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傷寒論》“六經皆有表證”問題

關於《傷寒論》“六經皆有表證”問題

《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234 條指出 :“陽明病 ,脈遲,汗出多 , 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235 條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 , 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傷寒論·辨少陽病脈證並治》264 條指出:“少陽中風 , 兩耳無所聞, 目赤 , 胸中滿而煩者 , 不可吐下。”265 條 :“傷寒 , 脈弦細 ,頭痛發熱者 , 屬少陽。”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277 條指出:“太陰病,脈浮者 , 可發汗 , 宜桂枝湯。”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 301 條指出 :“少陰病 , 始得之, 反發熱 , 脈沉者 ,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302 條 :“少陰病 , 得之二三日,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以二三日無裡證 , 故微發汗也。”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327 條指出:“厥陰中風 , 脈微浮為欲愈 , 不浮為未愈。”329 條 :“厥陰病 , 渴欲飲者,少少與之愈”。


常聽人說:太陽主表,陽明主裡,少陽主半表半里,太陰、少陰皆主裡虛,厥陰陰進陽生、寒熱錯雜。但認真研讀《傷寒論》原文就可以看出,此說實有待商榷。因為《傷寒論》原文只有“半在裡,半在外”,而未見“半表半里”這一層次相關原文。而且,除了太陽病篇以外,陽明病有中風、中寒,有麻黃湯證、桂枝湯證,少陽病有中風、傷寒,有發汗法適應症,太陰病有桂枝湯證、汗法適應症,少陰病有麻黃附子細辛湯證和麻黃附子甘草湯證都是事實,而厥陰病也有厥陰中風之名。為什麼會這樣?陽明、太陰、少陰本來主裡證包括裡實證、裡虛證,為什麼也會出現表證呢?


其實,基於我們提出的三陰三陽系統論三陰三陽體質論,這個問題很容易解釋。因為三陰三陽是人體六個生理系統,又是人群體質六分類。《傷寒論》所謂“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不過是“太陽體質之人為病”、“陽明體質之人為病”、“少陽體質之人為病”、“太陰體質之人為病”、“少陰體質之人為病”、“厥陰體質之人為病”而已。


陽明病有陽明中風和陽明中寒之別。如189 條、190 條主要是根據能食、不能食而分之。191 條有陽明中風,表現為腹滿、脅下及心痛、鼻幹、無汗、嗜臥、發黃、小便難、潮熱、時時、耳前後腫者,治療用的是小柴胡湯。234 條陽明病桂枝湯證,實際是陽明體質之人,感受風寒,而見脈遲、汗出、微微惡寒者,乃邪在衛表, 營陰不固,可用桂枝湯發汗解表。而235條陽明病麻黃湯證,是陽明體質之人, 感受風寒,而症見脈浮、無汗而喘者,乃邪在衛表,衛閉營鬱,治當用麻黃湯發汗散寒解表。實際為陽明體質感冒後常見的兩種證候。結合現代臨床,實際上防風通聖散證更為常見。而陽明體質感受風熱、溫熱之邪,則常表現為升降散、梔子豉湯、涼膈散之類。


少陽病篇有“少陽中風”之論。264條所論“少陽中風”,表現為兩耳無所聞,目赤, 胸中滿而煩者, 是指少陽體質之人感受外邪(尤其是風熱之邪)後,治當清解鬱熱、疏風散邪,可用銀翹散加柴胡、黃芩、丹皮、梔子等,而不可妄行吐下治法。而265條所謂“傷寒, 脈弦細, 頭痛發熱者, 屬少陽。”此“傷寒”泛指外感病,是指少陽體質之人外感,少陽系統發生病變,治當用小柴胡湯之類,清熱兼以透表取汗之用。


太陰病篇有太陽病桂枝湯證,277條所論為太陰體質之人, 感受外邪, 早期出現表證,故見脈浮,所以治當用桂枝湯發汗解表。實為虛人感冒。暑期發病,風寒挾溼者,方可用香蘇散、藿香正氣散等,疏風解表,兼以化溼,甚至可用李東垣清暑益氣湯證解暑化溼。


少陰病篇有麻黃附子細辛湯、麻黃附子甘草湯,古稱“太少兩感”,實際上就是陽虛外感風寒,屬於虛人感冒範疇,乃少陰陽虛體質之人,感受風寒之邪,多見於老年患者,初期見表證者,當行汗法。但因是少陰陽虛外感,有陽虛的基礎,所以不可過汗,當助陽解表,微發其汗, 是麻黃附於細辛湯、麻黃附子甘草湯之類。如為少陰陰虛體質,感受風熱、溫熱之邪,為陰虛外感,方可用銀翹散去荊芥加細生地大青葉玄參方,育陰解表。


厥陰病篇條文過於簡略,有“厥陰中風”之名。應該是厥陰體質之人,感受風熱、溫熱之邪所致,當然也可呈表證表現,方藥可用桑菊翹荷湯之類。

所以“六經皆有表證”實際含義,應該是三陰三陽不同體質的人,感受外邪,均可呈現表證症狀。


關於《傷寒論》“六經皆有表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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