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寶兩歲半同父生活較長離婚後會判給女方嗎?丿?

洋梅485


很難!法官判撫養權,一是考慮孩子從小跟誰生活時間長,和誰感情更深厚,二是父母哪一方經濟條件好 三是男方有沒有虐待孩子!如果媽媽想要爭撫養權,在第一條沒有優勢的情況下,只能通過第二條,那這個時候也要看爸爸的經濟條件如何?如果爸爸經濟條件也很好,基本就沒有勝算的可能了!所以媽媽還是看實際情況吧,如果寶寶一直跟爸爸生活,感情也深厚,經濟條件也不錯,還是跟爸爸合適!


桃子叔叔874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7)離婚時,服刑或者患病一方願意撫養子女,且其父母願意代養,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許,但該子女為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求該子女的意見;

(8)父母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9)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京雲房產律師團


如果決定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小孩的撫養權一般未成年前判歸母親,父親承擔小孩未成年前的生活費。如果女方無力撫養則會根據實際情況判定。


用戶7100746283831


孩子還小如果雙方都爭取撫養權,那麼應該判給孩子的媽媽。。夫妻離婚最可憐的是孩子,能不離就別離啊,其實跟誰過都一樣。激情過後迴歸平淡,財米油鹽,,難道繼續離?


甘心w情願


夫妻倆離婚吋,孩子問題應該在3歲前,媽媽要孩子扶養權,一般法院都會判給女方。


耳東陳0715



城市之欣


應該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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