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個好東西

真正感覺到錢的特別重要,是我成年以後。


離開學校,走向工作崗位的那天,父親嫌棄地對我說:“以後不指望你對家裡做什麼貢獻,別給家裡添麻煩就好”。也是,能拱一個女孩子上學已經是他最大的妥協,我還敢要求什麼?謹記著父親的教誨,懷揣著上學時存的積蓄開始了我的職場生活。。。。。


談婚論嫁時,我告訴宋先生:“以後即便你掙1000元,我掙100元,這100元我花著理直氣壯”。言外之意,任何時候我都不會離開職場。我努力著,執行著,不錯過掙錢的機會。


孩子生下來後,公婆幫忙帶著,聲明不要生活費,但我每月買生活用品抵消——孩子是我們的,。公婆帶是幫忙,不是義務。


當孩子爺爺重男輕女時,我沒有因為他們幫忙帶孩子而忍讓,而是對孩子爺爺直言:“承認這個孩子姓宋,她和你的男孫同等待遇,如果不承認,我馬上帶走,我娘倆永遠不踏入宋家大門一步。”我的底氣來自於——我有獨自帶娃的能力。不過,宋先生也很給力,從此女兒被同等待遇。


有一段婆婆腰扭傷,需要靜養休息,大妯娌做飯,我給出一半的月工資當酬勞,把女兒照顧的很好,一點也沒有影響學習。


女兒考入市裡重點高中,習慣了家裡學習環境,我和宋先生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請一個遠房親戚(在家養病,離婚)照顧女兒的生活起居。除了生活費,每月零花錢另算——天下沒有誰欠誰的。高三最後四個月,我親自帶女兒,閒不住的我,在超市找份短期促銷工作,掙錢帶娃兩不誤,還鍛鍊了身體,何樂而不為?


去年姐姐給兒子買婚房,首付有缺口,我毫不猶豫出資以解燃眉之急。不是我富有,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掙錢都不容易。親情,有事,也得用金錢來維持。如果,以後這筆錢能還回來,算我的儲蓄;如果姐姐條件不允許還回來,權當是對姐姐的親情支援,不能影響到我的生活質量,我只借出我能承受的範圍。


。。。。。


如今,我已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了手續,也只是多了個退休的標籤,與我,一切都沒有改變——退而不休。掙點零花錢,抽時間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遊,再攢點養老錢,別說什麼有退休工資,除非體制內的有足夠高的養老金,對於我們普通人,這點工資,只管溫飽不管發財呀!說什麼養兒防老,算了吧,這年頭養兒真的不能防老。殘酷的競爭時代,孩子們能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已經萬福啦,哪有精力和時不是不孝,而是條件不允許。能力超強的另說啦,其實大部分都是普通人。養老還得靠自己,雖然我們不再像年輕人一樣去打拼,我覺得還是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與人與已,都不是壞事。


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不但起碼的生活離不開錢的維持,而且90%的事情能用錢解決,10%的事情因為錢也可以因為錢而推遲。掙錢不易,花錢必須,錢,真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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