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史談:美國獨立時邊界為何不確定?美國如何奪取印第安土地?

序言:在剛剛獨立後的美國,由於純粹的地理力量,美國所企望的邊界始終都沒有被標出和劃定。這種模糊不清的地理邊界,是美國最富饒的土地資源之一。美國土地邊界的不確定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當時美國西部、北部和南部的國家邊界普遍未定;②新國家領土與早先在美國的印第安部落的領土之間的關係不明確;③另外,剛剛剛獨立的美國考慮是否應把原先13個殖民地以外的地區合併進來,如果那些地區合併,那麼通過哪些法律手段,合併後的土地邊界要到哪兒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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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被歐洲殖民的美國區域

一、從被殖民到獨立,美國對地理的認知錯誤,使得美國土地邊界不明確

在美國被殖民時期,由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查理二世和喬治三世的北美王室贈予地至少有六七處。這些土地的地理細節都沒有確定,而只是規定這種贈地(在指定的沿海兩個地點之間,或某幾個緯度之間)"從海洋延伸到海洋"(詹姆士一世1609年向弗吉尼亞贈予土地時說)。查理一世贈予馬薩諸塞灣公司的特許狀寫道:"彼處諸多土地,從東邊大西洋與西海洋至西邊的南海。"當然,那時甚至沒有人知道太平洋在西邊大約還有多遠。

地理上的錯誤認識是根本性的,近代的地圖也無法指出結束革命的英美和約(1779年—1783年)的談判者們當時所理解的新獨立的美國的邊界。我們的比較精確的地圖與弗吉尼亞的約翰·米切爾所繪製的八大張二百萬分之一的地圖(倫敦1755年第2版)相比,在關鍵性的各點上看來是大不相同的,而那些談判者們所用的卻是米切爾的地圖。

甚至密西西比河也是大部分根據錯誤的推測繪製出來的。

與俄亥俄河匯合的密西西比河上游,米切爾的地圖模糊地標明蜿蜒向西,密歇根湖南端和河的最近點之間的距離似乎比實際距離大一倍以上。大陸會議的某些成員把密西西比河錯當成密蘇里河,因而他們批評條約談判者把邊界劃得過於偏東。這種混亂在當時是普遍存在的,這樣便造成了三十三萬多平方英里的誤差。但是,不管他們說的是哪一條河,對搞清事實並沒有多大關係,因為對這兩條河的上游地段,誰都茫然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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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的路易斯安那第圖

二、1803年美國向法國購買路易斯安那州,使得美國土地邊界模糊不清

1803年購買了路易斯安那,這是對沒有明確劃定的原殖民地領土的第一次增益使美國的面積增加了一倍,把美國進一步擴展到無人知曉的西部。新領土事實上沿著美國的整個西部邊界延伸,使西部邊界更墮入五里霧中。我們常常聽到說路易斯安那的購買是歷史上一宗地產大買賣。要了解美國的歷史,我們必須記住這次購買是一次意外的一攬子交易。這宗土地買賣的價值很大程度上就在於它的範圍和麵積的不明確。

拿破崙政府通過1803年條約把路易斯安那全部出讓給美國。這一條約實際上並未清楚劃定邊界。條約的閃爍措辭(採取法國三年前從西班牙手中獲得路易斯安那的那項條約的措辭)說同意出讓"路易斯安那殖民地或路易斯安那省,其範圍與現在西班牙掌管時和以前法國擁有時相同,此後西班牙與其他國家簽訂條約亦應如此"。

這個謎並非無意的。美國的特使羅伯特·R·利文斯頓1803年5月20日在轉述他與法國外交部長會談時說:"我問何處是出讓給我們的領土的最後邊界,他說他不知道,說我們應當像他們以前接受它那樣來接受它。那麼,你是不是說我們應當用我們自己的方式來解釋這件事?我無可奉告,你已經為自己做了一筆極佔便宜的買賣,我想你將會最充分地予以利用。"

當拿破崙得知這塊領土沒有確定邊界時,他叫外交部長放心,說假如不是已經有了這樣一種不確定性,那麼我們就給它加上這種不確定性,也許這是一種精明的政策。

從十七世紀以來,法國拿破崙一直聲稱西面的大洋是它的美洲屬地的邊界。托馬斯·傑斐遜以此或其他為根據,似乎也已經認為所購的路易斯安那土地很可能延伸到太平洋,他就是這樣指示劉易斯和克拉克探險隊的。他認為以"密西西比河西邊的高地,包括它的所有水系,當然也包括密蘇里河"為西部的邊界是毫無問題的。從那兒往西的邊界則或許會引起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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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區域

