腹部有幾個疤疹。兩個驗屍官也辨識不清,把指甲灰暗寫成指甲青黑,口鼻出血則寫成七孔流血。接著兩人又用銀針探刺死屍喉部,發現顏色變暗,驗官沈祥說是中了煙毒,另一驗屍官沈彩泉卻說是砒霜中毒。他們因各執己見而爭論不休,竟忘了再用皂角水擦洗銀針,重新再試,就含含糊糊地報了個“服毒身亡”。

劉知縣一聽“中毒”二字,心中暗忖:“果不出我所料。”立刻當場訊問鄰居。可審問了半天,仍然一無所獲,於是把小白菜葛畢氏當作重要嫌疑犯帶到了衙門。小白菜一進森嚴的公堂,就嚇得六神無主。當知縣審問她時,她只是嗚咽地連聲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劉錫彤認定淫婦狡詐,喝令用刑。衙役拿了挼指,將小白菜的纖纖細指緊緊套上,狠命一拉繩索,十指連心,把小白菜痛得昏死過去。可憐纖弱女子,怎能忍受如此酷刑?只好咬牙屈招,在知縣的誘導下,說是與楊乃武久有私情,未曾間斷,楊乃武於十月初五拿來砒霜,叫她下毒。

楊乃武被無緣無故地傳訊到衙門。他心中無鬼自然一點也不害怕。待到知縣令他從實招出謀殺罪行時,他才知自己平白受誣。楊乃武不等知縣把話說完就勃然大怒,這種無中生有的罪名誰能平心靜氣地接受呢?他痛斥劉錫彤昏庸無能,陷害無辜。劉錫彤慍惱異常,卻不動聲色,只將小白菜的口供遞給他看。楊乃武掃了一眼,便知是屈打成招還是拒不認罪。劉錫彤橫目冷視,看他態度強硬,聯想到楊乃武平時妄自清高、目中無人,時不時為了些許民事,大鬧公堂,給自己堂堂知縣帶來不少難堪,不由得輕輕哼了一聲,心底裡說:“今日你案事犯在我的手裡,還怕我不收拾了你!”然後喊了一聲“退堂”。回頭去寫報告,請求上臺革去楊乃武功名並將驗屍結果和審訊情況詳報杭州府。

杭州知府陳魯聽信知縣之言,對楊乃武濫施酷刑,一文弱書生怎麼能經得起那麼折磨。最後,楊乃武想,就是不認罪,他們也不會放過自己,不如承擔下了罪名,也好少受些刑罰。他編言說是初三日以毒鼠為名,在倉前錢寶生藥鋪買紅砒四十文,交給了葛畢氏。

為補齊錢寶生賣砒的旁證材料,劉錫彤回餘杭傳訊錢寶生核查,錢寶生供稱自己名喚錢坦,沒有用過錢寶生的名字,愛仁堂是小藥鋪,沒有賣過砒霜。縣衙師爺陳湖對錢寶生威逼利誘,又請任縣衙訓導的倉前人章浚寫信給錢寶生,囑咐他大膽承認,決不拖累,如不承認,有楊乃武供詞為憑,要加重治罪。錢寶生怕自己受到連累,才作了偽證,出具賣砒文書。上報刑部,案情大白。

杭州知府陳魯見三證已齊,上報浙江巡撫楊昌睿。楊昌睿認為案情確實,依原擬“謀夫奪婦”罪斷結,上報刑部批覆執行。

明清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

刑部複核已是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其間,楊乃武的姐姐葉楊氏和續絃詹楊氏都曾託人赴京申訴。楊昌浚受朝廷之命又二次派人查訊,兩個被告因見到一線希望而想翻案,但因證人們厭煩官司牽連,害怕再招惹是非,一個個再也不改口了,所以翻案沒有成功。倒是楊乃武聰明,想出一個洗刷自己冤屈的妙計後,竟捏造了兩個情節:一是八月十四在葛家調笑小白菜的不是自己,而是另一個人何春芳;一是劉錫彤的兒子劉子翰派人向楊乃武勒索,兒子串通其父,存心陷害。這就使得案情節外生枝,更加複雜,一時成為懸案。

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四月,給事中王書瑞上奏,指斥楊昌睿複查大案故意馬虎從事,不加深究,慈禧看了,即派學政胡瑞瀾審辦。楊乃武再次受審,陳訴時又提及上述捏造之事,胡瑞瀾審出其中假偽,被告在重重酷刑之下,再度屈服。

十月十八日給事中邊寶泉又上一奏,參劾胡瑞瀾與楊昌睿關係密切,有浙江籍幾十名京官聯名奏章,指出“複審疑獄,跡跡迴護”,要求刑部直接做出詳細的查證。

當時,清廷內部鉤心鬥角,在朝官員互相傾軋。出了這樣一件大案,自然成了大做文章的依據。西太后久欲除去一批官吏,以鞏固自己權力,因此借題發揮,把一批官吏革職查辦。

於是,刑部尚書皂保接到諭旨,決定親自受理此案。這個經驗豐富的老臣仔細閱覽案卷,深入分析,發現該案有許多疑問。他尋思:若是兩人舊情未絕,必有來往,王心培是他們的近鄰卻為何從未發現?葛品連要是被毒殺,則死時必有跡象,為什麼當時不告,而要到兩天後才告?為何又不讓錢寶生這個出賣紅砒的關鍵人物和楊乃武對質?而草草錄個證言就將錢寶生立即釋放。皂保帶著這幾個問題,對已解押到京的一切與案事有關的人員一一詳加審訊,又查出驗屍官驗屍時草率從事,錢寶生偽證等證據不實的現象。於是整個案子逐漸明朗。但葛品連到底是否被毒死,還要看重新驗屍的結果才能做出決定。

