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時公司要求籤了一份協議,半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專業領域的工作,這個問題怎麼破?

騎城之宇


這個我有話語權,因為我也被操作過

你首先要搞明白,你這個叫競業協議,你離職時候是不是執行競業協議(你工作時候已經簽訂了)

如果是執行競業協議,這個沒什麼好商量。公司在你離職時候要你執行,你必須執行,公司給你錢

如果是你入職時候沒有簽訂,現在離職讓你簽訂競業協議,這個你完全可以拒絕,因為加重了你離職條件,如果你很想要這筆錢,你完全可以坐地起價。

不給你離職證明?提前一個月以文件形式告知你要離職,一個月後必須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不會因為你不籤競業協議而不讓你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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