這種不確定性產生了許多問題。例如在東南邊界,曾親自談判那些措辭模糊的條約的美國駐巴黎公使羅伯特·R·利文斯頓曾愉快地發現(用亨利·亞當斯的說法):"法國實際上買進了西佛羅里達。而自己不知道,又將它出賣給美國而沒有收到價款。"因此,美國就對西佛羅里達的主權提出了要求。

除了密西西比河的部分河道外,整個路易斯安那購得地的邊界(這當然意味著美國整個西部和南部邊界)長期以來頗有爭議。這種模糊不清狀況將在幾十年中支配著美國的外交政策,並有助於誘使美國的移民把美國的西部邊界置於若明若暗之區。

例如,人們普遍認為,得克薩斯是路易斯安那購得地的一部分。1819年和西班牙訂立的亞當斯—奧尼斯條約將東佛羅里達讓與美國,但條約中規定路易斯安那購得地的西部邊界不包括得克薩斯。當時,有許多像參議員托馬斯·哈特·本頓那樣的人,把這指責為"投降"。

當條約規定直達太平洋的北緯四十二度線為路易斯安那購得地的南部邊界時,又引起了許多新的模稜兩可之處。

這種範圍廣泛的不確定性都活生生地出現在任何地圖上,這些地圖標明瞭1819年以前西班牙或美國談判者們認真提出的各種邊界線。甚至在南部邊界這樣劃定之後,美國的北部邊界仍未標明,並在其後的二十五年中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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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美洲印第安人示意圖

三、美國人如何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從印第安人手中奪取的土地,更加導致了美國土地邊界的不明確

除了所有這些之外,"印第安人"的存在引起了特別麻煩的法律上的分歧。在歐洲人到達之前,誰擁有美國大陸?歐洲人是怎樣首次獲得對這塊土地的所有權的?又是從誰那裡獲得的?美國人是否可能在19世紀初承認印第安人仍然擁有這塊土地的任何部分嗎?

當17世紀歐洲移民來到時,對於他們中的許多人來說,這塊大陸根本沒有被任何人明確地佔有過。當然,與印第安人打交道和與歐洲人打交道是大不相同的。印第安人不按照有教養的歐洲人的戰爭法行事,他們也不會遵循歐洲人的講和與締結條約的辦法。

怎樣才能合法地獲得印第安人居住的這塊土地呢?在歐洲人的經驗中沒有任何先例可循。在美國誕生後的第一個世紀中,這個問題一直在美國人的頭腦中縈迴。這不是因為美國人特別講道德,而是因為在爭奪這塊大陸時,任何一點有利之處都是值得抓住的,甚至連微乎其微的"合法性"對某些人也似乎是有引誘力的。隨著印第安人發現自己越來越聽任入侵者的擺佈,美國人與印第安人的關係也變得越來越講究法律了。美國人稀裡糊塗地得到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權,給這個新國家的邊界蒙上了又一層不確定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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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美國人入侵印第安示意圖

為什麼不可抗拒的歐洲征服者要費事從印第安人手中"購買"他們的土地呢?根據17世紀英國法律的嚴格字面意義,英王在得知了這塊土地之後,已搶先把北美洲作為一個保護領地而佔領了,因此對美洲土地的所有權只能通過英王的特許才能獲得。早期的清教徒移民可能和印第安人一起共度他們的第一個感恩節,但他們是否為獲得土地所有權而償付了印第安人,這一點我們無案可查。

北美的荷蘭人與英國人相比,只有微不足道的"發現權"。荷蘭人和西班牙人不同,他們沒有得到教皇的贈予。他們必須尋找或編造其他的法律根據,因此他們開始採用從印第安人手中"購買"土地的做法。1626年,負責曼哈頓島荷蘭人殖民地的佩特·米納依特付給印第安人六十盾,購買了那片兩萬英畝的林地。

