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此前已購買赴臺自首機票!港府最新迴應來了

“對於社會,對於香港人,我只能對不起……”面對眾多媒體,陳同佳鞠躬、致歉。10月23日,臺灣殺人案嫌犯、香港青年陳同佳在港刑滿出獄。接受採訪時,他向死者潘曉穎家人道了歉,同時也表達了赴臺自首的意願。而對於自己引發的今夏香港風波,他只有三個字“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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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許,陳同佳身穿運動裝在牧師管浩鳴的陪同下現身香港壁屋監獄外。來到等候多時的記者們面前,他深鞠一躬,語速較慢地說:“首先我想向曉穎的家人說聲對不起。我明白,因為我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傷害痛苦,我自己的內心也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回臺灣自首、受審、服刑。希望她的家人能夠稍稍釋懷,也讓曉穎能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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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還向家人表示感謝,“就算我犯下了一個彌天大錯,爸媽都對我不離不棄。我不敢說可以報答他們,但我會記住他們對我的養育之恩。”

“最後,對於社會、對於香港人,我只能……對不起!希望各位給我個機會重新做人,給我機會回報社會。”說罷,陳同佳再次鞠躬。

隨後,一些港媒拋出“什麼時候回臺灣”、“你是不是自願的”等問題,陳同佳均未作回應。他和管浩鳴登上一輛私家車,離開了監獄。

李家超:呼籲臺方履行司法責任

陳同佳23日出獄後進行了公開道歉,但“陳同佳案”餘波未了。23日,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採訪時表示,對於陳赴臺灣自首一事,臺方應持積極態度,而不是用不同的說法設置不同的關卡,“如果此案不能秉持公義,臺方要負上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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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港府23日凌晨發表的聲明,李家超重申:臺方提出要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這是極度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完全不能接受。“押解這種說法來自臺方。實際上,任何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人員在港都沒有執法權。”

“陳同佳刑滿出獄後已是自由身,特區政府不能對其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他可以選擇他信任的人陪同去臺灣自首。”李家超表示,希望臺方履行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同佳赴臺自首,還殺人案死者及其家人一個公道,讓陳在司法制度下改過自新。

據記者瞭解,陳同佳此前曾表達對自身安全的憂慮,因此警方評估過後向其提供了適當措施。李家超透露,據他所知,目前尚未有臺方執法人員在港,若發現疑似人員,會辨清其身份。

管浩鳴:擔心陳同佳淪為“政治籌碼”

此外,計劃陪陳同佳赴臺的牧師管浩鳴23日表示,陳自願赴臺自首經過了長時間思考,此前還購買了機票。但因臺方以種種理由禁止二人入境,故已取消機票。“今天應該不會啟程赴臺了,具體日程要看香港特區政府和臺灣方面的協商決定。”管浩鳴透露,目前陳同佳身處一個“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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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後的發言中曾提到,希望臺灣當局、法官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管浩鳴也一直鼓勵他勇於承擔責任。但對於臺方聲稱“香港沒死刑,臺灣有死刑”的說辭,管浩鳴感到很遺憾,稱“臺方好像在‘嚇唬’陳同佳不要赴臺自首一樣”。

“其實,‘自首認罪’和‘不判死刑’並非交換條件。而按照臺灣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在正常情況下,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近幾天臺方對此案有不同版本的表態,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公平審訊,自首就是自首,希望不要在字眼上有爭拗。他不是‘被自首’,而是真心希望能夠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得到社會原諒,重新做人。”

管浩鳴直言,他擔憂陳同佳會淪為“政治籌碼”,“年紀這麼小就要面臨這種局面……他得知被臺方拒絕入境時,覺得無奈,情緒低落。”

值得一提的是,當被港媒問到為何積極勸導和幫助陳同佳時,管浩鳴說:“他和受害人都是我們(聖公會的)畢業生,所以我才去探望他。”李家超也表示,在陳同佳去信行政長官稱決定自首之前,特區政府都沒有參與他自首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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