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怎麼起算


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怎麼起算

在“7天無理由退貨”條款中,時間是一大關注焦點。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怎麼起算?碰到春節等假期,這7天又該如何計算?起算日期是按照發票日期、物流日期還是實際簽收日期?這“七日”是指工作日還是包括假期?

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怎麼起算

新消法規定7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是消費者收到商品後開始計算。


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怎麼起算

案例:

春節前,周女士在網上購買了幾十元的傢俱貼紙,由於網店在1月25日停止發貨,結果導致周女士的“7天”剛好卡在網店公佈的停止發貨期內。春節後,一直沒收到貨的周女士上網查詢發現,淘寶網站已自動確認收貨,這樣周女士不但錯過了7天無理由退貨期,而且還過了淘寶的14天投訴時限,搞得錢貨兩空,經協商也無果。

專家律師解答:

對於以上諸多疑問,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指出,7天的判斷依據應以消費者實際收到貨物的日期為準,而不是以發票日期為準,7天也並非是7個工作日,而是7個自然日。此外,根據民法通則第154條規定,消費者收到商品的當天不算,從下一天計算為“七日”的第一天,計算到第七天時若為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則向後延長一天,也就是節假日和雙休日結束的第一天可為第七日。

律師表示,像周女士這樣根本沒有收到商品,“簽收”就不可能真實存在。按照新消法第44條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周女士在向淘寶投訴後,淘寶未能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周女士可以向消委會或相關部門投訴賣家與淘寶網,要求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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