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密籍第三期」利息過高的,要不要寫在借條上呢?誤區90%

【法律密籍第三期】利息過高的,要不要把高利息寫在借條上呢?一定也要寫上!這是90%的人都存在的誤區!

相信大家即使不是專業搞法律的,也會偶爾在一些網絡平臺上聽或見到律師大講特講:利息不能超過24%,最高不能超36%,否則法律不保護,屬於非法債務。

但我們畢竟要正視一個現實:目前融資途徑較為狹窄且極為苛刻,雖然從法律層面對高息問題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但在民間創業中,高息的事實總是存在的,這是一種市場導向。雖然我也認為,高息借款屬於飲鴆止渴,但喝了之後,或許還有活下去的可能。

如果利息約定超過24%,那麼這個利息的約定是寫在借條上還是不寫呢?


「法律密籍第三期」利息過高的,要不要寫在借條上呢?誤區90%


如果你是債權人,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寫,而且一定要寫。不寫就虧了!

如果你不寫,對方法庭上不認可有利息,你就虧大了,法院很有可能以無證據證明,而不支持利息。但,注意以下幾個核點:


「法律密籍第三期」利息過高的,要不要寫在借條上呢?誤區90%


1、因為,法律規定的是“超出部分無效”,那麼,對於沒有超過的部分,當然還是要支持的。所以,你可以寫高利息。將來你可以為債務人免除過高的利息嘛,至少還落了一個人情。就算打到官司上也無所謂,至少24%是要支持的。如果不寫,就成了無息借款了。

2、僅僅一次借款行為,雖然約定利息過高,法律上不會認定為非法經營。如果是以高利為業的,另當別論。我這裡假設的是將自有存款出借給親朋創業的情況。

3、出借財產的來源不能是銀行貸款,否則涉嫌非法轉貸。

建議:如果有可能(當然這是人性,能不能控制慾望全在你自己),當初借款時的利息就不要約定過高;如果實在控制不住自己慾望,那就把利息寫到借條上吧。如果不寫,反而會讓欠錢者因此獲益。這是一種價值觀的取捨,無關乎善惡。

4、還是那個道理:你惦記著他的利息,他惦記著你的本金。或者,當他走投無路時,只能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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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規則,只講真正有用的法律秘籍,不講人盡皆知的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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