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晒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8月8日中午,《暴走大事件》角色“唐馬儒”的原扮演者李迪在其微博發表長文炮轟“暴走漫畫”後,在微博、知乎、AcFun等多個大型互聯網平臺上均引起熱議。而8月9日下午三點左右,暴走漫畫CEO任劍在知乎的相關問題下親自做出了回應。

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曬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回應全文如下(來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9038139/answer/464597488):

首先,這20萬,是暴走公司跟深圳李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公對公訴訟,訴訟目的是請求李迪公司停止擅自使用“MC子龍”的名義謀取利益,因為當時李迪公司通過mc子龍謀利已經遠超過這個數額,這個案子,與唐馬儒無關,一審暴走勝訴,目前在二審階段,我們安靜的等待法院判決。

而其餘的,我記得在我和李迪先生矛盾最深的那幾年,王尼瑪在知乎上說過這些事。

首先,李迪先生飾演的唐馬儒,是我們公司力捧的頭牌,比張全蛋資歷深,級別幾乎跟老王差不多。

其次,老王也在各種渠道說了很多次,在暴走大事件早中期,在李迪先生所在的那段時間,我們公司根本入不敷出。

所以,是的沒錯,我是壓榨了唐馬儒。

不僅如此,我還狠狠的壓榨了王尼瑪。

壓榨了眾多員工。

我還壓榨我自己,渣都不剩。

為什麼?

為了掙以後的錢。

當時,我們首先是一群要求作品質量沒有更好只有最好的創作人員,其次才是一個創業公司,而作為一個創業公司,在沒辦法通過廣告通過其他收入渠道只能通過融資來維持經營的情況下,在當時,我們只能給李迪說以後一切會好起來,公司現在很困難請理解,我想,這並不是我們這一家創業公司這麼做。

而李迪先生很厲害,寥寥幾筆就忽視了法律忽視了合同忽視了客觀因素,將我們塑造成一個血汗工廠,塑造成那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壓榨勞動人民的暴力資本”,靠壓榨他來掙錢,彷彿把所有應該是他的錢都掙進了自己的腰包,一副最大受害者的模樣,卻只口不提一件事——他是我們當時力捧的,花了無數心血塑造出來,當之無愧的第一頭牌。

他只需要負責演出,而我們卻需要為他鋪墊未來,為他規劃藍圖,為他啟用所有編劇精益求精的完善人設。

但是,在那個時期,公司沒有在掙一分錢,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節目裡一個廣告都沒有,所以,我無數次苦口婆心的跟李迪說不能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而葬送這個IP的長遠未來,我們現在實在沒有多餘的錢發給你,但是隻要你能忍住當下,以後絕對會讓你成為與白客他們那樣各個領域都有涉及的演藝明星,不愁名不愁利。

但是呢,李迪你怎麼做的呢?

你打著唐馬儒的名號揹著公司去接私活,擅自修改唐馬儒微博的註冊信息和密碼,溝通過若干次依然明知故犯,我們知道你是頭牌知道你是最火的角色,但我們是公司不是你父母親戚,唐馬儒這個角色是與暴走綁定的重要資產,我們有明文條約有合同有法律義務來共同維護他,而你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屢次違背條約,無數次勸解無果。

我們再不告你,就對不起兢兢業業工作的其他同事。

你一個頭牌都帶頭這麼做,那其他員工我們該怎麼管理?

如果你用唐馬儒的角色私自在外面犯了錯,是不是公司就需要承擔一切後果?

你只想到了唐馬儒這個角色為公司帶來了多少多少流量名聲,但是你且想到公司需要為你這個角色付出多少心血,承擔多少責任?

然後,兩年前法院就判你敗訴了(希望大家能夠理性一點相信法院),以為事情就到此結束,但剛判完才不到一個月,你的公司又擅自把大事件創作的MC子龍這個角色拿去拍節目參加商業活動。

我們多次提醒警告,3個月你不為所動,一而再再而三的到處以MC子龍的名義接商演,我不告你,怎麼對得起其他遵守職業道德的合作伙伴?

現在正在二審的案件,你艾特我們並拍照的案子,是MC子龍的案件,跟唐馬儒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但沒想到你還是在拿著這個名字說事。

兩年前,你擅自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打著“不是唐馬儒”的名號,兩年後,你還在打“不是唐馬儒”的名號,兩年了哥,兩年了你做了什麼,給自己一點尊重好不好?

