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拍賣場上的“天價”贗品:不止藏家遭罪,還啄了專家的眼

買賣古董看的就是眼力!不要以為拍賣場上就沒有假貨,多得是天價買來卻發現是贗品的事發生。要是小錢就當買個教訓了,但買賣古董動輒就是幾百上千萬,這教訓可夠大的。

《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因此,此法條也被很多拍賣公司作為規避責任的藉口,甚至有些無良拍賣公司還利用此條法律,與賣家聯手做局“假拍”,坑害買家。

市面上“假拍”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拍假,即拍賣贗品;二是拍賣公司刻意抬高評估價以收取高額佣金;三是委託方、拍賣方和買受方聯手做局製造“天價”成交額。

古董收藏本來是件愛好,但當利益充斥、假貨氾濫,這市場也就變得讓人畏懼。贗品讓藏家們損失的不僅是金錢,更有熱愛收藏的心。

“宋代定窯美人枕”

2015年澳門就發生過一件十分離譜的拍賣事件。

一件“宋代定窯美人枕”的拍品以3.5億港元落槌,加上13%的佣金後,成交價接近4億港元,約合人民幣3.17億元。它刷新了定窯的世界拍賣紀錄,被稱為“史上最貴的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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