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想要佔我的土地就要佔我的土地,想要打就要打我該怎麼辦?

用戶3576993819848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反抗是上天賦予人維護自身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權利,多看看動物世界,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雲頂觀寰


惡霸想佔你土地還想打你,我建議你拿起法律武器收拾他。國家從2018——2020年三年間正在全國實行打黑除惡活動,只要你的土地是合法擁有的,惡霸想佔有你土地還想打你,他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法律,現在只要你拿出惡霸想佔有你土地和想打你的證據,你便可去派出所告,如果你現在沒有證據,我建議你現在還是忍著點,不要再無事生非,不要把事情再弄大了。如果他下次他再欺負你,你一定要把證據收拾好(如打你的圖片、視頻、文字材料、物證、人證等),你也要把派出所的電話也要保存好方便你以後使用,將這些東西準備好了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你的合法權利!


愚人草民


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根據《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對信訪訴求的分類處理,但已經、正在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解決的除外。

前款所指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解決的信訪訴求,主要包括:根據法律規定應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通過刑事立案處理的事項;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的事項;當事人達成有效仲裁協議的事項;其他只能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處理的事項。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對收到的信訪訴求,應當在國家信訪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甄別處理,對屬於本規則第二條分類處理範圍的信訪訴求,在15日內直接或者通過下級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至有權處理機關,並告知信訪人轉送、交辦去向;對屬於本規則第二條除外情形的信訪訴求,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轉送時可以在國家信訪信息系統中提出適用信訪程序或者其他法定途徑處理的建議。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人直接提出的信訪訴求,應當對是否屬於職責範圍進行甄別,按情形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屬於本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受理;

(二)屬於所屬下級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自收到該訴求之日起15日內轉送、交辦至有權處理機關,並告知信訪人轉送、交辦去向;

(三)不屬於本機關及所屬下級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自收到該訴求之日起15日內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並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

第五條 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上級或者本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上級機關轉送、交辦的信訪訴求,應當進行甄別,按情形作出以下處理:

(一)不屬於本機關以及所屬下級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自收到該訴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轉送、交辦機關提出異議,並詳細說明理由,經轉送、交辦機關核實同意後,交還相關材料;

(二)轉送、交辦機關分類處理建議需要調整的,可以變更原分類處理建議,選擇信訪或者其他法定途徑處理;

(三)不屬於以上情形的,依照本規則第四條規定處理。

第六條 對屬於本機關職責範圍的信訪訴求,有權處理機關應當根據訴求的具體情況分別採用以下相應程序處理:

(一)屬於申請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履行保護人身權或者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履行或者答覆;

(二)屬於《信訪條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調整範圍,能夠適用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合法有效的規範性文件設定程序處理的,應當適用相應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不屬於以上情形的,適用《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處理。

對前款規定中信訪人提出的訴求,同時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的,行政機關在受理前可以告知訴訟權利及法定時效,引導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不得以信訪人享有訴訟權利為由免除履行自身法定職責的義務。

第七條 有權處理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收到轉送、交辦或者信訪人直接提出的訴求,認為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辦理的,應當與本機關對該訴求負有辦理責任的部門(以下簡稱責任部門)進行會商,確定處理途徑和程序。

有權處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訴求之日起15日內製作包含以下內容的告知書,加蓋機關印章或者業務辦理專用印章,告知信訪人:

(一)擬適用的其他法定途徑及依據;

(二)查詢或者聯繫方式;

(三)其他需要告知的內容。

除告知以上內容外,需要依申請啟動的,還應當告知其申請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受理的時間和告知的形式、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有權處理機關認為應當適用信訪程序辦理的,應當在收到訴求之日起15日內出具信訪事項受理告知書,加蓋信訪業務專用章送達信訪人。

第九條 有權處理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與本機關責任部門經會商無法就分類處理信訪訴求達成一致意見的,由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會同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提出處理意見後報請本機關負責人決定。

第十條 對涉及多個行政機關或者涉及多個法定程序的重大、疑難、複雜訴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可以組織有關行政機關協商合議,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工作分工。各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會同同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提出方案、分工後,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有權處理機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社會力量參與信訪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律師在依法分類處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二條 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辦理的訴求,有權處理機關應當依據相應的規定及程序做出行政處理,並告知信訪人救濟途徑和期限,送達信訪人。

對申請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履行保護人身權或者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法定職責,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沒有具體程序和期限規定的,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履行或者答覆。

對欠缺形式要件的訴求,可以根據情況要求提出該訴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補充。

有權處理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對適用其他法定途徑處理的訴求,應當跟蹤處理進展,並將訴求的處理結果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 適用信訪程序辦理的訴求,有權處理機關可以運用教育、協商、聽證等方法,及時妥善處理,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程序做出信訪處理意見書,加蓋信訪業務專用章並送達信訪人。

信訪處理意見書及有關材料應當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處理信訪訴求過程中,可以通過與信訪人和解或對產生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的方式處理訴求。

行政機關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與信訪人自願和解;可以經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經和解、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製作和解協議書或調解協議書。

