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為了騙過審批,把當初答應業主的落地飄窗,現在用磚切起來一米多高,合理嗎?

用戶5501324459


一、一切以合同為準。

提問者提到落地飄窗變不落地,開發商為了宣傳,傳播不實信息,誘導購房者,購房者應該拿出合同,確認合同是否為落地飄窗,一切以合同為準,口水無憑。

二、地區不一樣,報批審核不一樣。

一般在南方或沿海地區,或者海景房存在落地窗設計,(不確定性)北方一般設計都有要求,陽臺必須起臺,有安全高度,一般以1.2-1.3為主。直接落地窗相對於高層,安全性沒有那麼高。

結語:如出現這些情況,作為購房者維護自己的權益是很正常的,購房時不應輕信銷售所描述內容,一定要以合同為準。

1、可以和開發商溝通協商處理。

2、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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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打掉問題不大,也可以集體與開發商談判讓開發商拆。不違規,拆的時候注意保護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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