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特級企業涉違法分包9死2傷!住建部:停業整頓,暫停承接工程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通報了“3.25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高處坍塌墜落事故”後續處罰結果。

2家特級企業涉違法分包9死2傷!住建部:停業整頓,暫停承接工程

建督罰字〔2020〕14號


廣東*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7時55分,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垃圾儲坑廠房屋面防腐板安裝操作平臺發生高處坍塌墜落事故,造成平臺上作業人員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從化區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結案的批覆》認定,該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你單位作為該項目鋼結構專業承包單位允許不具備資質的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只收取管理費,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設置項目管理機構,未派出項目管理人員,未履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我部於2019年9月3日向你單位發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9〕93號),你單位於2019年10月31日簽收,並於當日提出了聽證申請。經研究,決定不予採納聽證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單位責令停業整頓180日的行政處罰。鑑於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已給予你單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120日的處罰,決定實際執行60日,停業整頓自2020年3月6日開始執行。

停業整頓期間,你單位在全國範圍內不得以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人:周陽帆

聯繫電話:010-5893484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2家特級企業涉違法分包9死2傷!住建部:停業整頓,暫停承接工程

建督罰字〔2020〕32號 

廣州市*政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7時55分,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垃圾儲坑廠房屋面防腐板安裝操作平臺發生高處坍塌墜落事故,造成平臺上作業人員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從化區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結案的批覆》認定,該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你單位作為該項目土建總承包單位允許不具備資質的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土建總承包,將包括勞務分包工程、鋼結構工程、機電安裝、裝飾裝修專業工程都分包給個人掛靠的施工單位;派出下屬分公司到土建項目的人員安全管理不力,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嚴格落實項目經理責任制,備案項目經理沒有到崗履行職責,未按規定為項目部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申請取得施工許可證之前,

提前開始施工;未及時督促項目部消除高處作業無生命繩、無兜底安全網等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我部於2019年9月3日向你單位發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9〕88號),你單位於2019年10月31日簽收,並提出了聽證申請。經研究,決定不予採納聽證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單位責令停業整頓180日的行政處罰。鑑於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已給予你單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120日的處罰,決定實際執行60日。停業整頓自2020年3月6日開始執行。停業整頓期間,你單位在全國範圍內不得以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人:周陽帆

聯繫電話:010-5893484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2月27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的界定標準如下:

1、轉包

有證據證明屬於掛靠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除外。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築工程後將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個人施工的;

(2)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及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且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係,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相應證明的;

(4)合同約定由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採購、租賃,或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採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相應證明的;

(5)專業作業承包人承包的範圍是承包單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專業作業承包人計取的是除上繳給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全部工程價款的;

(6)承包單位通過採取合作、聯營、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7)專業工程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但建設單位依約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

(8)專業作業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承包單位的;

(9)施工合同主體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係,或者承包單位收到款項後又將款項轉撥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2、掛靠

(1)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

(2)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相互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包括資質等級低的借用資質等級高的,資質等級高的借用資質等級低的,相同資質等級相互借用的;

(3)本辦法轉包條款第(三)至(九)項規定的情形,有證據證明屬於掛靠的。

3、違法分包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2)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合同範圍內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4)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5)專業作業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6)專業作業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週轉材料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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