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營商環境報告解讀:人民法院如何助力中國提高“得分率”?

近期,世界銀行發佈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中顯示,中國營商環境排名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躍升至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連續第二年位列營商環境改善幅度全球排名前十。

世行营商环境报告解读:人民法院如何助力中国提高“得分率”?

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猶如一場馬拉松賽跑,190個經濟體同場競賽,不進則退。在世界銀行對經濟體營商環境評估的10個一級參評指標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負責的“執行合同”和“辦理破產”指標均有提高,相較去年數據再進一步,全面拉昇中國營商環境“平均分”。

據相關測算,法律要素在世界銀行評價指標體系中約為三分之二左右,佔較大比重。在評估週期內,人民法院是如何對標國際、加大改革,助力中國營商環境“快速提分”的?

“執行合同”指標躋身全球前5

上海、北京成績亮眼

快速、公正且屬於可負擔範圍內的司法服務無疑是投資者最看重的司法環境要素之一。世界銀行的評價指標之一“執行合同”的測評對象,正是一審法院解決商業糾紛的司法效率和司法程序質量。

《報告》顯示,中國在該指標得分80.9分,增加1.93分,排名提升1位,

列全球第5,該指標為10個指標中排名最靠前、且唯一連續5年保持世界前10名的指標。

這項指標是如何提升的?分析對比組成該指標的3個二級參評指標的數據可知,提升最大的是“司法程序質量”,由去年的15.5分提升為16.5分,排名全球第一。

何為“司法程序質量”?這項指數不僅考察司法制度,還考察司法工作機制,包含法院結構和訴訟程序指數、案件管理指數、法院自動化指數、替代性糾紛解決指數等參評指標。

評估週期內,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釋、指導意見、規範性文件等,在健全司法制度和工作機制、降低訴訟時間與成本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有效提升了營商環境相關指標。

“司法治理是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的躍升,人民法院功不可沒。這一點,在‘執行合同’指標上尤為明顯,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發佈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限制延期開庭次數以實現民事訴訟集中審理;通過強化司法公開以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通過網上立案、跨域立案以便利當事人訴訟、改善當事人的訴訟體驗;通過立案、審判、執行相互銜接配合以提升當事人權益實現的質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肖建國說。

按照世界銀行的評價方法,中國營商環境的得分由上海和北京兩個樣本城市的表現決定。

在此次“提分”中貢獻最明顯的上海法院,“司法程序質量”相比去年提高2.75分。《報告》顯示,今年上海法院解決商業糾紛平均耗時為485天,費用為索賠金額的15.1%,好於全國整體水平,“執行合同”效率領跑全國。

是什麼讓司法質效提升明顯?今年以來,上海高院建設了專門的司法數據公開平臺,向社會公眾定期、常態發佈全市各法院商事、金融案件結案率、平均審理執行時間等司法數據,並通過專門平臺向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公開相關個案的審判流程信息,此舉被今年的世行報告所認可,為上海乃至中國“執行合同”指標提升排名作出了積極貢獻。在浦東新區法院,“數字法庭”系統實現了案件立案、審理、歸檔全流程網上辦理,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提高了辦案效率,此項舉措近日擬在全國複製推廣。

自2018年9月起,

北京法院已推行32項改革舉措,以提高案件審判質效、優化訴訟服務和加強司法公開為重要抓手,以信息化建設為推動,對商事審判立、審、執全流程提速增效。網上立案、多元調解+速裁、手機接收和查閱訴訟文書、案件平均鑑定評估週期大幅縮短、“微律師”訴訟服務平臺、商事案件信息隨手可查、北京互聯網法院可在線訴訟……種種改革成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為民的“首善”溫度。

真切關注投資者的“司法體驗”,正是中國法院不懼大考的“提分寶典”。

“硬指標”“軟指標”共同提分

“辦理破產”進步幅度加大

企業通過司法程序進行破產清算或實現重整需要多少時間和費用?債權人能收回的債權比例是多少?在這一地區做生意,破產相關法律規定與法院執行法律的情況是怎樣的?

這些問題既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營商環境要素,也是世界銀行進行“辦理破產”指標測評的標準。具體而言,“辦理破產”指標由“破產框架力度指數”和“回收率”兩個二級指標組成。根據《報告》,

“辦理破產”指標從去年全球第61名提升至今年的第51名,前進了10名。

“世界銀行對於辦理破產指標的要求格外嚴格,一下子上升10位特別不容易。”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長、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告訴記者,中國在辦理破產的“硬指標”和“軟指標”上實現了全面提升。“最高院在推動辦理破產相關工作的時候,甚至也已經超越了世界銀行的關注範圍。”

什麼是“辦理破產”的硬指標?如今年年初,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破產法庭正式掛牌成立,切實加強了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這意味著我們在世界銀行非常關注的破產框架進步方面,有了硬件指標的提升。”李曙光說。

保護債權人權益等“軟指標”同樣也是世界銀行關注的重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發佈,更加強調注重保護債權人權益。李曙光表示,債權人對破產程序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表決權等,尤其得到了世界銀行指標的認可。

如在北京一中院審理的北京理工中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中,引導主要債權人與債務人、潛在投資方簽署“預重整工作備忘錄”等書面文件,就債權調整、受償、經營方案以及重整路徑等主要問題達成共同意向,債務人以前期“預重整工作備忘錄”為基礎,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出資人組表決高票通過。該案從受理到終止僅用了3個月的時間。

“破產法庭可以通過健全完善首都市場化破產審判機制,降低企業破產成本、加快企業破產進度,提高重整成功率,促進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和及時挽救,切實發揮破產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北京破產法庭庭長鄭偉華表示,破產法庭將對標破產法治發達國家,積極融入國際破產審判規則體系,增強國內外對我國破產製度改革成效的瞭解和認同,為優化營商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百尺竿頭思更進

助力“中國答卷”再放異彩

作為“前線”與世界銀行進行磋商的中方專家代表,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羅培新教授,深知此次營商環境報告“得分不易”,尤其是說服世界銀行認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法律效力,對於提升分數至關重要。

談到指標提升,羅培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這次營商環境評估當中,勇於擔當、敢於作為,同時善於作為。由最高法牽頭的‘執行合同’與‘辦理破產’這兩項指標,準備充分,答辯順利,更難得可貴的是,最高法在自身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還自我加壓,高強度工作,頒佈了公司法司法解釋五,為‘保護中小投資者’這一其他部門牽頭的指標大幅提升36名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9年4月3日,應最高法之邀,我參與了司法解釋的專家論證會;2019年6月25日,在華盛頓世行總部磋商,我與最高法院的法官並肩戰鬥,共同說服世行認可司法解釋的法律效力……通過一系列近距離觀察,真切感受到最高法法官工作的認真細緻和極高的專業素養。祝賀最高人民法院為中國營商環境的整體提升做出了卓越貢獻,這些努力充分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服務國家大局的政治站位,以及在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羅培新說。

在10月25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解讀《報告》數據時表示,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實踐,針對辦理破產、執行合同、保護中小投資者等領域存在的制度性短板,出臺多項司法解釋,進一步提升債權人以及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話語權,取得了積極的改革成效。

提到下一步的“提分計劃”,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致力於民商事領域司法解釋立、改、廢工作;促進統一裁判尺度,加強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強化訴訟自動化、便利化、透明化;

注重立審執各部門人才隊伍的充實與培訓等。“提升當事人的司法體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巢湖市人民法院

尚法 崇德 持廉 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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