這筆交易並不像有時人們所說的那麼不公平,因為雖然這一價格只摺合二十四美元左右,但以那時的購買力計算,這二十四美元相當於二十世紀中期的幾千美元。十分奇怪的是,這個用來比喻白人欺騙印第安人的小插曲,在當時實際上表明瞭荷蘭人的一種過分拘泥的道德觀念。值得注意的不是他們付給印第安人多少錢,而是荷蘭人覺得必須向印第安人付錢。這是個危險的先例。

從此以後,雖然根據荷蘭法律荷蘭人只有也從荷蘭當局得到特許之後才能擁有美洲的土地的所有權,但荷蘭人要求未來的土地所有者首先從印第安人那裡獲得某種所有權。1629年後,當開拓大片地產的大莊園主制度引入赫德森河流域時,每個大莊園主必須先從印第安人那裡得到一種所有權,然後才能得到荷蘭政府給予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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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士兵入侵美洲印第安示意圖

直至英國人和荷蘭人發生第一次土地糾紛時,英國人才開始也從印第安人手中爭奪土地。可是,英國人仍不把這種爭奪當作得到有效的所有權的必要手續,而僅僅把它當作一種道德心或面子的表示來對待。羅傑·威廉斯非常念念不忘於印第安人的合法的原始產權,並堅持認為印第安人有權出售土地使同時代的新英格蘭人感到良心不安。他的羅得島當時是英國的一個殖民地,只是在向印第安人購買了土地(1636年和1638年)之後才得到了英國的特許狀(1644年)。

雖然新英格蘭和北美殖民地其他地方的英國人繼續實行"購買"印第安人的土地的做法,但他們從未改變他們的法律觀點,即認為印第安人的所有權在英國法律中是沒有地位的。他們從法律角度繼續認為,所有印第安人的土地都是一種公有土地,只有英王才能按自己的意願把土地所有權授予任何人。

從英國法的觀點看,印第安人的"契約"只是印第安人願意騰出他們本來就沒有任何合法所有權的土地的一種表示。當然,單從這點講,印第安人的契約還是需要的。對某些認真的新英格蘭人來說,這種契約給個人提供了另一種好處,就是可以表明他們"對土地擁有一種不但合法而且也公正平等的權利"。但是,正如威廉·克里斯蒂·麥克勞德提醒我們的那樣,如果不是因為羅傑·威廉斯的強烈的道德觀念,"購買"印第安人土地這種自鳴得意的假設很可能與荷蘭西印度公司一起消失,而永遠不會在英國的殖民地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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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美國領土擴張示意圖

因此,佔領美洲的土地一開始就是一種非歐洲式的道德和法律的混淆。直到美國內戰之後很久,這一美國所特有的後到者和土地的原始佔有者之間的關係問題,繼續縈繞著美國人的道德心,模糊了美國人的眼光。印第安人事務專員於1873年向格蘭特總統訴說:"印第安部落和美國政府的不正常關係,需要政府把印第安部落同時當作主權國家和行政區看待。"這就使國家邊界繼續保持模糊不清的狀態,並因此使國家擴張的所有法律和政治的手段都成了疑難問題。

19世紀初期,美國人不能想象美國的公民將以怎樣的速度來佔據整個大陸。他們也沒有能夠想到印第安部落的衰落會如此迅速。那些一度令人不寒而慄、一度威嚴堂堂的國家,竟會在一個世紀內變得一蹶不振,成為貧窮的行政區,被限制在幾塊不毛的土地上。這是這個時代的最聰明的人或最惡毒的政治家都無法想象的。

在18世紀中期與法國人的大規模的戰爭中,英國人曾經認為,獨立的印第安部落的力量可能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起初,每個英國殖民地隨隨便便地與自己鄰近的印第安人打交道,而比較集中統一的法國人在他們的大戰略中則成功地利用印第安部落作為軍事同盟。

佈雷多克將軍對美洲的森林戰爭別無擅長,他在1755年任命了自己的印第安代理人,希望最終會以這種辦法來協調印第安人政策。從那以後,英國王室掌管了印第安人事務。素以法律設想見長的英國人現在自稱,印第安人實際上是擁有自己的土地的主權"國家"。如果印第安人願意出售土地,英國王室所要求的不過是購買這些土地的獨佔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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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入侵印第安部落示意圖

四、19世紀美國如何維護印第安土地所有權?

