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文 | 媽小咪

來源:秋葵媽媽(ID:QKMM99)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好的婚姻,是一場合謀。

這大半年,朋友曉月一直在鬧離婚。

要知道,當年曉月和老公結婚,雖沒有驚天地、泣鬼神,但也是經歷了七七四十九難。

男方家庭條件比曉月家差了幾個檔次,曉月的父母不同意,一再告誡她,家庭條件不匹配的婚姻,是很難得到幸福的。

可父母越反對,曉月越堅持,她堅信,只要有“愛”,就足夠了。

在沒有得到父母祝福的情況下,偷偷把證給領了。

朋友們不解,當初那樣不顧一切地要結婚,為什麼現在又如此堅持要離婚?

曉月長長地嘆了一口氣,眼裡含著淚說:

“跟他在一起,精神上是無法產生共鳴,經濟上不靠他幫助,生活上得不到他的體貼,這樣的男人,不可能留著過年吧。”

婚後曉月才發現,當初的“愛”多麼滑稽。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男人與自己的愛好,完全不同,能夠聊到一起的話題,屈指可數。經濟上,男人也只顧著自己和他的原生家庭。

更讓曉月難以釋懷的,男人大概是被父母寵壞了,從來不知道去體貼她,生病了不懂照顧,出門連拎東西,都是曉月強行讓他乾的。

長輩們總是告訴我們,婚姻之道,講究包容、忍耐和奉獻。

然而,卻很少有人教會我們,靠什麼樣的毅力,才能支撐起對一個人幾十年的包容、忍耐和奉獻呢?

僅靠“愛”就足夠了嗎?

當然不是。

婚姻到最後,拼的就兩個字:合作。

若不是人與人之間,給予彼此可以依靠、信賴以及和諧合作的感受,是很難把婚姻走到白首的。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結婚,其實就是找合夥人

羅振宇說過:“戀愛是合作,婚姻是合夥”。

其中的區別,很微妙,卻十分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講,合作是一種強強聯合,也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當某一方不開心時,拿好自己的東西,走人就行了。

而合夥則是在此基礎上,無論盈利虧損,都需要共同承擔風險,就像一根繩上的螞蚱,好時一起攜手前進,壞時也不離不棄,共渡難關。

套用在婚姻上,再合適不過。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電視劇《父母愛情》中,根正苗紅的團長江德福,愛上了資本家小姐安傑。

無論從時代背景,還是原生家庭,他們兩人的結合,都不被看好。

江團長的社會地位,安小姐的美麗高貴,是他們婚姻的起點。

在婚後的幾十年中,表面上看,江德福享受著娶了一個漂亮老婆帶來的優越感,安傑則在江團長身份的庇護下,過著衣食無憂的一生。

但細看之後,卻不難發現,他們的婚姻,其實是“合夥人”之間,對彼此的責任。

表面粗枝大葉的江德福,會體恤安傑身份給她帶去的困擾,看到她的家人身處困境,敢於冒著影響前途的危險,從中斡旋和幫忙;

看上去高傲任性的安傑,深知江德福“愛面子如命”,她便舍下自己的“小姐脾氣”,人前給足丈夫”面子“。

江德福的設身處地,安傑的進退得體,是他們在“婚姻合同”中投入的“隱性資源”。

很多人說,真正愛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實際上,愛上一個人,肯定是被對方身上某種東西吸引,或是權利金錢,或是美貌聰穎,亦或是單純可人……等等,總之,無論哪一種,大多都是自己所向往和缺少的。

而與這個人的結合,正是借他之長補已之短,兩人合夥,分攤人間的喜怒哀樂。

好的婚姻合夥人,不是沒有目的,而是沒有佔有和改造,更沒有控制。

是在共同的婚姻關係中,守住自己的軌道,為這段婚姻,提供更多、更好、更有價值的升值空間。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經營婚姻,就像管理公司