第十五條 信訪複查(複核)機關在信訪複查(複核)中,發現訴求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而未適用,以信訪處理代替行政處理,以信訪處理意見代替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履職行為的,應當區分情況,撤銷信訪處理(複查)意見,要求原辦理機關適用其他法定途徑重新處理,或者變更原處理(複查)意見。

第十六條 對有權處理機關正在或者已經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處理的訴求,信訪人再次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區分下列情形作出相應處理:

(一)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訴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有權處理機關不再重複處理;

(二)對同一訴求提出新的事實和理由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三條有關規定處理,由有權處理機關認定是否屬於新的事實和理由;有權處理機關認定屬於新的事實和理由的,按照本規則第七條規定處理;不屬於新的事實和理由的,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處理。

適用信訪程序辦理的訴求,信訪人重複提出信訪事項的,按照《信訪條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發現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下級行政機關在分類處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進行督辦,並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一)應受理而未受理的;

(二)應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辦理而未適用的;

(三)未按規定的期限處理的;

(四)未及時在國家信訪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和材料的;

(五)未按規定反饋交辦事項相關情況的;

(六)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收到改進建議的機關應在30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採納建議的,應列出落實措施和期限;未採納建議的,應說明理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發現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下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分類處理工作中因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根據職責權限提出追責建議。

有權處理機關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對本機關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機關對所屬下級部門可以將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納入督辦範圍,並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提出追責建議。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有權處理機關應當將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情況納入信訪工作績效考核範圍。

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辦理的訴求,考核及時受理率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計算,考核按期辦理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本規則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辦理期限計算。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定期統計本部門和同級有權處理機關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情況,及時彙總和反映工作中的問題,並於每年第一季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提交上年度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報告。

第二十條 本規則中的送達,屬於信訪程序的,適用《信訪事項網上辦理工作規程(試行)》的規定;屬於相關法定途徑的,適用相關規定。

本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中規定的告知,可以採用短信、信息網絡或者提供自行查詢方式等形式。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靜守流年淡放安然


只有忍,因為惡霸有保護傘,他們的利益勾結很難破,做為百姓的我們只有忍氣吞聲


平安快樂86743


回答你這個問題之前,首先得明確土地是你的,沒有任何疑問與爭議,你是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並且擁有合法手續。

在沒有任何疑問前提下,誰都不能強行霸佔你的土地,再大的惡霸他也畏懼法律,這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你在法律範圍內的權利,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看到你的問題,覺得你年齡應該比較大,受到威脅有點不知所措,你可以先找當地政府,他們可以幫助你,如果形成事實的霸佔,你就報警,警察會維護你的權利,也會對惡霸給予應有的懲罰。



和諧之生


  • 惡霸想要佔我的土地就要我的土地,想打我就打我怎麼辦?這個問題看著似一個1+1=2的最基本簡單的問題,其實在今日的現實生活當中一點也不簡單;《大家都知道惡霸是怎樣練成的?》,惡霸之所以敢隨隨便便打人佔物甚至如這裡的人家、惡霸就是看中了他家的地塊想佔為己用,想打想駡便飯家常;大家一般的好心人第一時間就是想到了公安派出所、地方村\\鄉鎮政府單位,打110報警警察蜀黍管、找村委會\\鄉鎮政府,確實言之鑿鑿有理有節;可是隻是理想很豊滿現實很骨感。一個地方長長久久稱王稱霸的人,在地方都是一些基本有錢有勢力的家族。打人駡人這樣的小亊兒,到了派出所又是怎麼樣呢?還要證劇出來,究竟誰是誰非;派出所不可能只聽你的一麵之詞,這樣來回反復的折騰,只能大亊化小化了。

惡霸把你的地土佔了想自己用,你不願意人家就是打就是駡;去了村委會,去找鄉鎮政府;去了鄉鎮政府,去找村委會。來來回回的折騰也不是亊兒,這時間的“和亊佬”就出現了;村裡有頭有臉的、村委會、鄉鎮政府的人,給就給了、佔就佔了、誰還一輩子沒有個難亊兒、於人方便己方便、多給自己留條路雲雲,這樣一通下來,不給又能怎麼樣呢?若果自己堅持不給,人家一定想要。還是第一時間選擇網絡最好了,惡霸越惡做惡越多罪行越大曝光了處理的越嚴厲。當然,自己也要相對的勇敢一些。除此之外,還沒有比這更好的方法。大家都各抒己見。


一劍寒梅


他之所以欺負你,是看你軟弱,對他危害小。

不能忍,大不了魚死網破。

捅他幾刀,死了同歸於盡,不死,坐牢出來看他還敢不敢惹你。


小馬1767702


惡霸,首先看看在哪個年份,如果在六十年代之前,那還在改革,如果在現在,佔有土地,打人,是屬於違法,簡單一點舉報,打110,把所有的證據留著,告他,讓他下半生在監獄裡呆一輩子。想做惡霸的人,都應該收到懲罰,自古以來惡人,永遠沒有好的結局。


w剪輯影視


惡霸不可怕,就怕惡霸有個當官保護傘的爸。


用戶3099269115538


我從小在農村長大,村裡有的家庭兄弟多,霸道愛欺負人,但是沒人敢欺負我,因為我不怕死,誰敢欺負我我直接拿刀跟他拼命。再霸道的人都怕死不敢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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