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梅離梅,要不要提供健康證明?通知來了

掌上梅州訊 3月6日,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發佈《關於明確健康申報證明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除湖北省等疫情高發地區,其他地區來粵人員在省內交通食宿、復工復產、出差經商返學等日常生產生活推廣使用“粵康碼”等健康二維碼,不需要額外提供其他疫情相關健康證明材料。其他省(區、市)政府發佈的健康二維碼,各地、各有關用人單位均應予以認可。

《通知》還明確,疫情期間因出差、經商、務工、上學等原因需到外省(區 、市)的人員 ,如目的地省(區、市)要求提供居住地出具的健康申報證明的,可向其居住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報辦理。辦理時,需滿足以下條件:申報人“粵康碼”非紅碼狀態;申請時無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申報人居住村(社區)14天內無確診新冠肺炎患者;申報人14天內未到過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可憑移動運營商提供的個人軌跡信息)。

來梅離梅,要不要提供健康證明?通知來了

本報記者:林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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