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無視"害了孫楊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庭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的仲裁結果:孫楊被禁賽八年。雖然孫楊方面立刻表示要上訴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但是,從法律層面講,形式不容樂觀。


從判決的程序上來說,事實認定和規則使用兩方面,孫楊好像都不佔理。央媒都給出了孫楊"無知""無視"這樣嚴厲的字眼。如果孫楊真的被禁賽八年,如今29歲的他,堅持八年再來,也就37歲了,基本過了一個運動員最佳的運動年齡。先不要說他能否找回現在的狀態,八年後游泳屆早已經換了天地,還不如直接退役來的痛快。無論從哪方面講,孫楊的前途都是一片暗淡。


從娛樂上來說,孫楊代言了361度,貝因美,榮耀手機,吉利汽車,沛納海等數十個品牌。馬上要開始的日本奧運會上,孫楊在"當打之年"本是大顯身手的時候,商業價值可以在此之後再上一層樓。品牌商們也坐等收回代言成本,順帶大賺一筆。一紙仲裁讓這一切都蒙了一層陰霾。


這紙仲裁是何等分量,我們來估計一下。按照里約奧運會的規則,以10個以上代言的數量,每家千萬的代言費,這次損失將過億元。


明星代言是把雙刃劍。代言優勢顯而易見,特別是在剛剛興起之時,藉助明星效應,可以助力品牌迅速崛起,很多成功的品牌可以說就是借勢明星的東風而揚帆起航的。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萬一明星出現醜聞,負面的消息往往會使得品牌受到影響,甚至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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