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第二張“全家福”


我們家的第二張“全家福”

1967年1月,大學畢業參加工作的大爺攜南京女友來長春結婚。

那個年代家家戶戶都很窮,年輕人結婚也都特簡單,常常是兩人裝衣物的木頭箱子放到一起,兩人往自己用木板釘的床上一睡便大婚告成了!

1967年1月,正是“文革”盛行期,全國社會秩序混亂,半軍事化的鐵路系統也不例外,火車晚點、誤點已是家常便飯一般的稀鬆平常事。大爺與女友乘坐 “大連 —— 三棵樹” 的火車,從大連到長春,竟然做了三十六個小時 ……

那時,爺爺也受到衝擊:批鬥,揭發檢舉,監督改造,進學習班 …… 儘管如此,當爺爺聽說自己的大兒子來長並領回來一個南京女孩兒時喜出望外,多日的折騰、疲憊煙消雲散,興奮之餘立馬決定:照一張“全家福”。於是,爺爺、奶奶率領全家來到了長春市重慶路上著名的“北燕照相館”拍攝了第二張“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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