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拍卖场上的“天价”赝品:不止藏家遭罪,还啄了专家的眼

买卖古董看的就是眼力!不要以为拍卖场上就没有假货,多得是天价买来却发现是赝品的事发生。要是小钱就当买个教训了,但买卖古董动辄就是几百上千万,这教训可够大的。

《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此,此法条也被很多拍卖公司作为规避责任的借口,甚至有些无良拍卖公司还利用此条法律,与卖家联手做局“假拍”,坑害买家。

市面上“假拍”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拍假,即拍卖赝品;二是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三是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

古董收藏本来是件爱好,但当利益充斥、假货泛滥,这市场也就变得让人畏惧。赝品让藏家们损失的不仅是金钱,更有热爱收藏的心。

“宋代定窑美人枕”

2015年澳门就发生过一件十分离谱的拍卖事件。

一件“宋代定窑美人枕”的拍品以3.5亿港元落槌,加上13%的佣金后,成交价接近4亿港元,约合人民币3.17亿元。它刷新了定窑的世界拍卖纪录,被称为“史上最贵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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