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如何在防疫期間進行產檢?

新型肺炎疫情延續期,孕產婦仍然是最需要特殊關照的易感人群,孕婦的平安牽動祖國未來。所以特殊時期,孕婦進行產檢請了解以下事情:


孕婦如何在防疫期間進行產檢?

孕早期(孕3個月以前):

超聲確診宮內妊娠的孕婦,孕婦身體健康,無慢性心、肝、腎等疾病,可以推遲到社區建《母子健康手冊》。不能推遲的是妊娠早期胎兒唐氏綜合徵的聯合篩查項目。

在孕11周—13+6周的孕婦,需提前約超聲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NT)排畸檢測和孕婦血清學唐氏綜合徵篩查(抽血,在孕10周--13+6周)

孕早期還儘可能不推遲的是無創胎兒染色體異常產前檢測(NIPT),在孕12周—22+6周篩查。它是基因檢測,唐氏綜合徵的檢出率達到97%--99%以上,假陽性率為1%。


孕婦如何在防疫期間進行產檢?

孕中期

1、不能跳過的是孕20-24周進行超聲胎兒畸形排查(又稱大排畸)。孕婦與醫生溝通做個性化指導,適當延遲自己的產檢時間。

2、糖耐量檢查(OGTT)一般在孕25周--28周進行。主要是診斷孕婦有無妊娠期糖尿病(簡稱GDM)。如沒有按時OGTT檢查,孕婦應自己注意飲食,適當運動,控制好孕婦體重和關注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

3、如果因疫情原因錯過早期唐氏篩查,可在孕12—22+6周做無創產前檢測(NIPT),或在15周—20周做孕中期非整倍體母體血清學篩查,如果大於24周也可按照醫生的建議和孕婦自身的情況選擇其他產前診斷方法。


孕婦如何在防疫期間進行產檢?

孕晚期

孕晚期(孕7個月—10月),是不能省略的產檢:在孕28-36周,每兩週一次,孕37-40周,每週一次;在孕30-34周做1次B超檢查,孕34周後做胎兒監護(NST),這些產檢是瞭解胎寶寶生長情況、胎位是否正常、胎盤位置等;孕36-37周做臨產前B超檢查,評估胎位和胎兒體重等,以決定分娩方式。醫生會根據幾期檢查情況進行整體評估,有條件的在家裡監測胎心和胎動。有特殊狀況隨時入院就診,已確保產婦和胎兒平安。


疫情期間產檢注意事項

1、到醫院產檢的孕婦,交通工具最好選擇自駕車。

2、孕婦要戴好口罩,如有家屬陪同,家屬也要帶好口罩。

3、配合醫院進行體溫篩查,接受流行病學問診。建議分時段就診,避免過多孕婦集中在一起。

4、孕婦在沒有洗手的前提下,不要觸摸眼、口、鼻。離開醫院後,要儘快洗手。


分享到:


相關文章: