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佐”可以帶多少兵,為何日軍不當少將都要爭當大佐?

袁華幸


首先日軍大佐軍銜相當於我國的上校軍銜,一般比中國的團長要高,比師長要低一些。有大佐軍銜的就可授予日軍聯隊長級別軍官,二戰時期日軍一個步兵聯隊人數在4000左右。大佐往上就是旅團長(一般是少將軍銜),依次往上就是師團長和軍司令官,一般就是中將或者大將。

大佐匹配的職務

1、在抗日劇中我們發現,往往都是由大佐出謀策劃,出了事,也通常由大佐解決,權利相當的大。侵華日軍的陸軍大佐在野戰部隊里正規的匹配職務是步兵聯隊長,由於日軍野戰步兵聯隊編制較大,通常有3500到4000人左右,遠超中國軍隊的團級編制。但許多炮兵聯隊長卻是大佐軍銜,一方面炮兵聯隊編制人員2000多,一方面炮兵聯隊也確實是正規野戰部隊。

2、步兵師團參謀長,這也是個標配職務。根據日軍參謀長的特性,實際上具體作戰是由師團參謀長籌劃和指揮的,師團長負責下定決心和下達命令。考慮到日軍師團的編成,可以理解為民國軍隊的“軍參謀長”。

3、“軍司令部”的作戰主任參謀、高級參謀或副參謀長。高級參謀和主任參謀的權限很高,是戰役的主要謀劃者,可以代表軍司令部對各師團長下達命令。

4、日本陸軍中央“陸軍省”和“參謀本部”的主要課長。作戰課、情報課長也是大佐軍銜,等同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所設的各部、各廳之下的各“科長”。

5、日本各級特務機關、各級憲兵隊的相應級別。

一般能晉升到大佐的職務,也必需要具備一定的軍事能力,比如要有非常人的軍事指揮能力和作戰謀略,要有非常敏感的軍事洞察力和決斷能力等。日軍中的大佐職務既可以擔任聯隊的隊長,又可以擔任旅、師級別的長官,並且大佐的權利還是有還可能比少將的事蹟權利還要大一些,因為他一般都是跟隨中將身邊工作,接觸的權限也比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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