著名書法家啟功先生和妻子章寶琛結婚時,若不是想到母親不易,心中一百個不願意接受包辦婚姻。

但結婚之後,妻子操持家務、伺候婆婆、照顧姑姑,把家裡打理得有條有理,漸漸撫平了他婚前不平的心緒,也讓他看到了妻子的難能可貴。

在心性上,章寶琛謙婉和順,懂禮守節,對待啟功先生的客人朋友,進退有度。

在生活上,照顧年邁多病的婆婆和姑姑,不離左右,即便老人發脾氣,她從無怨言。

對待啟功先生,更是深知他的清高與為難,面對生活拮据,但丈夫又拉不下面子,便說:“你只管畫吧,我拿去賣”。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為了保存丈夫的作品,她拿出自己珍藏的首飾換錢,補貼家用。

為了維護丈夫的愛好,無論家裡多麼窘迫,她每個月都會留下一些錢給他買書。

正是這一點一滴的呵護,讓啟功先生對妻子另眼相看。那個當初看不上眼的女子,最後,成了他終身的知已。

很多人一邊摸索一邊前行,試圖窺探“婚姻的本質”,以實現幸福美滿、白頭偕老的佳話。

其實說到底,經營婚姻,就像管理一家公司。

丈夫、妻子每個人分工不同,又互相依賴連接,夫妻感情好,孩子也不會差到哪裡,親子關係和諧,也能投射出幸福的夫妻關係。

在這家“婚姻的公司”裡,妻子也好,丈夫也罷,無論是誰,如果拿不出可以讓公司長足發展且有利的資源,便會面臨被嫌棄、被淘汰的局面。

綜藝《奇葩說》中,經濟學家薛兆豐在表達對愛情和婚姻的理解時,說:

“所謂婚姻,也不過是兩個人合夥辦企業、籤合同。

是一張終生批發的期貨合同,雙方一起拿起自己的資源辦企業,這個時候男女雙方給出來的資源包是不一樣的,有身體、有生育能力、有容顏、有家庭關係、有自己未來的增長潛力。”

深以為然。

但凡經營得好的公司,合夥人之間都深諳管理之道,既懂得資源互補,又能夠互相牽制、互相鼓勵。

每段幸福的婚姻,都離不開對柴米油鹽的精打細算;

每對和諧的夫妻,都少不了對利和情的權衡。

而婚姻的實質,就是“利益共同體”的逐漸發展壯大。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好的婚姻,一定是有利可圖

很多人在遭遇婚姻不幸時,會特別不解地表示:“我的青春和身體,全部奉獻給了這段婚姻,憑什麼他(她)要這樣對我。”

答案很簡單。

在工作崗位上,總是強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人,往往是那些止步不前的人。

同樣的道理,在婚姻生活中,每個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為家庭付出。

區別就在於,有些人隨著時間的流逝,迷失在“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的甜言蜜語中,漸漸地,把自己活成了對方可有可無的“雞肋”。

而有些人,則能謹守婚姻契約,從生活的一地雞毛中,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不離對方,不棄自我,成為對方心中的唯一。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正如電視劇《小歡喜》中的方圓和童文潔,同樣遭遇著婆媳問題、教育矛盾、中年失業,卻依然能相互扶持,在彼此被現實的洪流裹挾著時,伸出手拉對方一把。

他們給予對方的,是頹廢時的忍耐,是困難時的扶持,是做抉擇時的支持,更是迷茫時的包容。

無論在哪種困境之下,都能讓對方看到未來生活的希望,這是婚姻中最高級的“利”。

好的婚姻,一定是有利可圖的。

願意守著一個人過幾十年,空談感情是遠遠不夠。要懂得挖掘自己的“利益點”,更要善於找到對方身上,那個你依依不捨的閃光點。

好的婚姻,都是“有利可圖”的

媽小咪,兒童心理學研究者,在文字裡潛心修行,不願為母則剛,只願回首莞爾一笑。 來源:秋葵媽媽(id:QKMM99)任何一個有思考的、愛孩子的爸媽,都不應該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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