你說合同條款苛刻。

是的,因為我想要你變得更好,我想要你不用花30幾個take去錄一句不到十個字的臺詞,我想要你不需要編劇也能跟熒幕上一樣搞笑,我想要你身價暴漲,我想要把你塑造成暴走家族的頭牌。

但你不但不思進取,還因為一些當下的快錢,親手毀了與公司的關係,毀了唐馬儒,毀了MC子龍。

你說我們壓榨你,剝削你,以大公司的形態欺壓你,你倒是把我們的心血還回來,把編劇們心血還回來,把所有人對你的喜愛還回來?

我不想再多說什麼,我就跟你李迪先生說:如果你當時能夠陪我們熬過那段不掙錢的艱難時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那麼現如今,會是什麼一番景象?

你知道嗎?如果你還在,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像個成年人一樣遵守約定,和大多數員工一樣陪我們熬,而當我們出電影那一天,你猜主演會有誰?你要想要的名和利,你猜你能得到多少?

掙以後的錢,

掙以後的錢,

掙以後的錢。

如今,我們摸到了“以後”的檻,而你卻和我們恩斷義絕,本來老死不相往來也就過去了,但你時至今日還在大眾面前哭哭啼啼的博取同情,幾次對簿公堂法判的都是你輸了,結果全世界卻以為暴走是個大反派,李迪先生,相信我,我比你,更想哭。

最後,老王告訴我他的知乎私信裡有許多其他考慮進暴走的同學,再此我想說,如果同學們想掙個輕鬆錢,那請你別來了,你或許熬不過一個月,我們如今留得下來的員工,都是一個頂倆在用。

你說我只是在圖填滿自己的腰包?那我就不會從投行辭職出來創業。

創業本就是九死一生,說實話,哪怕現如今我們的電影賣出去了,我們的公司實際上還並沒有真正的活下來,因為我們的定位在這部電影誕生之前,只不過是一個網絡綜藝節目而已,商業廣告價值、穩固程度還不如一個地方臺的電視綜藝。

這麼多年了,看著我們粉絲眾多,節目點擊率超高,但其實在行業里根本沒有立足之地,沒有任何狂野的吸金能力,甚至沒辦法給員工們開高於市場價的工資,尤其是這一兩年,所有錢都投進了電影不說,還經歷了許多險些就解散的風波,外表看著光鮮,但是很多苦也只能自己吞。

但是呢,如果有朝一日,當我們公司經歷了大風大浪真正活下來了,在或電影或遊戲等大能行業確立了口碑,扎住了根基,立足了腳跟,我定當對所有陪我們經歷風雨的員工湧泉相報。

在未來,在以後,我相信,不遠了。

-完-

Ps:集中回覆一下評論裡說的我們沒有給他發工資,或者說我們拖欠工資,或者說我們工資太低的:

我們暴走從來沒有拖欠過他的工資,但是我們控制不了的是他胃口變得越來越大。

他說如果要繼續履行合同需要給他額外20萬,我們當時年薪最高的員工都到不了20萬,真的支付不起,所以拒絕了他,而之前的所有工資,全部都是當月結清,沒有過任何拖欠。

這篇回應同樣引起熱議,簡單來說任劍的回應有以下幾個重點:

1.毀約的是李迪,不是暴漫。

2.和李迪合作之初,暴漫剛創立,沒錢,只能壓榨包括CEO任劍自己在內的所有員工。

3.前期的壓榨是為了賺以後的錢,所有創業公司都是這麼幹的。

4.暴漫與李迪的矛盾在於李迪曾擅自用唐馬儒的身份接了私活,並且多次警告無效。而且按照合同,法院確實判李迪敗訴。

5.如果李迪堅持下來,一定不會虧待李迪。

6.暴漫直到現在都沒有站穩腳跟,但在未來一定能行。

那麼本次交鋒的重點理所當然地落到了李迪與暴漫簽訂的合同上,合同究竟是否平等?到底是誰給誰挖了坑?8月9日晚八點半,李迪直接在其微博上曬出了他與暴漫簽訂的合同。

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曬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曬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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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曬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合同曬出之後,進一步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其中更有不少法律界的博主對此給出了自己的分析。在此轉載其中一位博主@邏格斯logics的解讀(有刪減),僅供參考。

(來源:https://weibo.com/linjianlyc?source=webim&is_all=1,侵刪)

暴漫李迪交鋒升級,賣慘畫餅曬合同,是誰給誰挖了坑?

暴走漫畫剛剛經歷了封停整頓的風波,如今又與老員工反目成仇,今後的路真是不知道還好不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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