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十二月初七,經朝廷批准,從餘杭遠程運到的葛品連屍棺在朝陽門外的海會寺前當眾打開。在皂保監視之下由刑部指定老練的驗屍官重新複驗。複驗結果:屍骨顏色黃白,毫無中毒跡象。

至此,這個歷時三年的奇案才真正大白天下。結果,浙江巡撫楊昌睿,浙江學政胡瑞瀾、杭州知府陳魯、寧波知府邊葆誡、嘉興知縣羅子森及其他一批有關的大小官吏紛紛丟官受責。餘杭知縣劉錫彤不僅革去官職,而且發配黑龍江;餘杭仵作沈詳被杖打八十,判刑二年;餘杭衙役沈彩泉被杖責一百,流放二千里;葛喻氏被杖責一百,徒刑四年;凡作偽證的也都各擔罪責,分別受了罰。

楊乃武九死一生,逃過斧鉞之禍,但飽受酷刑,體無完膚,創傷累累,幾成殘疾,家產蕩然無存,生計艱難。曾一度赴上海《申報》做事,不久返鄉,以種桑養蠶為業,至1914年9月去世,終年七十四歲。小白菜回鄉後因無親友依靠,萬念俱灰,在餘杭南門外石門塘準提庵為尼,法名慧定。1921年圓寂,年七十六歲。

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當時轟動全國。近年來查閱了一些有關資料,發現此案可圈可點之處甚多,大致有如下幾點:

一、此案雖然發生在已經風雨飄搖的滿清末年,但辦案速度之快令人驚歎。同治十一年(公元1873年)農曆10月9日案發,10月12日餘杭縣一審結案;10月20日杭州府二審開始,接著是三審、四審。清朝是五審終審制,到次年4月五審結案,五個多月裡進行了五審。五審結案後楊家不服,又先後到浙江巡撫衙門、都察院和步軍統領衙門以及刑部上訪,並徑直向皇上申訴,一年多的時間又進行了五次複審。到1875年(光緒元年)12月結案,歷時兩年零兩個月,經歷了五次正審、五次複審。儘管十審九冤,但至少各級官府在每一個環節上都沒有耽誤過多的時間。試想,如果拖上10年、8年,會是什麼結果?

二、兩任皇帝對案件窮追不捨,是案件得以昭雪的重要原因。1874年9月,同治御批,交浙江巡撫楊昌睿進行第三次複審。在這次複審中,楊乃武、小白菜推翻原供詞,案件出現轉機。1875年4月,剛剛榮登大寶的光緒特派學政胡瑞瀾赴浙江進行第四次複審。因對複審結果不滿意,又指令刑部直接審理,刑部重新開棺驗屍,推翻中毒死亡的結論,冤案終於真相大白。按照電視劇的說法,楊家之所以能夠上達天聽,是因為有門子;最終沉冤得雪,乃是帝后兩黨內鬥的結果。其實,滿清時有一個規定:老百姓的申訴信只要寫明給皇上,任何大臣都無權拆閱。在一個權大於法的專制社會里,案件的審理經常是權與權的較量,只有當事人的申訴能夠直接送達最高當權者,才能最大限度減少冤案的發生。

三、對涉案人員處理之嚴令人驚歎。冤案真相大白後,凡是參與過該案審理的,從驗人沈祥到浙江巡撫楊昌睿、欽差胡瑞瀾,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理,被”摘去頂戴花翎”的有一百多人。這樣處理雖然嚴酷了些,但對於杜絕冤案的繼續發生卻是完全必要的。相反,如果冤案得雪後,主審法官卻依舊毫髮無損,那以後的冤案怎能避免?

四是冤案形成的原因令人深思。據史料記載,與影視作品的說法相反,參與辦案的各級官員都不存在徇私枉法、挾嫌報復或勒索財物的犯罪行為,有些人的態度還算認真。縣令劉錫彤、浙江巡撫楊昌睿接案後,都曾派員進行“微服私訪”;欽差胡瑞瀾到浙江後,撇開原審人員,另調寧波知府、嘉興知縣等人會同審理。之所以十審九冤,究其原因,大約有三點。一是在“有罪推定”的法制環境裡,過分看重了群眾輿論。二是在“罪從供證”的法制環境裡,為取口供濫施酷刑。三是各級官員因沾染官僚惡習,缺乏嚴謹深入的工作作風。屍檢驗毒時所用的銀針,按要求必須預先用皂角水洗過,而沈祥竟沒有清洗,因而誤將因病死亡鑑定為中毒身亡。以後的九次審理,直到刑部複審才重新驗屍。

此案雖然過去一百三十餘年,至今仍令人感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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