在新國家的締造過程中,看來美國的一個州似乎可能完全由印第安人組成。當時有人提議,在這個州中各個部落可以結合起來,作為聯邦內地位平等的成員而存在,這樣不僅解決了印第安人問題,而且也加強了美利堅合眾國。

美國革命者在1778年和特拉華族印第安人談判的皮特堡條約(1805年由國會批准)明確規定,以特拉華族印第安人為首的友好的印第安部落,經過美國國會的批准,可以他們自己的州的形式加入邦聯。1785年,美國和切羅基族印第安人之間訂立的一項條約也規定:"印第安人可以完全相信美國會公正地對待他們的利益,他們有權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候選派一名代表參加國會。"

許多美國人設想,在路易斯安那購得地的範圍內,可以有一個或幾個由印第安人聯合而成的州,它們在各方面都是聯邦的一部分。托馬斯·傑斐遜總統還考慮了把所有能說服的印第安人從東部移居到這塊土地上進行拓殖的計劃。

《美國地理》(1789年版)這部開創性著作的作者傑迪迪亞·莫爾斯牧師曾在印第安人和其他人中間擔任過福音傳佈會秘書,他奉聯邦政府之命,於1819年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區旅行,考察他們的狀況。在西北部旅行之後,他於1822年向陸軍部長建議:"將這塊土地專門保留給印第安人,在那裡進行擬議中的試驗,將所有願意在此地定居的分散的印第安人和其他印第安人集合成一個整體,予以教育,使其成為公民,並在適當的時候承認他們擁有聯邦的其他領土和州所共有的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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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印第安人示意圖

1825年,當佐治亞州的印第安人事務達到緊急關頭時,美國總統“詹姆斯·門羅”在其最後一次致國會的諮文中提議,把東部各印第安部落遷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在那裡合併為美國的保護領地,這樣就可以把美國的影響擴展到太平洋岸。雖然門羅的建議中沒有提及這個保護領地的州的地位問題,但州的地位是這些建議顯而易見的結果。詹姆斯·門羅的陸軍部長卡爾霍恩剛接到傑迪迪亞·莫爾斯的報告,很清楚地懷有州的地位的意思。

建立這樣一個印第安人的州,或聽任印第安人自由地建立一個州,這種意圖直到美國內戰之後還不時提起。遲至1871年,作為他對印第安人的"和平政策"的一部分,格蘭特總統還建議在堪薩斯以南建立一個"包括在密蘇里河和太平洋之間以及英國領地以南的所有印第安人的地區,使之成為一個準州或一個州"。這個州將完全由印第安人組成。

在此期間,印第安人的權利問題以及歐洲人對一度曾為印第安人佔有的土地的所有權問題,還在其他方面把人搞糊塗了。例如,新英格蘭的清教徒移民運用《聖經》的基本原則,認為人們由於佔有土地或改良土地而獲得了對土地的所有權。用約翰·溫思羅普的話說,新英格蘭的清教徒移民的結論是:"印第安人只對那些他們曾經擁有或能夠加以改良的土地具有一種天然的權利,而這個地方的其他土地,任何能夠並且願意予以改良的人都得而有之。"

許多與印第安人部落擬定的草率條約互相重複,並且相互矛盾。安東尼·韋恩將軍與代表特拉華族、肖尼族、懷恩多特族和邁阿密族各印第安部落聯盟的酋長訂立的格林維爾條約(1795年),是在這些部落在法倫廷伯斯被打敗之後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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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印第安部落示意圖

《格林維爾條約》把整個西北準州分為印第安人土地和向白人移民開放的土地兩部分。這條大致劃分了印第安人土地和白人拓居地的實際界線一直維持到19世紀初期。接著,在那以後的半個世紀中,另一些條約和對一些界線混淆不清的土地的額外購買都是與個別的部落或部落中的一部分人談判達成的。究竟哪些印第安人部落喪失了土地所有權,無法斷定。

結束語

美國邊界模糊的情況使托馬斯·傑斐遜總統作出了這樣的推想:"美國的地理特殊性可能需要一部與歐洲的狀況所形成的自然法典不同的自然法典,來指導美國與其他民族的關係。"愛德華·埃弗雷特後來解釋說,美國沒有歐洲那種早已確立的法定邊界線,因而不可避免地使所有的自然 疆界具有新的意義。埃弗雷特在擔任美國國務卿時得出的一個重要的實際結論是:一個歐洲國家僅僅在"法律上"擁有美洲殖民地,並不能使它有任何權利來干預這個遙遠的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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