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微言》十三——古越閒閒居

《莊公十六年》

“人以信為本”,“無信而不立”。話是聖賢說的,為什麼聖賢說話俱是萬世不易之理?因為它是亙古以來社會活動高度的概括與總結,且對後世有積極的指導意義,違背了這些原則,將是國不國、家不家,無安身立命之處,吾常以此語告後生,有“佼佼”者曰“丈丈所言俱是“荸薺田隔壁——慈姑(歇後語,意思是過時了)”,今之風光者,出爾反爾、坑蒙拐騙,才成就得一番事業,識得‘信’字的,有作為者幾人?”咳,總是小子學問淺薄,無力說教,且看本年二樁與“信”有關的事,以為佐證:

第一樁:上年不是說齊國稱霸而鄭國加盟但又不守信用去打宋國嗎?這年有結果了:“諸侯伐鄭,宋故也。”這是不守信用的報應。

第二樁:同樣是不守信用,當初晉國攻伐夷,執夷詭諸,蒍國請而免之,“夷”是采邑的地名,“采邑”是什麼意思呢?好比是現今農村的自留地一般,周王朝派了一個大夫叫詭諸的在管理。晉國把他抓住以後蒍國為他求情而放掉了,這裡不說晉國憑什麼去攻伐天子的“自由地”,蒍國要出頭為什麼不伸張正義而僅僅求晉國放了詭諸,因為這只是“春秋無義戰”當中的一個形式,要說的是“既而弗報”,什麼意思?就是說這件事平息以後詭諸沒有去報答酬謝蒍國,非但不合人情,也是與當時的制度即“禮”格格不入的,所以是不守信用的表現。

我為你坐談磨破一張嘴皮,往來穿爛幾雙草鞋,這且俱不說,便是“腳筋佃(方言:腳力費)”,總要摜下幾個,不料“弗報”,這個氣呀!便鼓動晉再伐,把詭諸殺了,又是一個不講信用的報應。

順便的再講一事:“率土之濱,率土之民。”俱為皇所有,為什麼周朝在制度上還要有“採”(自由地)?要知周公(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制禮,上合天意,下符民情,天下九洲,王室居“千里之畿”,其他俱封諸侯(“侯”的意思是守侯、拱衛),家大業大,人多口雜,千里之產不足供給,所以要“採”(自留地),“採”便不在“禮”(制度)的保護之下,若今之自留地,有哪一個有權勢的(或官、或商、或官商勾結)說要用,你有何力抗拒?所以晉去伐“採”,也不全是無理,記得祖宗的人人說:周公制禮,滴水不漏,只是這一樁,跨出門檻外面去了。

以上講的是文意,再講一講文法。

《左傳》是實錄,但它是有選擇的實錄,先是接續上年事,到交代明白,這個同盟體好歹便這樣存在了,筆鋒便轉向了以晉國為首的區域,通過同一類話題把客體交換,這叫接引,在文法中是常識,但必須按著作者的主觀意願來:

文也者,紋也,修飾裝扮之意;章也都,彰也,傳播廣大之意。有志為文者,須從此中會意。

因為地處中原中心,所以鄭國是一個經常被提及的國家,貫穿始終的是處事不倫不類而老是被列強欺侮,格式和本年事大同小異,性質是一樣的,本年有二樁自討苦吃的事:

頭一樁:上面講到的,加盟而侵犯同盟國;

第二樁,群公子內鬥大亂時,這位鄭厲公作為當時的公子逃到櫟(地名),事件平息後回國坐正的消息,是到後來告訴楚國的(此等大事應及時通報,現今的國際關係也是如此)。太瞧不起人了,給人尋著了進犯的理由。

《莊公十七年》

這年距鄭國佐平王東遷已過去了近一百年,自從早幾年一個非常英明的公子忽在兄弟相殘中死掉以後,鄭國便失去了大國地位,並且是每況愈下,在春季的時候,齊國把鄭國的執政大臣叫詹的拿住治罪:“鄭不朝也。”既奉齊為盟主,便得放下架子,逢年過節禮數不到不說,要商討軍國大事也不見你人影,你小子反了你了咋的?鄭厲公做事不思量如此。

更有不思量的,簡直如兒戲一般:與齊國相鄰的遂國(魯國附庸國)有四個家族(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的頭頭合計商量一個計策:拿著食品去慰勞齊國守邊防的將士,趁醉而殺之,搶奪財物。真是利令智昏,為一點蠅頭小利,竟敢觸犯強鄰,當真是要錢不要命了,齊國便滅了四族。

《莊公十八年》

儒家把一個重要的思想體系之一,概括成一“禮”字,那麼“禮”究竟是一個什麼東東(方言:東西),可以給出一個定義:“禮”是文明社會高度合理的統一。世事紛繁,定義太過抽象,小子魯純,只能用剝皮抽筋之法,通過點點滴滴,望諸君能層層領會去,錄原文:

“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通鈺),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

王家做事,俱有制度章程,一些錯亂不得,招待什麼檔次的人用什麼檔次儀禮規格,使人人安份守已,無僭越之心,這在治道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現周惠王以個人好惡而招待虢公、晉侯規格過高,這是用公器作私交,後果是什麼呢?

機緣湊巧者、投機鑽營者漸漸竊得高位,無功而受祿,無才而治事。天下之失,便是有此點點滴滴造成的。

古人說得好:“讀史可以明理”,“古為今用”,通過上面的記載,啟迪了我們什麼呢?

小子白衣,國計民生,無從說起,也不敢瞎說,只從邊頭邊腦講一些出來,以說明大概:治道以平,民道以食,此天道也。

子曰:“不患窮,只患不勻。”天下興亡,俱因此“不勻”而起,家國要興盛繁榮,靠的是兵衛民作,今百業俱興,文藝界也不例外,卻有點相似:歌是唱得真好,當真是餘音繞樑,人人喜聽,也包括執政者,要獎賞,天經地儀,給個千金萬金,值當。但斷不可以官爵送人,此例一開,好了,同資歷的、同影響力的、同成就的,統通送一個“將軍”了事,真正守邊戌疆,熬到頭白,成就得將軍幾人?名位既在,不管有才無才,擔任相應職務再說。“八·一電影製片廠”乃國內著名之廠,近年來可有力作否?聚集精英人物的地方,他們在幹什麼?不幹別的,他們在氣不過,“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慎哉!

二0一三年元月初八

《春秋微言》十三——古越閒閒居

《紹興風光》照片來自頭條,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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